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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商店

鎖定
信託商店,又稱“寄賣商店”,是指那些接受顧客委託,代顧客出售舊貨的商店。主要是接受消費者委託代辦消費品經營 業務,銷售對象多為消費者個人,因此,它是消費與消費的媒介。 [1] 
中文名
信託商店
別    名
寄賣商店
定    義
接受顧客委託,代顧客出售舊貨的商店
信託商店有綜合性的,也有專業性的,經營的商品以舊貨為主,進行商品的二次交換,調劑餘缺。信託商店對舊貨的經營有兩種做法: 其一是客户將舊貨送往信託商店,委託商店代賣,商品價格按“舊不超新”的原則,雙方協商,按質論價,待商品售出後,商店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其餘貨款歸還委託顧客。其二是商店收到商品後,根據商品情況或依照客户的意願,由商店直接作價收購,作為自營商品進行銷售。
參考資料
  • 1.    蘇志平 . 商業經濟學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