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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緩釋合約

鎖定
信用風險緩釋合約(CRMA)是一種金融衍生品,用於進行金融風險轉移,類似於信用違約互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又稱為信貸違約掉期,也叫貸款違約保險。和CDS不同的是,CDS針對的是發債主體整體信用風險,而CRMA針對的是某一張債券或某一筆債務。
信用風險緩釋合約(CRMA)是CRM的一種。
簡單地説:就是交易雙方達成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信用保護買方按約定標準和方式向信用保護賣方支付信用保護費用,由信用保護賣方就約定標的債務向信用保護買方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金融合約。
中文名
信用風險緩釋合約
外文名
Credit Default Swap,CDS
別    名
貸款違約保險
適用領域
貸款
應用學科
金融衍生品
簡    稱
CRMA

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交易銀行

我國被允許交易信用風險緩釋合約(CRMA)的只有9家中資商業銀行和5家外資銀行,監管層為保證這部分金融風險可控,暫時沒有讓券商,基金等機構參與交易的計劃,因為監管層擔心如果標的債務出現大規模信用事件,原本留存在銀行體系中的信用風險就會轉移到證券行業,給監管帶來不利。現在信用風險緩釋合約(CRMA)的交易平台是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交易由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金融衍生品專業委員會監管。

信用風險緩釋合約風險情況

2010年11月5日,我國首批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上線交易.共有9家交易商達成20筆合約交易,名義本金合計18.4億元。標的債務中,貸款均為正常類貸款債券信用評級均在AA級以上,這意味着此類債務出現違約的風險概率極低。因此,作為產品交易方的銀行,並不存在真正的風險轉移需求,而僅僅是為了熟悉新業務流程。
信用風險緩釋合約 的交易對手方需要簽署 信用風險緩釋憑證(Credit Risk Mitigation Warrant),該合約的創建標誌着中國債券市場進入對沖信用風險的時代。意義重大。
已經有17家機構獲准稱為交易商,包括——
9家中資商業銀行: 中國銀行 建設銀行 交通銀行 工商銀行 光大銀行 民生銀行 興業銀行 浦發銀行 5家外資銀行: 匯豐銀行(中國) 德意志銀行(中國) 巴黎銀行(中國) 花旗銀行(中國) 巴克萊銀行(上海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