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向社会提供信用产品,从事信用担保、信用管理、信用咨询、信用风险控制以及评级评价等相关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表现为商品货币的借贷活动。古老的信贷活动是原始社会末期产生的高利贷。随着商品交换和货币支付职能的发展,逐渐出现了货币经营业,这是一种原始的信用机构和银行的前身。在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货币经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信用机构。到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资本家要求其暂时闲置货币再次增值,要求有追加资本的来源,要求提高有关货币技术处理活动 (如出纳、保管、结算、汇兑等) 的效率,而原始的信用机构的高利贷很难满足资产阶级的要求,现代意义上的信用机构应运而生。信用机构的具体表现形式为: 银行、金融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信用合作社等。信用机构利用期票、银行券和支票等金融票据进行具体的信用活动和融资活动。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商品货币经济关系,发达的现代信用机构是国家集聚、调剂和分配资金,进而宏观调控和管理国民经济的必不可少的组织形式。
- 中文名
- 信用机构
- 外文名
- Credit institutions
- 性 质
- 从事信用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
- 起 源
- 奴隶社会货币经营业
- 主要类型
- 银行、专业信用机构
- 信用形式
- 多种多样
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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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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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能划分,当代信用机构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中央银行 主要职能为:①发行银行,拥有发行信用货币的特权;②银行的银行,集中商业银行的现金准备并对他们提供信用,而不与工商企业直接来往;③国家银行,代理国库,执行国家的货币信用政策,调节宏观经济运行。
3、投资银行 经营长期投资业务的特种银行。其主要形式有投资银行、实业银行、金融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主要资金来源于发行股票、债券、从其他银行取得的贷款和定期存款。主要业务包括:参与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创业资本;对企业股票、债券进行投资;包销本国或外国政府的公债券等。
4、专业信用机构 专门从事某一方面信用业务的机构。主要有:
④保险信用机构,是靠投保户缴纳的保险费聚集资金并为之提供风险损失补偿保障的信用机构,其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除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履行给付责任外,主要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此外,消费信用机构、租赁信用机构和各种类型的基金会(如养老基金会等)都属于专业信用机构。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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