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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

鎖定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是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是興賓區委的派出機構,與區教育體育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是興賓區委議事協調機構,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育體育局。 [5] 
中文名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
辦公地址
來賓市城南新區石緣路172-1號 [5] 
性    質
地方政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所屬地區
來賓市興賓區
所屬部門
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中央、自治區黨委、來賓市委和興賓區委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擬訂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教育體育規章、行政規範性文件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宣傳、統一戰線工作。做好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實踐、體育教育、衞生與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擬訂全區教育體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和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四)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實施辦法;監測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區外對我區的教育體育援助;指導做好全區教育體育貸款、教育體育合作項目和學生資助的執行工作。
(五)統籌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業餘訓練等工作;審核在管理職權內的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立、撤銷、佈局調整;組織地方教材、實驗教材的編寫,指導教育科學研究工作;在自治區審定的中小學用書目錄內選定中小學用書目錄;制訂教育教學技術裝備規劃;制訂有關教育教學督導評估標準及辦法,指導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鞏固提高工作;統籌規劃、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體育工作,協助上級研究制定加強民族教育體育的政策措施,協調對少數民族的教育體育援助。
(七)負責規劃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
(八)主管全區的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編制標準;負責教育體育系統職稱改革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教師隊伍繼續教育、考核獎懲的組織實施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考核、任免局機關中層領導和直屬學校的校級領導。
(九)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督導工作。受區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下一級人民政府及本級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十)指導推進全區教育體育現代化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規劃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
(十一)統籌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外事工作;參與協調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體育交流。
(十二)統籌管理推廣普通話、普通話師資培訓和規範語言文字工作;協助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十三)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體育產業健康發展。
(十四)統籌協調全區體育發展。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組織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全區體育社團工作,會同民政部門對全區的體育社團進行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的管理、銷售。
(十五)指導全區教育體育工作,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統籌管理民辦教育體育,促進民辦教育體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六)負責全區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十七)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教育工委綜合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統籌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統戰等工作;負責黨政辦公會議、綜合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記錄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對外聯繫、接待、協調局機關各股室做好各項工作;草擬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文稿;審核以本局名義發出的文件;研究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統籌教育體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彙總及上報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統籌協調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教育體育問題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依法行政及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文件收發、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宣傳及機關保衞、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行政信息的收集、宣傳、報送工作;負責印章管理、績效考評、扶貧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辦工資、定級、考核、考察工作,協助局班子做好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的考核和任免工作,做好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做好教職工隊伍的管理工作;擬定招聘教師公開招聘計劃、方案;擬定教師調配、交流方案;負責組織開展評優、評先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職稱改革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聘工作;負責本系統教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師資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編寫各類教師培訓規劃;負責制訂職業學校送生計劃和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發展規劃;協調中等職業教育招送生工作;負責管理權限範圍內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和成人文化教育等工作。
(三)計劃財務股。參與擬定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規章制度;統計並監測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全區本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經費的預決算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財務的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管理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基建投入;按有關規定管理區外對我區的教育體育援助、教育體育貸款;指導做好全區教育體育貸款和教育體育合作項目的執行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經費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四)基礎教育股。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和轄區學校的宗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義務教育工作;負責對全區教育體育基建工程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和督查等工作;規劃並指導九年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工作;制訂基礎教育的基本教育教學文件及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工作;負責教育綜合體制改革工作;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城鄉一體化和學前教育等工作;執行地方綜合性教育政策;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的結構、佈局調整;規劃和組織地方教材、實驗教材的編寫並報自治區教育廳審定,負責中小學用書目錄的審核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德育、法治教育、國防教育、團隊、實踐和特殊教育等工作;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協調對少數民族的教育援助;負責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及畢業證的驗印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學前、小學、初中的審核工作;受理轄區內民辦幼兒園、中小學辦學機構設立、變更、終止等審批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推廣普通話、普通話師資培訓和規範語言文字工作,協助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負責對教育系統的語言文字應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監督直屬學校工程建設項目依法依規開展立項、可研、勘查、設計、招標等項目工作和辦理工程各項報建審批手續;審查工程項目有關合同的簽訂,指導、監督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項目審計及決算、備案、移交及保修工作;指導全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項目;承擔全區公共體育設施項目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全區體育標準化建設工作。
(五)安全穩定股。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衞生與健康、安全穩定、禁毒教育、信訪等工作;承擔和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學校教師隊伍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負責受理教職工的行政複議;負責接待羣眾關於違規違紀方面的來信來訪,並對來信來訪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負責掃黃打非、學生意外險、社會治安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精神病事件、校園欺凌、校外午託、校車、八五普法、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統籌全區大型體育活動安全保衞工作。
(六)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教育督導室)。承擔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聘任區督學;組織實施對下一級人民政府和本級政府相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及學校貫徹執行教育及體育法律、法規、規章和黨的教育方針、黨和國家政策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負責全區教育體育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與政策的調研;發佈督導報告。
(七)體育股。擬訂全區羣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區羣眾體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和協調各系統、各部門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職工體育、少數民族體育、殘疾人體育工作;負責全區體育市場與體育產業、體育設施建設佈局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審核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負責體育經營人員的培養和資格審核;承辦全區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審核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負責全區體育事業的統計工作;組織全區性體育競賽、活動,組織參加市級以上競賽和活動,監管健身氣功活動;負責我區承辦的自治區、市級比賽的競賽組織工作;組織參加全國和自治區、來賓市以上體育比賽活動及綜合性運動會的備戰參賽工作;指導區級運動隊的訓練、競賽人才選拔培養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學校課餘體育訓練、競賽工作;負責體育師資、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和管理,承辦三級裁判員、運動員技術等級審批或審核;負責全區業餘體育訓練及後備人才的培養和選拔。 [5]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現任領導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副局長:楊海峯 [1]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副局長:謝青 [1]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副局長:林建誠(試用期一年) [2] 

來賓市興賓區教育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