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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文遺產案
鎖定
2007年6月23日,侯耀文先生因突發心臟病猝然離世,由於生前並未訂立遺囑,致使家人因財產分配問題產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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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侯耀文遺產案
- 外文名
- The legacy of Hou Yaowen case
- 類 型
- 民事訴訟
- 結 果
- 和解結案
- 發生時間
- 2009年2月-2010年8月
侯耀文遺產案案件起因
侯耀文先生曾有過兩段婚姻:第一任妻子與侯耀文於1979年結婚,生下了女兒侯瓚。在侯瓚4歲時,二人離婚,侯瓚被判給母親,從此沒有與侯耀文生活在一起。1993年,侯耀文娶了第二任妻子,5年後生下了第二個女兒侯懿珊,在2004年二人離婚。
侯耀文突然離世,身邊沒有法定妻子,侯瓚雖已27歲,但她自4歲起就沒有與侯耀文共同生活,在葬禮上少有人認識她,而次女年幼,因此在場的親友包括侯瓚和徒弟們一致推選侯耀華來主持葬禮並料理後事。遺產糾紛的導火索由此埋下。
侯耀文遺產案案件經過
2009年8月4日,侯瓚遞交新訴狀,增加兩項請求:查詢除此前已查4家銀行外其他銀行的侯耀文賬户;查明葬禮中親戚朋友出的份子錢下落。
2009年8月下旬,侯耀華等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西城法院未做出裁定。
據承辦法官介紹,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規定,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並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製作調解書。因此,本案在雙方達成協議後,法院並沒有製作調解書,已經做結案處理。至於協議的具體內容,因當事人並未將協議書提交法院,故法院無法對外透露。
侯耀文遺產案案件結果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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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審結束 調解失敗擇日宣判 .網易.2010-06-04[引用日期2017-05-30]
- 2. 侯耀文遺產案和解 .網易.2010-08-21[引用日期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