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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利益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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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利益新論》是2009 年武漢大學出版社 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餘立力 [1] 
中文名
信賴利益新論
作    者
餘立力
出版時間
2009年12月01日
出版社
武漢大學出版社
ISBN
9787307075368
類    別
經濟學理論與讀物
頁 數
142
裝 幀
平裝
開 本
16開

信賴利益新論內容簡介

《信賴利益新論》在借鑑吸收國內外成果的基礎上,從基本概念的界定、基礎關係的構建、損害的發生及其樣態和利益保護方法四個方面對合同法上的信賴利益問題做了較為系統的研究,提出了若干對合同法學和司法實踐頗具參考價值的見解。《信賴利益新論》作為一本學術著作,其觀點鮮明、用語專業嚴謹、表達明快精煉,適合作為高等學校法學類學生及研究者的專業參考書。

信賴利益新論作者簡介

餘立力,男,1974年生,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講師,主要從事民商法學的教學科研工作。代表性作品有論文《保險人代位求償權基礎理論重構》、《論一般保證期間的性質》、《論信賴利益損害的民法救濟》、《制定“民商法律總綱”、完善民商法律體系》等。

信賴利益新論目錄

第一章 信賴利益界定論
一、信賴利益界定之目的
二、信賴利益概念界定諸説
三、信賴利益界定之我見
(一)信賴利益確認的法律價值——交易安全的維護
(二)信賴利益概念的獨立存在問題
(三)關於信賴利益質的界定標準
四、信賴利益與相關利益的比較
五、英美法上對信賴及信賴利益的界定
第二章 信賴關係論
一、法律關係概説
二、信賴關係的概念和特徵
三、信賴關係的性質
四、信賴關係的內容
(一)信賴義務
(二)信賴權利
五、信賴關係與信賴利益的關係
(一)信賴關係是信賴利益存在的大環境
(二)信賴利益是固有利益進入信賴關係後的特定化
(三)信賴利益是在信賴關係中計算信賴義務違反責任的依據
第三章 信賴利益損害論
一、信賴利益損害概述
二、因意思表示所致的信賴利益損害
(一)因意思與表示的不一致發生的信賴利益損害
(二)因隨意撤回意思表示所致的信賴利益損害
(三)因不合意導致的信賴利益損害
三、預約合同所致信賴利益損害
(一)預約合同的法律意義及其與本合同的關係
(二)預約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狀態與信賴利益損害的發生
四、合同失效所致信賴利益的損害
(一)合同原本的無效所致的信賴利益損害
(二)效力待定合同確定為無效所致的信賴利益損害
(三)合同解除與信賴利益損害的發生
五、關於自然之債與信賴利益損害的發生問題
第四章 信賴利益保護論
一、信賴利益保護立法與實踐的價值目標與法理基礎
(一)信賴利益保護的立法與實踐的價值目標
(二)信賴利益保護的法理基礎——外觀法理
二、信賴利益保護請求權的法理與立法
(一)大陸法系信賴利益保護的學説
(二)信賴利益保護請求權的基本法律根據——誠實信用原則
(三)信賴利益保護立法與實務的比較法考察
三、信賴利益保護的基本方法——損害賠償
(一)損害賠償與損害賠償之債
(二)信賴利益損害賠償的性質
(三)信賴利益損害賠償與相關概念的比較
(四)大陸法系內部信賴利益損害賠償請求權與締約過失責任請求權的關係
(五)關於信賴利益損害賠償責任的幾個問題
四、受有信賴合同的強制締結
主要參考文獻

信賴利益新論前言

為訂立合同而相互進行接觸、磋商、談判時的雙方當事人,處於一種非比一般的特殊的對待關係中。其之所以特殊,就在於雙方並沒有形成真正的合同關係,即雙方之間沒有合同之債的“法鎖”,但是,此時雙方又的確有着各自甚至是針鋒相對的利益矛盾,如果不對這樣的利益作適當的平衡調整,勢必造成優勢的一方依仗其優勢而肆意欺凌對方,這裏所講的強者與弱者,並非經濟力量上的強弱之分,也不是指政治地位、社會地位上的高低之別,而是由於一方本着誠實信用、本着對對方的信賴行事而使自己陷入未來對方有可能不與自己訂約,或者未來的契約因對方的過錯而使其效力發生動搖時,自己將無法實現行事之時期望的因合同帶來的利益的不利和尷尬局面。如果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每一個民事主體都有這樣的擔憂,這將是一個非常不幸的社會問題,這樣的現象如不杜絕,誠實的人如果利益得不到妥善保護,不僅是鼓勵或放縱了不誠實、不守信的違法行為,而且是在打擊誠實守信的高尚品格。法律如不確認對信賴利益的保護,將不符合人類社會生活基本道德準則,這樣的法律就不能稱為良法。我國剛剛完成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在轉型期。舊有的道德規範被強烈地衝擊了,而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道德規範又沒有及時確立起來,導致在一個時期我們的經濟生活中道德失範情況嚴重,甚至有人驚呼,素有禮儀之邦、謙謙君子美譽的中國人,竟變成了最不守信的猾狹之徒。這不能不令人警覺,我們必須有適當的辦法扭轉。中央大力開展的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可以説,正是順應現實的要求,重建中華民族誠實守信淳風美俗的一項重要舉措。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