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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法律大臣

鎖定
修訂法律大臣是光緒三十三年(1907) 為主管修訂各項法律而特設的官名。
中文名
修訂法律大臣
屬    性
官名
清末修訂法律館(簡稱法律館)長官。簡,無定員。初有三人,其中一人為專任。宣統三年(1911)增為六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