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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當事人
鎖定
- 中文名
- 保險當事人
- 定 義
- 指保險當事人為投保人與保險人
投保人又稱要保人,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在法律意義上,投保人與保險人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投保人是保險人的相對人。投保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
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收取保險費,在保險事故發生或保險期滿時承擔損失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經營組織。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在我國經營商業保險業務,必須是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商業保險業務。因此,在我國保險合同中,所謂保險人就是指依法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屬於企業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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