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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儲存

鎖定
保税儲存是指進口貨物在海關監管下儲存於指定場所並暫緩繳納進口税的一種保税形式。
保税儲存的場所一般是保税倉庫。保税儲存的目的在於使進口貨物在暫緩繳納進口税的狀態下暫時存放於保税倉庫,等待最終進入貿易和生產環節。因此,保税儲存是一種以倉庫為依託,以儲存為基礎的保税形式。根據我國海關規定,貨物可以以寄售、維修、免税銷售、轉口、結轉加工等為目的臨時進口,存放於經海關注冊登記的保税倉庫,再根據經營需要將貨物提離倉庫,實際用於上述目的。如果在儲存期內無法實現上述經營目的,貨物將復運出境或經辦理進口手續後轉為內銷。
中文名
保税儲存
外文名
Bonded Storage
場    所
保税倉庫
詞    性
名詞
貨物範圍
加工貿易進口貨物、轉口貨物

保税儲存貨物範圍

保税儲存的貨物範圍按照現行通關制度的規定,下列貨物,經海關批准可以存人保税倉庫: [1] 
(1)加工貿易進口貨物;
(2)轉口貨物;
(3)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零部件;
(4)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暫存貨物;
(6)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貨物
(7)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此外,保税倉庫應當按照海關批准的存放貨物範圍和商品種類開展保税倉儲業務。

保税儲存分類

具體可分為兩種: [2] 
1.儲存後復運出境的保税貨物
(1)國際轉運貨物,主要是指轉口貿易貨物。
(2)供應國際運輸工具的貨物,主要指從境外進口在保税倉庫存儲的供應給國際運輸船舶、航空器在國際運輸途中所需要的燃料、物料等,這些貨物從國外進口後,經海關批准存放在保税倉庫中,國際運輸丁具離境前,在海關監管下裝上國際運輸工具並帶入國際運輸航線,可以視同復運出境,也是儲存後復運出境的保税貨物。
2.儲存後進人國內市場的保税貨物
(1)進口寄售用於維修外國商品的零配件,這些零配件(不包括進口耐用消費品維修用零配件)如果用於保修期內維修,可以免税;如果用於保修期外維修,則要徵税。在進口時,海關批准進入保税倉庫,暫緩辦理納税手續,等維修使用時辦理進口納税或免税手續。
(2)在經海關批准存入保税倉庫的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進出口貨物和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這主要是指境內廠商購買進口,但還沒有確定最終用途,因此進口時無法確定是否應當完税、如何完税,只有進口後在一定的時期內確定用途,確定是否應當完税、如何完税,才能最終辦結海關手續的進口貨物。

保税儲存經營方式

我國實行的保税倉庫制度,是一項專事儲存進口貨物的保税形式。即指經海關核准,進口貨物(尚未確定最終去向或待復出口)可以暫緩繳納進口各税存人專門倉庫,並在規定期限內復運出口或辦理正式進口手續或用作保税加工。但在貨物存儲期間必須保持貨物的原狀,除允許在海關監管下進行一些以儲存和運輸為目的的簡單處理外,不得進行任何加工。這項制度實際上開闢了一個免税的供銷市場,進口商品可以根據轉口貿易、加工貿易、維修業務、寄售貿易等需要,隨時有現貨供應,而無需境內用貨單位事先大量進口庫存,也不必等待交貨期。 [3] 

保税儲存經營條件

申請建立專事保税儲存的倉庫,應具備以下5方面的條件: [3] 
(1)主管部門批准開展有關業務;
(2)具有專門儲存、堆放進口貨物的場所並具備安全設施;
(3)建立健全的倉儲管理制度和詳細的倉庫賬冊;
(4)配備經海關培訓認可的專職管理人員;
(5)其經理人應具備法人資格及向海關繳納税款的能力。
參考資料
  • 1.    .徐偉.報關實務.2004
  • 2.    .吳雷,朱飛.海關實務.2006
  • 3.    .3.0 3.1 肖利秋,李坪.新編報關實務.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