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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修訂法律大臣/13784740
修訂法律大臣
鎖定
修訂法律大臣是光緒三十三年(1907) 為主管修訂各項法律而特設的官名。
中文名
修訂法律大臣
屬 性
官名
清末修訂法律館(簡稱法律館)長官。簡,無定員。初有三人,其中一人為專任。宣統三年(1911)增為六人
[1]
。
參考資料
1.
修訂法律大臣
.中華文史網
.2013-11-05
[引用日期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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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爱_四季私语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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