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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皆可為祭司

鎖定
信徒皆可為祭司,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中出現的新教基本教義,為信義宗、歸正宗及其後產生的自由教會所持守。認為人人都可以通過耶穌基督而與上帝相通,並不需要神職人員的中介作用。與因信稱義、《聖經》絕對權威共為新教信仰的三原則。 [1] 
中文名
信徒皆可為祭司
含    義
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中出現的新教基本教義,為信義宗、歸正宗及其後產生的自由教會所持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