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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裝置
鎖定
- 中文名
- 保護裝置
- 外文名
- Protector
- 性 質
- 機械安全保護裝置
- 類 型
- 定式保護裝置、活動式保護裝置
- 目 的
- 保護現場安全
- 應 用
- 機械現場作業
保護裝置簡介
保護裝置功能
(1)防止人體任何部位進入機械的危險區觸及各種運動零部件;
(2)防止飛出物的打擊、高壓液體的意外噴射或防止人體灼燙、腐蝕傷害等;
(3)容納接受可能由機械拋出、掉下、發射的零件及其破壞後的碎片等;
(4)在有特殊要求的場合,防護裝置還應對電、高温、火、爆炸物、振動、放射物、粉塵、煙霧、噪聲等具有特別阻擋、隔絕、密封、吸 收或屏蔽作用。
保護裝置類型
保護裝置有單獨使用的保護裝置(只有當保護裝置處於關閉狀態才能起防護作用)和與連鎖裝置聯合使用的保護裝置(無論保護裝置處於任何狀態都能起到防護作用)。按使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和活動式兩種:
固定式保護裝置:它是保持在所需位置關閉或固定不動的保護裝置,不用工具不可能將其打開或拆除。常見型式有封閉式、固定間距式和固定距離式。
①封閉式:將危險區全部封閉,人員從任何地方都無法進入危險區。
②固定間距式和固定距離式:不完全封閉危險區,憑藉其物理尺寸和離危險區的安全距離來防止或減少人員進入危險區的機會。
活動式保護裝置:它是通過機械方法(如鐵鏈、滑道等)與機器的構架或鄰近的固定組件相連接,不用工具就可以打開的保護裝置。常見的有可調式和聯鎖式保護裝置:
①可調式保護裝置。整個裝置可調或裝置的某組成部分可調,在特定操作期間調整件保持固定不動。
保護裝置相關資料
保護裝置的安全技術要求
(2)進出料的開口部分儘可能地小,應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使人不可能從開口處接觸危險。
(3)活動保護裝置或保護裝置的活動體打開時,儘可能與防護的機械藉助鉸鏈或導鏈保持連接,防止挪開的保護裝置或活動體丟失或難以復原。
(4)活動保護裝置出現喪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時,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不可能執行或停止執行;聯鎖裝置失效不得導致意外啓動。
(5)保護裝置應是進入危險區的通道。
(6)保護裝置應能有效地防止飛出物的危險。 在機械設備的傳動帶、明齒輪,接近於地面、高度在2米以下的連軸節、皮帶輪、轉動軸、飛輪、砂輪和電鋸等傳動部分,都要裝設保護裝置。
保護裝置標準遵循的原則
(1)、保護裝置儘可能成為機器的組成部分;
(2)、除無法避免的情況(如砂輪機)外,儘可能使用全封閉式護罩;
(3)、保護裝置儘可能靠近危險部位,將其封閉;
(4)、保護裝置不應妨礙生產;
(5)、保護裝置應考慮維修工作能在危險最小的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