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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

鎖定
1.侍奉(君王); 2.侍奉君王的人; 3.指帝王的侍姬;4.泛指婢妾;5.為尊者御車;6.唐代稱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為侍御;7.指專供帝王食用的極精細的米糧。
中文名
侍御
外文名
Shi royal
職    責
古代侍奉君王
人    羣
侍奉君王的人
用    途
古代君王專用
相關人物
侍御史王平

侍御詞語解釋

1.侍奉(君王)。
《書·冏命》:“今予命汝作大正,正於羣僕侍御之臣。”《史記·樂毅列傳》:“今足下使人數之以罪,臣恐侍御者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倖臣之理,又不白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書對。” 宋 蘇轍 《梁惟簡供備庫使誥》:“朕惟崇慶,日總萬機,號令所至,澤遍海內。況其左右侍御之臣,朝夕執事之勞,而有不被其賜者乎?”《醒世恆言·李玉英獄中訟冤》:“禮部官見了 玉英 這個容儀,已是萬分好了。但祇年紀幼小,恐不諳侍御,發回寧家。”
2.侍奉君王的人。
《書·冏命》:“昔在 文 武 ,聰明齊聖。小大之臣,鹹懷忠良,其侍御僕從,罔匪正人。” 孔 傳:“小臣皆良,僕役皆正。”《列子·周穆王》:“既寤,所坐猶曏者之處,侍御猶曏者之人。”
3.指帝王的侍姬。
《公羊傳·僖公二年》:“ 獻公 朝諸大夫而問焉,曰:‘寡人夜者寢而不寐,其意也何?’諸大夫有進對者曰:‘寢不安與,其諸侍御有不在側者與?’ 獻公 不應。” 清 李漁 《玉搔頭·情試》:“陛下的心事,臣等盡知,不過為皇嗣未生,東宮暫缺,故此要博選嬪妃,以充侍御耳。”
4.泛指婢妾
《漢書·外戚傳上·孝昭上官皇后》:“ 安 醉則裸行內,與後母及父諸良人、侍御皆亂。” 顏師古 注:“良人謂妾也。侍御則兼婢矣。”
5.為尊者御車。
《孔子家語·觀周》:“ 公 曰:‘諾。’與 孔子 車一乘,馬二疋,豎子侍御。”
6.唐代稱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為侍御。
後世因沿襲此稱。 唐 李白 有《贈韋侍御黃裳》詩。 王琦 注引《因話錄》:“御史台三院,一曰台院,其僚曰侍御史,眾呼為端公;二曰殿院,其僚曰殿中侍御史,眾呼為侍御;三曰察院,其僚曰監察御忠,眾呼亦曰侍御。” 明 車璽 《序》:“侍御 沁水 李公 叔淵 企仰鄉賢。”《花月痕》第二回:“一路蕭蕭疎疎,落起細雨來。同行一為 謝小林 侍御,一為 鄭仲池 太史。”
侍御 侍御 [1]
7.指專供帝王食用的極精細的米糧。
《詩·大雅·召旻》“彼疏斯粺” 漢 鄭玄 箋:“米之率,糲十,粺九,鑿八,侍御七。” 孔穎達 疏:“其術在《九章·粟米之法》。彼雲:‘粟率五十,糲米三十,粺二十七,鑿二十四,御二十一。’言粟五升,為糲米三升。以下則米漸細,故數益少。四種之米,皆以三約之,得此數也。” 清 袁枚 《隨園隨筆·摘注論語》:“王所食也,米至侍御而細極矣。”

侍御侍御之意

戰國時國君的侍從史官
別國使臣獻國書,常由御史接受。兩君相會,常由御史在旁記錄,如秦、趙兩君澠池之會即如此,見《史記·藺相相如列傳》,國君宴會羣臣,常是“執法在傍,御史在後”,見《史記·滑稽列傳》。封君設有性質相同的侍史。如“孟嘗君侍客坐語,而屏風後常有侍史,主記君所與客語,問親戚居處”(《史記·孟嘗君列傳》)。戰國時魏、韓等國的縣令亦設御史。見《韓非子·內儲説上》“卜皮為縣令”條《戰國策·韓策三》“安邑之御史死章”。
為監察之官,約自秦始
《漢書·百官公卿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漢御史因職務不同有侍御史、治書侍御史。曹魏增殿中侍御史。晉又有督運御史、符節御史、檢校御史。北朝魏、齊沿設檢校御史,隋改為監察御史。隋又改殿中侍御史為殿內侍御史。煬帝省殿內侍御史員數,增監察御史員數,又一度增設從九品的御史。唐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宋同。元有治書而無殿中。明、清以監察御史分道糾察,員額甚多。此外尚有分任各種任務之御史,如巡按御史(清順治後不設)、巡漕御史等。

侍御侍御的發展

本為史官,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御史前書曰”,“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子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韓愈曾任監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僉都御史。再如《記王忠肅公翱事》“公為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寧”,王翱當時任都察院長官。
先秦時期,天子、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負責記錄的史官、秘書官。國君置御史,見《史記·滑稽列傳》:“執法在傍,御史在後”,大夫置御史,見《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侍客坐語,而屏風後常有侍史,主記君所與客語,問親戚居處”。邑宰置御史,見《戰國策·韓策三》:“安邑之御史死章”。
自秦朝開始,御史專門為監察性質的官職,一直延續到清朝。《漢書·百官公卿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漢朝御史統歸御史台領導,按職掌分為侍御史和治書侍御史,東漢末改刺史為州牧之前,漢朝的刺史也是監察官,也是御史的一種。
三國時,曹魏於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記錄朝廷動靜,糾彈百官朝儀。
西晉,御史名目很多,開後代專門職務御史的先河,有督運御史、符節御史、檢校御史等。
隋唐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與殿中、治書兩侍御史並立。
明清,專設監察御史,隸都察院,另有派遣監察御史巡察地方者,明稱巡按、清稱巡按御史,清又有御史巡行京城之制,稱巡城御史,又有監察御史督察漕運,稱巡漕御史等等。

侍御侍御的權限

侍御侍御由來

官名。秦置,漢沿設,在御史大夫之下。受命御史中丞,接受公卿奏事,舉劾非法;有時受命執行辦案、鎮壓農民起義等任務,號為“繡衣直指”。宣帝曾召侍御史二人治書,後乃專設治書侍御史。侍御史分掌令曹、印曹、供曹、尉馬曹、乘曹。魏、晉、南北朝時,曹數時有增減,但均不止五曹,治書侍御史也分掌各曹,與漢制不同。北朝魏、齊必對策高第者方能補御史官。唐侍御史屬台院,殿中侍御史屬殿院,、監察御史屬監院,三者並列。侍御史掌糾興舉百官、入閤承詔、知推(推鞫)彈(彈舉)公廨(知公廨事)、雜事(御史台中其他各事)等事,以知雜事最忙。宋、元及明初侍御史只設一二人,作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佐貳。

侍御侍御分類

分類有:治書侍御史、分掌侍御史、二丞侍御史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