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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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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藥 [1]  主要分為妊娠早期保胎藥和妊娠中晚期保胎藥。妊娠早期保胎藥主要用於治療非胚胎自身原因引起的先兆流產,常用藥物包括:孕酮製劑(主要用黃體酮)、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烯丙雌醇、人血免疫球蛋白(IVIG)和阿司匹林。妊娠中晚期保胎藥主要用於預防晚期流產及早產,治療目的是抑制子宮收縮,延長孕齡以贏得促胎肺成熟的時間,常用藥物包括:硫酸鎂、烯丙雌醇、β2-腎上腺素能受體興奮劑、鈣拮抗藥。
藥品名稱
保胎藥
外文名稱
tocolytic agent
是否處方藥
處方藥
劑    型
片劑、膠囊劑、注射劑
是否納入醫保
納入

保胎藥妊娠早期保胎藥

妊娠早期(妊娠頭三個月(即1-12周))保胎藥主要用於治療非胚胎自身原因引起的先兆流產,常用藥物包括:孕酮製劑(主要用黃體酮)、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人血免疫球蛋白(IVIG)和阿司匹林等 [1]  [2] 
(1)支持黃體功能的激素
①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的生理作用是促進及支持黃體功能。另外,HCG分子含負電荷,覆蓋在滋養細胞表面,防止母體免疫細胞的攻擊。HCG製劑適用於黃體功能不全、先兆流產、複發性流產患者。孕期用藥屬於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C類。
②黃體酮:孕激素製劑常用於黃體功能不全所致的先兆流產、複發性流產。孕期用藥屬於FDA D類,常用有天然黃體酮針劑、地屈孕酮口服片等。
(2)維生素類
①維生素E是一種抗氧化劑,有利於孕卵發育,孕期可適量補充。孕期用藥屬於FDA A類。常用劑量為每天100mg,口服.可維持至整個孕期。對維生素K缺乏而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癥及缺鐵性貧血患者,因大劑量維生素E可降低凝血酶原的水平,缺鐵性貧血患者補充鐵劑時維生素E的需求量增加,應謹慎用藥,以免病情加重。長期使用維生素E可能與血栓栓塞、肺栓塞、高血壓、疲倦、乳腺腫瘤等的發生有關。尚未發現對胎兒有致畸作用。
②葉酸:屬於維生素B族,為核酸合成過程中所需。孕期葉酸缺乏易發生早產、低體重新生兒、胎兒生長受限、神經管畸形兒。葉酸主要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葉酸缺乏及葉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紅細胞貧血。孕期用藥屬於FDA A類。已證明該藥可預防胎兒神經管畸形發生,常於孕前1個月開始口服,預防劑量為0.4mg/d,直到妊娠3個月。對母體副反應主要有厭食、噁心、腹脹等胃腸道發應,尚未發現對胎兒有致畸作用。
(3)止血藥:先兆流產患者常有少量陰道流血,有些患者雖然沒有陰道流血,但可出現絨毛下或蜕膜後血腫。止血藥物對這患者有一定的作用。多數止血藥物對胎兒是安全的。
①氨甲環酸:為人工合成的抗纖溶藥,能競爭性抑制纖溶酶原的激活。孕期用藥屬於FDA B類。母體的副反應主要是腹瀉、噁心、嘔吐,由於此藥可進入腦脊液,可致視力模糊、頭痛、頭暈、疲乏等症,偶有藥物過量所致顱內血栓形成和出血,有血栓形成者禁用,腎功能不全者慎用。本藥能通過胎盤,動物試驗未發現有致畸作用。在人類,是否有致畸作用尚無充分的研究報道。
(4)抗凝劑:在孕期主要用於血栓前狀態、抗磷脂抗體綜合徵等所引起的複發性流產患者。目前臨牀上應用最多的有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阿司匹林。
①普通肝素孕期用藥屬於FDA C類。對母親的副反應:出血、血小板減少症、骨質疏鬆症、過敏反應。因其分子質量較大,不能通過胎盤,故對胎兒安全。近年由於低分子肝素的廣泛應用,已少用於保胎。
②低分子肝素與普通肝素同屬於抗凝血酶Ⅲ依賴性凝血酶抑制劑,但其半衰期長,對血小板功能、脂質代謝影響少,抗凝血因子Xa/AP3T活性比肝素大,極少增加出血傾向。孕期用藥屬於FDA B類。用法:5000-10000U/d皮下注射。用藥時間從早孕期開始,一般是在血β-HCG診斷妊娠即開始用藥,治療過程監測,如果胎兒生長髮育良好,與孕周相符,凝血纖溶指標檢測項目恢復正常,即可停藥,停藥後必須每月複查凝血纖溶指標,有異常時重新用藥。必要時治療可維持整個孕期,一般在終止妊娠前24h停止使用。低分子肝素禁用於對本藥過敏、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血小板減少症、事故性腦血管出血患者。孕期使用對母體是相對安全的,藥物不良反應發生機會很小,但在發生藥物過敏、嚴重的出血事件及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症時仍需注意及時停藥。
③阿司匹林:孕期用藥屬於FDA C類。孕前即可以開始用藥,常用劑量為每天50-75 mg口服,用藥過程監測凝血功能的變化。但一項來自匈牙利的病例對照研究表明妊娠期服用阿司匹林不會增加上述新生兒先天性疾病的風險。妊娠晚期長期使用可致胎兒動脈導管收縮或過早關閉,導致新生兒持續性肺動脈高壓心力衰竭。因該藥通過胎盤,有報道可致新生兒顱內出血。故有人主張分娩前1個月儘可能不用。
(4)糖皮質激素:主要用於免疫機制異常所致複發性流產患者,尤其是自身免疫性抗體(如抗核抗體、抗DNA抗體、抗精子抗體)陽性所斂複發性流產患者。從確定妊娠即可用藥,常用藥物為強的松。孕期用藥屬於FDAB類。強的松禁用於有嚴重的精神病史、活動性胃十二指腸潰瘍、明顯的糖尿病、嚴重的高血壓等患者。小劑量應用對母體無明顯副反應.因町通過胎盤,動物試驗研究證實孕期給藥可增加胚胎顎裂、胎盤功能不全、自發性流產和胎兒生長受限的發生率。尚未證明對人類有致畸作用,但需注意新生兒是否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表現。
(5)靜脈注射用免疫球蛋白(IVIG):是來自數以萬計血液供體的一種IgG製劑,近年已用於間種免疫異常型複發性流產患者,還可聯合低分子肝素或阿司匹林治療抗磷脂抗體陽性的複發性流產患者。孕期用藥屬於FDA C類。常用劑量為400-500 mg/(kg·d),連續1-3d,每週1次,持續至孕12-14周。由於IVIG中含有少最IgA,IgA缺乏症患者輸入IVIG後可產生過敏反應,少數叮發生溶血。因此,IVIG禁用於IgA缺乏症患者。IVIG應用安全性較高,很少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主要的不良有頭痛、肌痛、發熱、發冷、頭暈、噁心、嘔吐等。尚未兒有致畸作用。
(6)解痙藥:宮縮抑制劑和解痙劑在先兆流產、複發性流產的保胎中有一定的作用。但幾乎所有的的宮縮抑制劑和大多數的解痙藥不適用於早期妊娠,只有間苯三酚是惟一可選用的藥物。
①間苯三酚藥為親肌性非阿托品類、非罌粟鹼類純平滑肌解痙藥,作為子宮肌解痙藥,療效顯著。適用於孕20周前各種原因引起的不規則宮縮、下腹脹痛或(和)陰道流血的先兆流產患者。孕期用藥屬於FDA B類。對母體的副反應少,實驗表明該藥對動物生長、重要器官的宏觀和微觀組織學、血液和生化指標沒有明顯的影響,沒有致畸、致突變及致癌性。

保胎藥妊娠中晚期保胎藥

妊娠中晚期(妊娠28周以後)保胎藥的先兆流產和早產必須使用宮縮抑制劑。目前宮縮抑制劑的分類主要有6類,其中硫酸鎂、β腎上腺素能受體激動劑是最常用的藥物 [1]  [2] 
(1)硫酸鎂:鈣離子拮抗劑,阻止鈣離子內流,使細胞內鈣離子濃度下降,從而抑制神經肌肉興奮,鬆弛平滑肌,可用於早產的治療。孕期用藥屬於FDA B類。
(2)β腎上腺素能受體激動劑:臨牀上用於產科的:β腎上腺能受體激動劑有利托君和特布他林,其中只有利托君(即羥卞羥麻黃鹼)被FDA認可用於早產。
(3)縮宮素受體拮抗劑:(阿託西班)為縮宮素衍生物,與縮宮素競爭受體而起到抑制官縮的作用,具有高度的子宮特異性,能有效地抑制子宮收縮。在歐洲已廣泛應用於臨牀。該藥的特點是抑制宮縮的療效確切,副反應很少。只有輕度的心動過速、胸悶、噁心、呼吸困難,一般不需特殊處理,也很少因副反應而停藥。該藥禁用於產前大量陰道流血、重度子癇前期、高血壓、發熱、尿路感染及已知對藥物過敏者。
(4)鈣離子通道阻滯劑:有硝苯地平和尼莫地平,其作用是阻止鈣離子進入子宮肌細胞,降低細胞內鈣離子濃度而抑制宮縮。孕期用藥屬於FDA C類。母體的副反應主要是一過性血壓降低、心悸、高碳酸血癥、低氧血癥、酸中毒、降低子宮胎盤血流,故禁用於心臟病、低血壓和腎臟病患者。該藥不能與硫酸鎂合用,因可增強鎂離子對神經肌肉的阻滯作用,從而損傷心肺功能。對胎兒的影響,早期應用可致肢體短缺、流產、胎心率減慢。
(5)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劑:吲哚美辛為非甾體類抗炎藥,前列腺素(PG)合成酶抑制劑,可使PG水平下降、減少宮縮。孕期用藥屬於FDA B/D類,孕34周後為D類。用法:50-100rag,24h不超過200 mg,用藥不超過24h或48h,直腸給藥,吸收快;或50~100mg口服,以後25-50mg,4-6h,限於妊娠32周短期內應用。母體的副反應主要有頭痛、消化道反應、胃出血、陰道出血時間延長、分娩時出血增加。禁用於消化道潰瘍、吲哚美辛過敏者、凝血功能障礙及肝腎疾病
患者。對胎兒的影響有腦室內出血、支氣管肺發育不全、壞死性小腸結腸炎、低出生體重兒、胎兒心力衰竭和肢體水腫、腎臟血流減少、羊水過少等;在新生兒可致動脈導管收縮、肺動脈高壓。
(6)一氧化氮供體:如硝酸甘油,可鬆弛平滑肌,抑制宮縮,孕期用藥屬於FDA C類。用於早產可口服,或經皮膚、靜脈給藥,但療效並不肯定,效果不及其他宮縮抑制劑,此外,母體低血壓為較常見不良反應。據報道,應用NO供體應警惕心血管副反應,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尚需深入研究。
參考資料
  • 1.    林芸竹,等.妊娠早期保胎藥的新劑型研發進展[J]:中國藥房,2008,19(1):63-65
  • 2.    張建平,董濤威.保胎藥的臨牀應用[J].: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誌,2008,24(6):42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