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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保山市,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 [1] 
中文名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區
保山市
類    型
政府機構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權限範圍內擬訂發佈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
(二) 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核定註冊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 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核准,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四) 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規行為。
(五) 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產品、侵犯消費者權益及其他市場交易違法違章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 依法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網絡經營行為;參與監督管理金融、證券、勞動力、房地產、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市場和期貨市場。
(七) 依法組織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八) 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監管消費品類合同格式條款,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九) 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違法行為。
(十) 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對商標的作用和印製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 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負責案件核審、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
(十二) 管理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工作。指導掛靠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和廣告協會的工作。
(十三) 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幹部管理、工資福利待遇、基層建設、教育培訓、老幹部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和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四) 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經費預算、資金使用、國有資產和社會保險的管理,以及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五) 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和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機要管理和會議組織;承擔綜合性調研,並協調全局的調研工作;擬定宣傳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本轄區內工商系統計算機網絡建設、綜合統計和信息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的人事、幹部調配、工資福利、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老幹部等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對縣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配備和管理;指導本轄區內工商系統體制改革、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工商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表彰獎勵工作。
計劃財務科
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組織管理、監督、協調本轄區內工商系統行政性收入和罰沒收繳工作;承擔本轄區內工商系統各種票據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彙總、審核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的財務收支計劃以及內部財務審計監督;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物資裝備、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法制科
承擔或參與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擬定、協調和發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組織法制宣傳培訓;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和參與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
企業註冊登記管理科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擬定監督管理個體、私營經濟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户和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核准,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研究擬定企業(含外資企業)註冊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工商企業(含外資企業)和其他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核定註冊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公平交易科
參與研究擬定地方性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營違法案件;研究擬定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受理消費者申訴及行政調解;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的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經濟合同、監督管理消費品類合同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督管拍賣行為;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監督管理網絡經營行為;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監督管理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和證券、期貨、文化市場;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法制科
承擔或參與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擬定、協調和發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法制宣傳培訓;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和參與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商標、廣告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制對商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保護商標專用權;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查處虛假廣告行為;負責市屬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登記、年檢工作;指導廣告協會的工作。
. 監察室
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同級黨組抓好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對幹部選用程序實行監督;組織查處本轄區內工商幹部違紀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指導、督促本轄區縣(區)工商局的紀檢監察業務工作。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屬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
單位地址:保山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辦公樓2樓206室
消費者協會辦公室
單位地址:保山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辦公樓2樓215室
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
單位地址:保山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辦公樓2樓204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