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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瑱

鎖定
來瑱(?-763年),字號不詳,邠州永壽縣(今陝西省永壽縣)人。唐朝中期將領,右領軍大將軍來曜之子。
崇尚名節,心懷大志。隨父鎮守安西四鎮十年,歷任太子左贊善大夫、殿中侍御史,遷潁川太守兼任防禦使。屢次打敗安史叛軍,人稱“來嚼鐵”,遷淮南西道節度使。平定永王之亂和收復兩京,授開府儀同三司,御史大夫、潁國公。歷任殿中監、涼陝襄州刺史兼節度使。由於部下裴奰陷害,受到唐肅宗猜忌和冷落。
唐代宗即位,誅殺裴奰,入朝請罪,授兵部尚書、同平章事等。寶應二年(763年),得罪權宦程元振王仲昇,坐罪貶為播州縣尉,途中時賜死。部下梁崇義擔任山南東道節度留後時,上表請求朝廷以禮改葬,最終得以平反昭雪恢復官爵。
本    名
來瑱
別    名
來嚼鐵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人
逝世日期
762年
籍    貫
邠州永壽
職    業
官員、將領
官    職
兵部尚書、山南東道節度使
爵    位
潁國公

來瑱人物生平

來瑱家世背景

來瑱是邠州永壽縣人,其父來曜行伍出身,開元十八年(730年),擔任鴻臚卿同正員、安西副都護、磧西副大使、四鎮節度使,在西部邊境地區很有名氣。後任右領軍大將軍、仗內五坊使等,最終病逝於官任上。 [1]  寶應元年(762年),因來瑱顯貴的緣故,朝廷追贈來曜為太子太保 [2] 

來瑱早年經歷

來瑱年少時略懂典籍,重視名譽和節操,奮發有大志向。天寶初年(742年),跟隨父親來曜在四鎮擔任重要官職。天寶十一年(752年),來瑱升任左贊善大夫、殿中侍御史,伊西北庭行軍司馬。 [3-4] 
朝廷詔令官吏們推舉有智謀善決斷、才能可以服眾的人,左拾遺張鎬蕭昕推薦來瑱能決定大事,有抵禦入侵的才能。四月二十三日,朝廷任命來瑱擔任潁川太守 [5]  、招討使。恰逢來瑱的母親逝世,來瑱因而免職回家守喪,服喪期間以行孝出名。 [6-7] 

來瑱討伐叛軍

天寶十四年(755年),安祿山史思明起兵造反,史稱安史之亂
不久,太常卿張垍再次推薦來瑱,來瑱從守喪處趕來,朝廷任命他擔任汝南郡太守。來瑱還沒有上路,便改任潁川郡太守。叛軍進攻潁川,當時儲備的糧食很多,來瑱修好城牆做準備。叛軍來到城下後,來瑱親手射擊叛軍士兵,無不應弦而倒。叛軍派投降的將領畢思琛招降來瑱,畢思琛是來瑱的父親來曜過去的部將,在城下跪拜,哭着弔唁來瑱的父親來曜,來瑱不理,先後俘虜殺死很多叛軍。叛軍都很畏懼他,稱他為“來嚼鐵”。 [8]  來瑱因功加任銀青光祿大夫、代理御史中丞、潁川郡防禦使,河南、淮南遊弈逐要招討使。當時魯炅在葉縣戰敗,退守南陽。朝廷於是調來瑱擔任南陽太守,兼任御史中丞,山南東道節度、防禦、處置等使以取代魯炅。不久,嗣虢王李王巨擔任御史大夫、河南節度使,於是上奏朝廷説魯炅正在堅守南陽,就恢復來瑱的舊有官職。叛軍圍攻南陽數月,很是急迫,來瑱和襄陽節度使魏仲犀合軍援救南陽。唐軍由於作戰不勝,軍心動搖。來瑱能安撫訓練士兵,軍容嚴整,叛軍不敢侵擾。再度調任淮南西道節度使。 [9-10] 
至德元年(756年)十二月,永王李璘謀反,來瑱與淮南節度使高適、江東節度使韋陟在安陸會合,結盟誓師討伐李璘。 [11] 
至德二年(757年)十月,叛軍將領田承嗣在潁川圍攻來瑱。叛軍敗退後,唐肅宗李亨下詔任命來瑱為河南節度使。 [12]  不久,朝廷軍隊收復長安和洛陽,來瑱因功授任開府儀同三司,兼任御史大夫,封爵穎國公,食邑兩百户 [13]  ,其餘官職如故。 [14]  十一月,來瑱與張鎬、魯炅、吳王李祗李嗣業、李奐攻打河南、河東道的郡縣,全部收復。只有叛將能元皓佔據北海,高秀巖佔據大同,還未克復。 [15] 

來瑱歷任要職

乾元元年(758年),來瑱受徵召入朝,擔任殿中監。 [16] 
乾元二年(759年),朝廷調來瑱前往河西,出任涼州刺史、河南節度經略副大使。來瑱還沒上路,唐軍在相州戰敗,於是朝廷下詔改任來瑱為代理陝州刺史,陝、虢、華等州節度使 [17]  ,兼任潼關防禦、團練、鎮守使。 [18-19] 
上元元年(760年),襄州將領張維瑾、曹玠率眾作亂,殺死襄州刺史史翽。朝廷調來瑱任襄州刺史,兼任御史大夫,山南東道十州節度、觀察、處置使。 [20]  來瑱到達襄州後,張維瑾等人投降。 [21-22] 
上元二年(761年),來瑱在魯山打敗叛軍史思明餘部,俘虜叛軍首領,接着在汝州作戰,繳獲馬、牛、駱駝。兩次戰鬥,共殺死叛軍上萬名士兵。 [23] 

來瑱皇帝奪權

上元三年(762年),唐肅宗命令來瑱前來京師,來瑱樂意待在襄州,其部下也樂意受他管制,於是來瑱便暗示部將官吏上表請求唐肅宗讓他留在襄陽。當他到達鄧州時,唐肅宗令他回到鎮所。後來唐肅宗得知來瑱的花招後,非常厭惡他。後來荊南節度使呂諲、淮西節度使王仲昇等人都説:“來瑱千方百計收買人心,不能留任,”唐肅宗便改任來瑱為鄧州刺史,山南東道六州節度使。不久,王仲昇和叛軍在申州作戰,兵敗遭擒。起初,王仲昇遭圍數月,呂諲在江陵生病,當時來瑱身在襄州,非常怨憤王仲昇,於是按兵不救。到來瑱率軍出發時,王仲昇已遭叛軍俘虜。來瑱的行軍司馬裴奰謀圖奪取來瑱的位置,多次秘密上表唐肅宗,説來瑱有勇有謀,恐怕日後難以節制,如果現在馬上動手,可以一舉將他擒獲,請求讓他率軍襲取襄陽,唐肅宗認為這個建議很正確。三月十四日,唐肅宗調任來瑱為檢校户部尚書,兼任御史大夫、安州刺史,淮西、河南十五州(一作十六州)節度、觀察使,表面上表示對他寵幸重用,實際上是想要除掉他。同時唐肅宗秘密下令任命裴奰擔任襄陽、鄧州等州防禦使以取代來瑱。 [24-26] 
上元三年(762年)四月,唐肅宗去世,太子李豫即位,是為唐代宗。同年五月,來瑱聽説讓他前往淮西擔任節度使,十分害怕,便假託説:“淮西沒有糧食,請等到收麥後再動身前往。”同時暗示將領們挽留自己。唐代宗想息事寧人,於是任命來瑱為襄州節度使、奉義軍渭北兵馬使 [27-28]  (《資治通鑑》誤作山南東道節度使)。 [29] 
寶應元年(762年)六月,唐代宗秘密下詔讓裴奰攻打來瑱。六月十九日,裴奰率領部下二千人(一作五千人)從均州乘船沿漢江而下。到黃昏時分,哨兵報告來瑱,來瑱和眾將領商議,副將薛南陽説:“您奉詔命留任,而裴奰率兵強行取代,這是師出無名。他的智謀勇敢都不是您的對手,而且軍心不向着他。他如乘我不備,放火夜晚進攻,確實使人擔憂。如果等到天亮,就一定能打敗他。”六月二十一日,裴奰率軍在谷水北岸佈陣。來瑱率軍迎戰,詢問裴奰率軍前來的原因,裴奰回答説:“你不接受朝廷的命令,所以我前來討伐。如果你接受取代的命令,我自當解甲而歸。”來瑱説:“我已經承蒙皇上的恩典,再次留下來鎮守襄陽,還有什麼要接受替代的呢?”説罷便取出唐代宗的敕令以及告身給裴奰看,裴奰部下士卒都説:“這是假的,我們老遠來討伐罪人,難道空手回去嗎?”就爭着用箭射過來,來瑱跑到大旗下。薛南陽説:“請您堅守不動。”就率領三百名騎兵作為奇兵,沿着南山,從對方陣後殺出夾攻,將裴奰打得大敗,幾乎把裴奰的軍隊消滅殆盡,裴奰自己脱身逃跑。來瑱軍隊追擊,在申口追上裴奰,將他抓獲,押送京師。唐代宗判其流放費州,後在藍田舊驛站賜死。 [30]  八月十九日,來瑱入朝承認有罪,請求恕罪,唐代宗因此對他沒有疑心,並對他很是優待。 [31]  九月初四日,唐代宗任命來瑱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仍任山南東道節度使 [32]  、觀察使,並代替左僕射裴冕擔任皇陵使(一作山陵使)。 [33-34] 

來瑱貶黜賜死

起初,來瑱在襄陽時,宦官、驃騎大將軍程元振曾經請求和囑託他辦事,來瑱沒有答應,程元振因此很憎恨來瑱。寶應二年(763年)正月,當時正值程元振在朝廷當權,程元振誣陷來瑱説對唐代宗不恭敬的話。恰逢王仲昇迴歸朝廷,他與程元振關係很好,便奏稱來瑱與叛軍合謀,致使自己遭叛軍抓獲。唐代宗的怒氣增加,正月二十八日,下詔免除來瑱的官職和爵位,貶為播州縣尉,員外安置。第二天,來瑱走到鄠縣時,唐代宗再次下詔將他賜死 [35]  ,沒收他的家產。來瑱死後,府中門客都離開,他的屍體被埋在土坎中,校書郎殷亮獨自後到,到他屍體邊哭,給他準備棺材衣服安葬他。
後來唐代宗知道了程元振的誣陷,因別的罪行把他流放到溱州。 [36-37] 

來瑱恢復官爵

此前,來瑱的行軍司馬龐充率兵兩千人駐守河南,到達汝州時,聽説來瑱去世,便率軍回來偷襲襄州。左兵馬使李昭抵抗龐充,龐充逃往房陵(一作房州)。李昭、薛南陽與右兵馬使梁崇義互不買賬,梁崇義殺死李昭等人。廣德元年(763年)三月初一日,唐代宗任命梁崇義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留後、御史中丞來代替來瑱。後來,梁崇義給來瑱修建祠堂,四季都去祭祀,避開來瑱的大堂不用,上奏請求按禮改葬 [38]  ,唐代宗下詔同意,並恢復來瑱的官職和爵位。 [39-40] 

來瑱主要成就

安史之亂爆發時,來瑱多次率軍擊敗叛軍,前後俘虜殺死眾多叛軍士兵。叛軍士兵都很畏懼來瑱,因此給他起綽號為“來嚼鐵”。 [8]  固守潁川,魯山破敵,並與張鎬、魯炅、吳王李祗李嗣業、李奐收復河南、河東二道各郡縣。 [15] 

來瑱人物評價

張鎬:“有縱橫之略,臨事能斷,堪當禦侮之任。” [41] 
裴奰:“善謀而勇。” [41] 
李豫:“來瑱,謬當任用,素乏器能,亟歷班榮,累經節制。蒞職蔑聞於成績,登朝虛美於崇名。頃者分閫頒條,久淹江漢。或頻徵不至,或移鎮遲留,實乖堂陛之儀,爰及干戈之忿。” [41] 
劉昫等《舊唐書》:①“少尚名節,慷慨有大志,頗涉書傳。” [41]  ;②“善軍政,得士心,庶幾干城禦侮者哉!始固名位,為裴奰巧言;終歸朝廷,遭元振誣構。賜死之辜匪辨,用刑之道不明。致舊將立祠,門吏偷葬,出將入相,一至於斯,惜哉!” [41]  ;③“魯炅竭節,來瑱枉死。” [41] 
陳弘謀:“唐自中葉以後,方鎮皆選列校以掌牙兵。是時四方豪傑,不能以科舉自達者,皆爭為之。往往積功以取旄鉞。雖老奸巨盜,或出其中。而名卿賢將,如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來瑱、李抱玉、段秀實之流,所得亦已多矣。” [42] 

來瑱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 [41]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 [43]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七至二百二十二

來瑱家庭成員

父親:來曜,歷任安西副都護、四鎮節度使、右領軍大將軍等,追贈太子太保。 [2] 
參考資料
  • 1.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來瑱,邠州永壽人。父曜,奮行間,開元末,持節磧西副大使、四鎮節度使,著名西邊,終右領軍大將軍。
  • 2.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來瑱,邠州永壽人也。父曜,起於卒伍。開元十八年,為鴻臚卿同正員、安西副都護、持節磧西副大使、四鎮節度使,後為右領軍大將軍、仗內五坊等使,名著西陲。寶應元年,以子貴,贈太子太保。
  • 3.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瑱少尚名節,慷慨有大志,頗涉書傳。天寶初,四鎮從職。十一載,為左贊善大夫、殿中侍御史,充伊西、北庭行軍司馬。
  • 4.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瑱略知收,尚名節,崖然有大志。天寶初,從四鎮任劇職,累遷殿中侍御史、伊西北庭行軍司馬。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七》:楊國忠問士之可為將者於左拾遺博平張鎬及蕭昕,鎬、昕薦左贊善大夫永壽來瑱。丙午,以瑱為潁川太守。
  • 6.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玄宗詔朝臣舉智謀果決、才堪統眾者各一人。拾遺張鎬薦瑱有縱橫之略,臨事能斷,堪當御悔之任。丁母憂,以孝聞。
  • 7.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詔舉智謀果決、才堪統眾者,拾遺張鎬薦瑱能斷大事,有禦侮才,擢潁川太守,充招討使。會母喪免,以孝聞。
  • 8.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七》:賊屢攻之,瑱前後破賊甚眾,加本郡防禦使,人謂之“來嚼鐵”。
  • 9.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安祿山反,張垍復薦之,起復兼汝南郡太守,未行,改潁川太守。賊攻之。城中積粟素多,瑱繕修有備。賊繼至城下,瑱親射之,無不應弦而斃。賊使降將畢思琛招瑱,琛即瑱父曜故將,城下拜泣吊瑱,瑱不應。前後殺賊頗眾,鹹呼瑱為“來嚼鐵”。以功加銀青光祿大夫,攝御史中丞、本郡防禦使及河南淮南遊奕逐要招討等使。魯炅敗於葉縣,退守南陽,乃以瑱為南陽太守、兼御史中丞,充山南東道節度防禦處置等使以代炅。尋以嗣虢王巨為御史大夫、河南節度使,因奏炅守南陽,詔各複本位。賊攻圍南陽累月,瑱分兵與襄陽節度使魏仲犀救之。犀遣弟孟馴將兵至明府橋,望風敗走,賊追蹙,大敗而還。兵素少,遇敗,人情洶懼,瑱綏撫訓練,賊不能侵。詔為淮南西道節度使。
  • 10.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安祿山反,張垍薦之,興塊次,拜汝南太守。未行,改潁川。賊攻潁川,方積粟多,瑱完埤自如,手射賊,皆應弦僕。賊使降將畢思琛招之,父故將也,拜城下,泣且吊,瑱不應,前後俘殺甚眾。賊懼,目為“來嚼鐵”。以功就加防禦使、河南淮南遊弈逐要招討使。徙山南東道節度使代魯炅,會嗣號王巨表炅方固守,乃還瑱故官。賊圍南陽急,瑱與魏仲犀合兵救之,不勝,人情洶懼,瑱能撫訓士,舉動安重,賊不得侵。改淮南西道節度。
  •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九》:甲辰,永王璘擅引舟師東巡,沿江而下,軍容甚盛,然猶未露割據之謀。吳郡太守兼江南東路採訪使李希言平牒璘,詰其擅引兵東下之意。璘怒,分兵遣其將渾惟明襲希言於吳郡,季廣琛襲廣陵長史、淮南採訪使李成式於廣陵。璘進至當塗,希言遣其將元景曜及丹徒太守閻敬之將兵拒之,李成式亦遣其將李承慶拒之。璘擊斬敬之以殉,景曜、承慶皆降於璘,江、淮大震。高適與來瑱、韋陟會於安陸,結盟誓眾以討之。
  • 12.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田承嗣圍來瑱於潁川,亦遣使來降;郭子儀應之緩,承嗣復叛,與武令珣皆走河北。制以瑱為淮南節度使。
  • 13.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兩京平,封潁國公,食二百户。
  • 14.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收復兩京,與魯炅同制加開府儀同三司、兼御史大夫,封潁國公,食實封二百户,餘如故。
  • 15.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張鎬帥魯炅、來瑱、吳王祗、李嗣業、李奐五節度徇河南、河東郡縣,皆下之;惟能元皓據北海,高秀巖據大同,未下。
  • 16.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乾元元年,召為殿中監。
  • 17.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一》:以河西節度使來瑱行陝州刺史,充陝、虢、華州節度使。
  • 18.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二年,初除涼州刺史、河南節度經略副大使。未行,屬相州官軍為史思明所敗,東京震駭。元帥司徒郭子儀鎮谷水,乃以瑱為陝州刺史,充陝、虢等州節度,並潼關防禦、團練、鎮守使。
  • 19.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乾元二年,徙河西。未行,王師敗於相州,詔拜陝虢節度,兼潼關防禦團練鎮守使。
  • 20.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乾元三年四月十三日,襄州軍將張維瑾、曹玠率眾謀亂,殺刺史史翽。以瑱為襄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山南東道襄、鄧、均、房、金、商、隨、郢、復十州節度觀察處置使。
  • 21.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明年,襄州部將張維瑾等殺其使史翽,徙瑱山南東道襄、鄧、均、房、金、商、隨、郢、復十州節度使。既至,維瑾降。
  • 22.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一》:襄州將張維瑾、曹玠殺節度使史翽,據州反。制以隴州刺史韋倫為山南東道節度使。時李輔國用事,節度使皆出其門。倫既朝廷所除,又不謁輔國,尋改秦州防禦使。己未,以陝西節度使來瑱為山南東道節度使。瑱至襄州,張維瑾等皆降。
  • 23.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上元二年春,破史思明餘黨於魯山,俘賊渠,又戰汝州,獲馬、牛、橐駝,凡兩戰,斬首萬級。
  • 24.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上元三年,肅宗召瑱入京。瑱樂襄州,將士亦慕瑱之政,因諷將吏、州牧、縣宰上表請留之,身赴詔命,行及鄧州,復詔歸鎮。肅宗聞其計而惡之。後呂諲、王仲昇及中官皆言瑱布恩惠,懼其得士心,以瑱為鄧州刺史,充山南東道襄、鄧、唐、復、郢、隨等六州節度,餘並如故。俄而淮西節度王仲昇與賊將謝欽讓戰於申州城下,為賊所虜。初,仲昇被圍累月,呂諲病於江陵,瑱在襄州,又恐仲昇構己,遂顧望不救。及師出,仲昇已沒。裴奰頻表陳瑱之狀,謀奪其位,稱“瑱善謀而勇,崛強難制,宜早除之,可一戰而擒也。”肅宗然之,遂以瑱檢校户部尚書、兼御史大夫、安州刺史,充淮西申、安、蘄、黃、光、沔節度觀察,兼河南陳、豫、許、鄭、汴、曹、宋、潁、泗十五州節度觀察使,外示尊崇,實奪其權也。加裴奰兼御史中丞、襄鄧等七州防禦使以代之。
  • 25.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明年,詔瑱還,瑱安襄、漢,士亦宜其政,因諷眾留己,而外示行;至鄧,復詔歸鎮。肅宗聞其謀,惡之,呂諲、王仲昇等皆言“瑱得士心,不可以留’,乃改山南東道襄、鄧、唐、復、隨、郢六州節度。俄而仲昇與賊戰申州,為賊禽。初,仲昇被圍,而江陵呂諲病,瑱顧望不即救,及師出,仲昇已沒。行軍司馬裴奰表其狀,且言:“瑱善謀而勇,恐後難制,即除之,可一戰禽也。”帝頗謂然,遂改瑱淮西申、安、蘄、黃、光、沔兼河南陳、豫、許、鄭、汴、曹、宋、穎、泗十五州節度以寵之,陰奪其權,加奰襄、鄧等七州防禦使代瑱。
  • 26.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二》:上召山南東道節度使來瑱赴京師。瑱樂在襄陽,其將士亦愛之,乃諷所部將吏上表留之,行及鄧州,復令還鎮。荊南節度使呂諲、淮西節度使王仲升及中使往來者言:“瑱曲收眾心,恐久難制。”上乃割商、金、均、房別置觀察使,令瑱止領六州。會謝欽讓圍王仲長升於申州數月,瑱怨之,按兵不救,仲升竟敗沒。行軍司馬裴奰謀奪瑱位,密表瑱倔強難制,請以兵襲取之,上以為然。癸巳,以瑱為淮西、河南十六州節度使,外示寵任,實欲圖之。密敕以奰代瑱為襄、鄧等州防禦使。
  • 27.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瑱懼不自安,上表稱“淮西無糧饋軍,臣去秋種得麥,請待收麥畢赴上”,復諷屬吏請留之。裴奰於商州召募,以窺去就。寶應元年五月,代宗即位,因復授瑱襄州節度、奉義軍渭北兵馬等使………
  • 28.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瑱懼,釋言“淮西無糧,須麥收可上道”,又諷眾固留。代宗立,復授襄州節度、奉義軍渭北兵馬使………
  • 29.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二》:來瑱聞徙淮西,大懼,上言:“淮西無糧,請俟收麥而行。”又諷將吏留己。上欲姑息無事,壬寅,復以瑱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 30.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二》:襄鄧防禦使裴谷屯谷城,既得密敕,即帥麾下二千人沿漢趣襄陽;己巳,陳於谷水北。瑱以兵逆之,問其所以來,對曰:“尚書不不受朝命,故來。若受代,謹當釋兵。"瑱曰:"吾已蒙恩,復留鎮此,何受代之有!”因取敕及告身示之,瑱驚惑。瑱與副使薛南陽縱兵夾擊,大破之,追擒奰於申口,送京師;賜死。
  • 31.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二》:乙丑,山南東道節度使瑱入朝謝罪,上優待之。
  • 32.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二》:九月,庚辰,以來瑱為兵部尚書、同平章事、知山南東道節度使。
  • 33.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潛令裴奰圖之。其月十九日,裴奰率眾浮漢江而下。日暮,候者白瑱,謀於帳下,副使薛南陽曰:“尚書奉詔留鎮,裴奰以兵代,是無名也。且奰之智勇,非尚書敵也,眾心歸尚書,不歸於奰。彼若乘我之不虞,今夕而至,直燒城市,我眾必懼而亂,彼乘亂而擊,則可憂也。若及明而至,尚書破之必矣。”翌日平明,奰督軍士五千列於谷水北,瑱以兵逆之,登高而陣,呼奰將士告之曰:“爾何事來?”曰:“尚書不受命,謹奉中丞伐罪人。若尚書受替,謹當釋兵。”瑱曰:“恩制復除瑱此州。”及取告身敕書以示,奰軍皆曰:“偽也。承命討君,豈千里空歸,富貴在於今日。”遂爭射之。瑱奔歸旗下,薛南陽曰:“事急矣,請以三百騎為奇兵,尚書勿與之戰。”兩軍相見,遂以麾下旁萬山而出其背,表裏夾擊,奰軍大敗,投水而死,殺獲殆盡。奰及弟薦脱身北走,妻子併為瑱所擒,瑱甚厚撫之。因抗表謝罪。擒奰於申口,送至京師,長流費州,賜死於藍田故驛。八月,瑱入朝謝罪,代宗特寵異之,遷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依前山南東道節度、觀察等使,代左僕射裴冕充山陵使。
  • 34.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密詔奰圖之。奰自均州率眾浮漢下。會日入,候者白瑱,瑱與帳下謀,其副薛南陽曰:“公奉詔留鎮,而奰以兵脅代,是無名也。奰智勇非公敵,而眾心不附。彼若乘我不虞,縱火夜攻,誠可憂也。若須明,則破之必矣。”明日,奰督軍五千陣谷水北,瑱以兵迎之,呼其軍,告曰:“爾何事來?”曰:“公不受命,故中丞伐罪。”瑱曰:“詔還鎮此州。”乃以詔書示之。皆曰:“偽也。吾千里討賊,豈空歸邪?”爭射之,瑱走旗下。薛南陽曰:“請公勒兵勿戰。”乃以三百騎為奇兵,旁萬山,出其背夾擊之,其眾幾盡,奰脱身走,至申口,禽之,送京師。瑱因入朝謝罪,帝待之無疑,拜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山陵使。
  • 35.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二》:初,來瑱在襄陽,程元振有所請託,不從;及為相,元振譖瑱言涉不順。王仲升在賊中,以屈服得全,賊平得歸,與元振善,奏瑱與賊合謀,致仲升陷賊。壬寅,瑱坐削官爵,流播州,賜死於路。
  • 36.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時中官驃騎大將軍程元振居中用事,發瑱言涉不順,王仲昇賊平來歸,證瑱與賊合,故令仲昇陷賊三年。代宗含怒久之,因是下詔曰:《春秋》之義,貴在於必書;君臣之間,法存於無赦。沮勸式遵於前典,進退莫匪於至公,惡稔既彰,明罰難貸。開府儀同三司、行兵部尚書、中書門下平章事、充山南東道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上柱國、潁國公來瑱,謬當任用,素乏器能,亟歷班榮,累經節制。蒞職蔑聞於成績,登朝虛美於崇名。頃者分閫頒條,久淹江、漢。或頻徵不至,或移鎮遲留,實乖堂陛之儀,爰及干戈之忿。朕以舊臣宿將,道在含弘,會其來庭,用甄后效。超登宰輔,光拜夏卿,列在三台,掩其一眚。山陵先遠,事委近臣,謀謨素闕於大猷,卜祝頗聞於私議。實虧周慎,且間樞言,何以輔弼鼎司,儀刑簪紱?據其所犯,合置殊科。以嘗侍軒闥,用存寬免之辜;緬範舊章,兼膺黜削之譴。其身官爵,一切削除。寶應二年正月,貶播州縣尉員外置。翌日,賜死於鄠縣,籍沒其家。瑱之被刑也,門客四散,掩於坎中。校書郎殷亮後至,獨哭於屍側,貨所乘驢以備棺衾,夜詣縣令長孫演以情告之,演義而從之。亮夜葬而祭,走歸京師。代宗既悟元振之誣構,積其過而配流溱州。
  • 37.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是時,程元振居中用事,疾瑱,乃告與巫祝言不順。會王仲昇歸,又言由瑱與賊合,故陷賊。帝積怒,遂下詔削除官爵,貶播川尉,員外置。及鄠,賜死,籍其家。瑱之死,門下客散去,掩屍於坎,校書郎殷亮獨後至,哭屍側,為備棺衾以葬。帝徐悟元振誣,以它罪流溱州。
  • 38.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二》:行軍司馬龐充將兵二千赴河南,至汝州,聞瑱死,引兵還襲襄州;左兵馬使李昭拒之,充奔房州。崇義自鄧州引戍兵歸,與昭及副使薛南陽相讓為長,久之不決,眾皆曰:"兵非梁卿主之不可。"遂推崇義為帥。崇義尋昭及南陽,以其狀聞,上不能討。三月,甲辰,以崇義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留後。崇義奏改葬瑱,為之立祠,不居瑱聽事及正堂。
  • 39.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先是,瑱行軍司馬龐充統兵二千人赴河南,至汝州,聞瑱死,將士魚目等回兵襲襄州,左兵馬使李昭御之,奔房州。昭及薛南陽與右兵馬使梁崇義不葉相圖,為崇義所殺。朝廷授崇義節度使、兼御史中丞以代瑱。崇義瑱立祠,四時拜饗,不居瑱及正堂視事,於東廂下構一小室而寢止,抗疏哀請收葬,優詔許之。廣德元年,追復官爵。
  • 40.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先是,瑱行軍司馬龐充以兵二千戍河南,至汝,聞瑱死,乃還襲襄州,別將李昭御之,走房陵。昭與薛南陽、梁崇義不相臣,崇義殺昭,帝以崇義為節度使代瑱。既而為瑱立祠,四時致饗,避瑱廳事不處,哀祈禮葬,詔可。廣德元年,追復官爵。
  • 41.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六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3-30]
  • 42.    《在官法戒錄卷之一》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5-07-26]
  • 43.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六十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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