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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教育局

鎖定
保山市教育局是由保山市人民政府領導的非盈利性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負責對高校、中專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為市政府對學校工作的決策提供情況和建議。
中文名
保山市教育局
地    點
保山市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教育局

保山市教育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的教育法規草案。
2、負責對高校、中專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為市政府對學校工作的決策提供情況和建議。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承辦學校的設立、調整及其發展規模、學制、專業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3、領導市教育局黨委系統黨的工作,制定學校黨建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搞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做好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工、青、婦及統戰工作。
4、領導全市教育工會工作。保障教職工在學校的主人翁地位,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健全學校管理體制。
5、負責教育局機關和直屬學校幹部隊伍建設。按照幹管權限,進行領導幹部人選的考察、推薦、任免。
6、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並分析教職工和學生的思想動態,及時處理好突發性事件。
7、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經費撥款和教育基建專款的分配、管理;監測全市教育經費使用情況。
8、負責國際、國內教育援助的世行貸款中教育合作項目的立項和管理工作。
9、指導全市各類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評估工作,組織對“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督導評估。
10、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11、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德育、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2、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全市各類學校教師進行學歷提高教育、履職培訓、晉級培訓、新教師培訓、骨幹教師培訓等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落實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學校人事制度的改革;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主管全市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13、指導督促各類學校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工作。
14、組織實施普通高等、中等、成人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制定各類高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組織自學考試、社會考試及其他形式考試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自學考試的學籍管理工作和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15、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校建修繕及校辦產業工作。
16、負責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並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評工作。
17、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佈。
18、負責教育綜合治理和學生法制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
19、負責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
20、負責青少年工作委員會和關心下一代成長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21、對各級各類教育及其有關工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2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1] 

保山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保衞、收發、綜合性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宣傳和協調公共關係;協調組織綜合問題的調研,起草綜合性文件和材料;負責組織協調辦理市人大建議和市政協提案;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車輛管理、職工福利等後勤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的規章制度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機關職工大會的學習。
2、黨委辦公室
負責教育局黨委的常務工作;負責教育局黨委系統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紀檢工作;負責黨員的電化教育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黨員信息管理、黨內統計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工會工作、青年工作和婦女工作及統戰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3、人事科
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直屬學校(單位)和本機關的人事調動、離退休審批、工資管理、履職考核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裝訂、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任免工作;負責辦理羣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抓好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教師、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及特級教師考評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教師獎勵基金會的工作。
4、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負責組織貫徹國家和省制定的基礎教育法規、政策、規定,結合全市實際,調查、研究、草擬我市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中小學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工作;負責做好"普九"鞏固提高工作,重點抓好初中入學鞏固工作;負責組織學校教育評估工作;負責中小學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課程設計及課程改革指導工作;負責組織高中會考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規劃指導高中發展及普及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政治課、思想品德課建設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負責學校綠化美化、文明學校評選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衞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的民族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的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方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學校推廣普通話和做好普通話測評工作。
5、計劃財務科
負責起草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招生計劃;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分析;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統計、分析;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相關政策;參與提出各項教育專款的分配方案並負責對教育專款的下達、管理工作;負責學校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際、國內援助和社會捐集資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市直教育單位財務人員的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抓好市直教育單位財務核算和財產管理工作;負責安排及審核市本級年度教育經費支出預算和決算;負責市直單位教育經費內部審計管理工作。
6、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負責規劃和指導全市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研究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發展與改革,並指導實施;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的審批;負責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教育的學歷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改革和專業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組織協調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評估考核工作;指導、管理和審批社會力量辦學;負責規劃和指導省、市示範鄉(鎮)成技校的校舍建設和基地建設工作。
7、招生考試辦公室
按照雲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要求負責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宣傳、動員、考試的組織實施和考務管理;負責擬定我市中考及中專(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招生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負責組織和完成我市參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自學考試及教育部推出的其它非學歷證書考試的考生報名信息採集、數據彙總、處理和上報;負責在我市實施的各項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考風考紀維護和違紀處理;負責我市普通高校、普通中專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監督實施教育部開展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中英劍橋少兒英語等級考試,並負責對考試培訓機構的日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試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負責我市自學考試考生的考籍管理和畢業生辦證審核工作。
8、師資培訓辦公室
統籌規劃、指導和組織中小學教師提升學歷層次教育、新教師培訓、教師履職培訓、教師晉級培訓、骨幹教師培訓及其它形式的培訓工作;指導縣(區)教師進修學校師資培訓、校舍建設工作;負責縣(區)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評估工作。
9、勤工儉學校建辦公室
負責擬定和實施勤工儉學發展計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因地制宜開展勤工儉學;負責勤工儉學週轉金和貼息貸款的編制、分配、管理;負責指導學校的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校舍建設的立項、申報、監督、管理工作;落實校建專項資金和配套資金的到位情況;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校產管理和校舍安全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校舍災情調查和危房排查,並及時上報;負責管理市直教育單位的校建規劃、監督管理、工程決算及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