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保險無效

鎖定
保險無效,是指當事人訂立的保險合同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依無效原因可分為法定無效與約定無效。保險合同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的為法定無效,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訂立的死亡保險合同,投保人無保險利益的合同,保險事故已於保險訂立前發生的合同等等。因違反保險合同條款規定義務而無效的為約定無效,如投保人違背告知義務,或以詐欺行為訂立的合同等。 [1] 
無效保險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國家不予承認與保護。一旦確認無效,將產生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後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對已經履行的,應當通過返還財產、折價補償、賠償損失等方式,使當事人的財產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