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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俊臣

(武周時期大臣、酷吏)

鎖定
來俊臣(651年-697年),雍州萬年(今陝西省西安市)人,武周時期大臣、酷吏。 [13]  [40] 
來俊臣年少兇險,不事生產。因告密獲得武則天信任,先後任侍御史、左台御史中丞。組織數百名屬下專事告密,又設推事院,大興刑獄,撰寫《羅織經》,製造各種刑具。採取逼供等手段,捏造罪狀致人死地,大臣、宗室被其枉殺滅族者達數千家。萬歲通天元年(696年),來俊臣升任洛陽令、司農少卿 [6]  [13]  萬歲通天二年(697年),來俊臣為篡奪大權,企圖誣告太子李旦和廬陵王李顯聯合南北衙共同謀反,被衞遂忠告發。武氏諸王和太平公主因以前被來俊臣誣告,這時十分害怕,於是共同蒐羅來俊臣的罪證,最終來俊臣被武則天處死。 [20] 
來俊臣是武則天執政時的著名酷吏,任職期間設推事院大興刑獄,撰寫羅織罪名、陷害殺人的《羅織經》。大臣、宗室被其枉殺滅族者達數千家,開啓了武周時期長達14年“酷吏政治”。 [13] 
全    名
來俊臣
所處時代
武周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雍州萬年(今陝西省西安市
出生日期
651年
逝世日期
697年6月26日
主要成就
大興刑獄、誅滅李唐宗室、大臣數千家
主要作品
羅織經
最高官職
洛陽令、司農少卿

來俊臣人物生平

來俊臣誣告起家

來俊臣天性兇險殘忍,喜好反覆無常,不事生產。客居和州時犯奸盜被捕入獄。在獄中,來俊臣不斷捕風捉影誣告他人。和州刺史東平王李續調查後發現來俊臣是誣告,於是打了來俊臣一百大板。 [14] 
武周天授年間(690年—692年),東平王李續因犯罪被朝廷誅殺,來俊臣於是上書誣告,得到武則天的召見。來俊臣告訴武則天,他之前想要告發琅琊王李衝謀反,被李續杖打一百,消息也被扣押不報。武則天認為來俊臣是忠臣,將其升至侍御史,加朝散大夫 [17-18] 

來俊臣武后重用

來俊臣審訊的案件,多次使武則天滿意。此後,武則天為脅迫朝臣,就放任來俊臣肆意迫害。前後牽連夷滅了一千多族。官員生平只要有微小的過錯,就被下獄處死。後來,來俊臣任左台御史中丞,朝內外從此屏息,沒有人相互談話,只以眼睛示意。 [15-16] 
來俊臣引薦了侯思止王弘義郭弘霸、李仁敬、康暐、衞遂忠等人,暗中招集無賴之徒上百人,讓他們造謠誣衊朝臣,然後秘密告發。每要誣告一件事,就讓很多地方同時告發,調查校核起來,自然不差。當時稱這種做法為“羅織”。牒左署説:“案子交給來俊臣或侯思止審查,定能查得結果。”武則天於是詔令在麗景門另設推事院,專門讓來俊臣等人在此審案。來俊臣等人審訊數百件案件,沒一件是不招供的。王弘義曾戲稱麗景門為“例竟門”,意思是入此門者皆死。 [19] 

來俊臣研究酷刑

來俊臣曾與其黨羽朱南山、萬國俊等人撰寫《羅織經》一篇,如何佈置事狀,如何步步審訊,如何令其招供,條貫支節,綱由始末均列得清清楚楚,只要按照辦理,沒有不成功的。來俊臣審訊囚犯,不問罪行輕重,都往犯人鼻子裏灌醋,還掘地為牢,或讓人泡在屎尿裏,或不給飯吃,囚犯有餓到吞嚥衣服裏的棉花,不死出不了牢門。每次大赦令下來,來俊臣一定先把重犯殺瞭然後宣佈詔令。他還製作大枷,共有十等,各有名稱:一號叫定百脈,二號叫喘不得,三號叫突地吼,四號叫著即臣,五號叫失魂膽,六號叫實同反,七號叫反是實,八號叫死豬愁,九號叫求即死,十號叫求破家。後來還有用鐵籠頭連在枷上,被枷住的人被拉着在地上轉圈,一會兒工夫就被悶死了。審訊時,犯人提來,先把枷棒等刑具放在前面給犯人看。沒一個不魂飛膽裂,都能屈認罪狀。 [24]  而武則天又以高官厚祿給予重賞,因此來俊臣等人爭比看誰更為殘酷。於是告密的人在大街上紛然皆是。朝臣們因為要去上朝,不定何時便會遭到襲擊,一旦被抓走便可能落得全家族被殺的結果。因此在與家人告別時便説:“不知道還能不能再相見?” [25] 
來俊臣還誣告過大將軍張虔勖、大將軍給使範雲仙。張虔勖不堪受屈,到徐有功處上訴,來俊臣派衞士將張虔勖亂刀砍死。範雲仙自稱曾伺奉先帝,來俊臣命人割掉他的舌頭,兩人均即斃命,此後人人破膽,沒人敢説話。 [32] 

來俊臣陷害失敗

如意元年(692年),來俊臣誣告大臣狄仁傑、任令暉、李遊道袁智弘崔神基盧獻等人,將他們下獄。來俊臣專以誅殺夷滅大臣為功,他是先奏請武則天下令,再拿着武則天的敕書一審問他們就會承認自己的罪行,因為這樣還可以得到減免其他族人死罪的結果。 [26]  來俊臣便以此辦法來威脅狄仁傑等,讓他們承認犯有反叛罪,狄仁傑説:“大周朝革命,萬事維新,唐室的舊臣,甘願聽從誅殺。反叛是事實。”來俊臣才稍微從寬處置。 [27]  狄仁傑等人已判了死刑,只是等待行刑日了,看押略有放鬆,狄仁傑向守者求得筆硯,撕下一片衣服,寫了冤狀放在棉衣裏送出獄。狄仁傑的兒子拿了這冤狀去呼冤,得到武則天的召見。武則天看了十分驚訝,對來俊臣説:“你説狄仁傑等已承認犯了反判罪,那為什麼今天他兒子又來訴冤呢?”來俊臣道:“這樣的人哪肯服罪呢?臣讓他坐卧息休得十分安穩,甚至連他們的頭巾衣帶也未去掉。” [28] 
武則天命令通事舍人周琳去視察,來俊臣叫獄卒把巾、帶借給狄仁傑,並讓他在房間西側隨便行走站立,讓周琳觀看。周琳懼怕來俊臣,不敢向西看,只望着東面唯唯諾諾地答應。來俊臣想讓周琳給武則天捎去一份文狀,於是來俊臣命令判官假冒狄仁傑等寫了一份謝死表,讓周琳進呈給武則天。 [31]  起先,宰相樂思晦遭來俊臣夷滅全家,他的一個兒子才九歲,被收入司農當役。説有急變之事上告,得到武則天召見。那孩子説“來俊臣兇殘,欺罔皇上,橫行不道。假如陛下任設一個謀反罪狀交給他,不論哪一個大小官員,由他審訊,都會承認自己謀反之罪正如陛下所説的那樣。臣的父親已遭誅殺,臣家也已破滅,臣不在於求生,只是可惜陛下的英明、國家的大法都被來俊臣侮弄了。”武則天不解其意,於是召見狄仁傑等問道:“你們為什麼要承認反叛呢?”狄仁傑等回答説:“假如不承認,早死在枷棒下了。”武則天又問:“為什麼要寫謝死表呢?”狄仁傑等答道:“沒有寫過。”武則天拿出謝死表讓他們看,才知道那是別人揹着他們代寫的,狄仁傑等六人得以免死。 [29-30] 

來俊臣迫害朝臣

後來,來俊臣多次收人賄賂,被御史紀履忠揭發檢舉,下獄判死罪。武則天因他以前能偵察各種急變,赦他不死,貶為庶民。 [33-34] 
長壽年間(692年—694年),來俊臣又被武則天召回,任殿中丞,隨後又因事被貶為同州參軍事。被貶後來俊臣暴虐恣肆依舊不改,在同州逼迫奪取了同列參軍的妻子,並污辱了他的母親。 [33] 
萬歲通天元年(696年),武則天召來俊臣為合宮尉,提拔為洛陽令,又晉升為司僕少卿,賜給司農奴婢十人。來俊臣又因官户中沒有美婢,聽説西突厥酋長阿史那斛瑟羅有個婢女善歌舞。來俊臣就令其黨人告發斛瑟羅將要造反,目的在於奪取那婢女。各蕃的酋長几十人到朝廷自割耳朵劃破臉面申訴斛瑟羅之冤,僅得免死。那時,綦連耀劉思禮等人陰結朝士,圖謀不軌。明堂尉吉頊將此事告訴來俊臣,輾轉牽連,殺了幾十族。事後,來俊臣想獨攬檢舉之功,又羅織吉頊的罪狀。吉頊十分恐慌,求見武則天,自陳心跡,才得免禍。 [35] 
來俊臣誣陷司刑史樊戩,以謀反罪判死刑,樊戩之子到朝廷申訴,有司沒有人敢接這個案子。以致其子當廷剖腹明志。秋官侍郎劉如睿同情而流淚,來俊臣就上奏説劉如睿是樊戩的同黨。劉如睿申訴是因年老有眼疾,所以淚流無法控制,審訊結果論處絞刑。 [36] 

來俊臣貪戀美色

來俊臣仗勢貪求女色,官民妻妾有漂亮的,千方百計奪取;有時指使人羅織罪名告發某人,然後假傳武則天命令奪取他的妻妾,前後羅織罪名殺人無法計算。自宰相以下,他登記姓名按順序奪取他們的妻妾。他自稱才能可比石勒。監察御史李昭德一貫憎惡來俊臣,又曾經在朝廷侮辱秋官侍郎皇甫文備。於是來俊臣和皇甫文備共同誣告李昭德謀反,將他逮捕入獄。 [1]  後來,來俊臣威逼強娶了太原王慶詵的女兒。來俊臣平素與河東衞遂忠有交情,衞遂忠的名望雖不顯赫,但是很好學,很有辯駁之才。有一天,衞遂忠酒酣之後,到來俊臣家去。當時,來俊臣和妻子的家人設宴聚會。守門人欺騙來俊臣出去了,衞遂忠知道他是説謊,便闖了進去,把他謾罵羞辱一頓。來俊臣由於在親戚面前遭人謾罵而感到羞恥,便指使人毆打他並把他反綁起來,很快又放了他,但是二人從此結下了仇隙。 [37] 

來俊臣謀奪大權

來俊臣知道羣臣不敢對自己怎麼樣,於是心裏產生了狂妄的念頭,常常以石勒自比。他準備誣告太子李旦和廬陵王李顯聯合南北衙共同謀反,希望藉此竊取國家權力,衞遂忠得知消息後告發了來俊臣。以前,來俊臣多次告發武氏諸王、太平公主及張昌宗等人的過錯,武則天都壓下不提。這次來俊臣誣告太子等人一事讓武氏諸王和太平公主深感恐懼,於是共同揭發了來俊臣的罪惡,將他關進監獄,有司判處死刑。武則天想赦免他,處死的奏章送上已經三天,仍不批下。王及善説:“來俊臣兇殘狡猾,貪婪暴虐,是國家的大惡人,不除掉他,必然動搖朝廷。”武則天遊覽宮廷園林時,吉頊牽馬,武則天向他詢問宮外的事情,他回答説:“外邊的人只奇怪處死來俊臣的奏章沒有批下來。”武則天説:“來俊臣有功於國家,我正在考慮這件事。”吉頊説:“於安遠告李貞謀反,後來真的反了,於安遠現在只任成州司馬。來俊臣聚集為非作歹的人,誣陷好人,貪贓受賄的財物堆積如山,被他冤屈而死的鬼魂滿路,是危害國家的壞人,有什麼可憐惜的!”武則天於是批准處死來俊臣。 [2]  [20-21] 

來俊臣身死族滅

萬歲通天二年(697年)六月三日,來俊臣在西市被斬首,享年四十七歲。人們不論是老少都憎恨他,爭相去剮他的肉,很快就把他的肉割的絲毫不剩,又用馬踐踏他的遺骨,致使屍骸絲毫都沒有留存。武則天得知來俊臣為民眾如此痛恨,方下詔指責他的罪惡,而且説:“應該誅滅他全族,以申雪百姓的憤恨,可依法查抄他的家產。”來俊臣身死族滅後,不論是士子庶民還是男人女人,人們都在大街上相互慶賀説:“今後睡覺背部可以貼着席子了。” [3]  [22] 
當初來俊臣掌權的時候,吏部受他囑託越級授官的有數百人。來俊臣被斬後,這些官員們都向朝廷自首。武則天責備他們,他們説:“我們辜負陛下,該當死罪!但我們擾亂國家法度,只加罪於自身;我們如果違抗來俊臣的意旨,立即滅族。”武則天於是赦免他們。 [23] 

來俊臣主要影響

  • 誅殺宗室大臣
來俊臣是武則天執政時的著名酷吏,以告密得到武則天賞識。任職期間設推事院大興刑獄,在執法中捏造罪狀、網羅無辜、酷法訊囚,肆意誣告陷害李唐宗室和朝臣,被其枉殺滅族者達數千家,成為武則天時期酷吏的典範。 [6]  [13] 
  • 設計發明刑具
來俊臣常常自創刑具、自創刑罰,他自行設計的刑具和刑罰名目繁多,且有創新。來俊臣所設計的刑具有“定百脈”“喘不得”“突地吼”“著即臣”“失魂膽”“實同反”“反是實”“死豬愁”“求即死”“求破家”等。 [8] 

來俊臣歷史評價

武則天:“如此機心,朕未必過也。” [7] 
宗城潘:“如周興、來俊臣,乃堯年之四凶也。” [5] 
王及善:“俊臣兇狡貪暴,國之元惡,不去之,必動搖朝廷。” [2] 
吉頊:“俊臣聚結不逞,誣構良善,贓賄如山,冤魂塞路,國之賊也,何足惜哉!” [2] 
程行諶:“周朝酷吏來子珣、萬國俊、王弘義、侯思止、郭霸、焦仁亶、張知默、李敬仁、唐奉一、來俊臣、周興、丘神勣、索元禮、曹仁哲、王景昭、裴籍、李秦授、劉光業、王德壽、屈貞筠、鮑思恭、劉景陽、王處貞二十三人,殘害宗枝,毒陷良善,情狀尤重。” [38] 
劉昫舊唐書》:“逮則天以女主臨朝,大臣未附;委政獄吏,剪除宗枝。於是來俊臣、索元禮、萬國俊、周興、丘神勣、侯思止、郭霸、王弘義之屬,紛紛而出。然後起告密之刑,制羅織之獄,生人屏息,莫能自固。至於懷忠蹈義,連頸就戮者,不可勝言。武后因之坐移唐鼎,天網一舉,而卒籠八荒;酷之為用,斯害也已。遂使酷吏之黨,橫噬於朝,制公卿之死命,擅王者之威力。貴從其欲,毒侈其心,天誅發於唇吻,國柄秉於掌握。兇慝之士,榮而慕之,身赴鼎鑊,死而無悔。若是者,何哉?要時希旨,見利忘義也!” [39] 

來俊臣軼事典故

  • 請君入甕
請君入甕 請君入甕
武周天授二年(691年)初,酷吏丘神勣被處死,有人告酷吏周興與丘神勣通謀,武則天命來俊臣審問。來俊臣於是請周興吃飯,來俊臣問:“囚犯如果硬是不認罪,該怎麼辦才好?”周興大笑説:“這太容易了,把犯人放到甕裏,四周燃起炭火。”來俊臣派人找來一口大甕,按照他出的主意用火圍着烤,然後站起來説:“來某奉陛下聖旨審查於你,請君入甕吧!”周興見大事不妙,磕頭求饒,表示願意招認。成語“請君入甕”由此而來。 [4] 

來俊臣人際關係

父親:來操,賭徒出身。 [40] 
妻子:王氏,太原王慶詵的女兒。 [37] 

來俊臣主要作品

羅織經》是來俊臣所著的一部專講如何羅織罪名,角謀鬥智的書。《羅織經》共分為十二卷,第一到第六卷分別為閲人卷、事上卷、治下卷、控權卷、制敵卷、固榮卷,主要講述怎樣才能在朝野中投機取巧、悦上治下、爭權奪利;第六到第十二卷分別為保身卷、察奸卷、謀劃卷、問罪卷、刑罰卷、瓜蔓卷,主要講述如何搬弄是非、羅織罪名、嚴刑逼供等內容。《羅織經》是中國文明史上,第一部集邪惡智慧之大成的詭計全書。 [7]  [9] 
來俊臣在書中總結出自己的經驗,認為不把案子搞成驚天大案,就不能引起大家的注意。不讓案子牽連住一大批人,就不足以顯示出辦案人的能力。而這樣做,會讓上級有安全感,更會讓下級獲得寵幸。 [8-9] 

來俊臣史料索引

關於來俊臣的生平,主要參見《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10]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唐紀二十二》。 [12] 
參考資料
  • 1.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唐紀二十》:司僕少卿來俊臣倚勢貪淫,士民妻妾有美者,百方取之;或使人羅告其罪,矯稱敕以取其妻,前後羅織誅人,不可勝計。自宰相以下,籍其姓名而取之。自言才比石勒。監察御史李昭德素惡俊臣,又嘗庭辱秋官侍郎皇甫丈備,二人共誣昭德謀反,下獄。
  • 2.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唐紀二十》:俊臣欲羅告武氏諸王及太平公主,又欲誣皇嗣及廬陵王與南北牙同反,冀因此盜國權,河東人衞遂忠告之。諸武及太平公主恐懼,共發其罪,繫獄,有司處以極刑。太后欲赦之,奏上三日,不出。王及善曰:“俊臣兇狡貪暴,國之元惡,不去之,必動搖朝廷。”太后遊苑中,吉頊執轡,太后問以外事,對曰:“外人唯怪來俊臣奏不下。”太后曰:“俊臣有功於國,朕方思之。”頊曰:“於安遠告虺貞反,既而果反,今止為成州司馬。俊臣聚結不逞,誣構良善,贓賄如山,冤魂塞路,國之賊也,何足惜哉!”太后乃下其奏。
  • 3.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唐紀二十二》:丁卯,昭德、俊臣同棄市,時人無不痛昭德而快俊臣。仇家爭啖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抉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蹋成泥。太后知天下惡之,乃下制數其罪惡,且曰:“宜加赤族之誅,以雪蒼生之憤,可準法籍沒其家。”士民皆相賀於路曰:“自今眠者背始帖席矣。”
  • 4.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唐紀二十》:“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勣謀反,太后命來俊臣審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因起謂興曰:“有內狀推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伏罪。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五·唐紀二十一》:徐公逢革命之秋,屬惟新之運,唐朝遺老,或包藏禍心,使人主有疑。如周興、來俊臣,乃堯年之四凶也。
  • 6.    來俊臣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5-31]
  • 7.    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製造冤獄的專著——《羅織經》  .北京法院網[引用日期2024-01-27]
  • 8.    任之明.政治怪胎來俊臣[J].文史天地,2007(02):43-47.
  • 9.    趙映林.酷吏的多面性[J].文史天地,2009(07):71-76.
  • 10.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28]
  • 11.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28]
  • 12.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唐紀二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28]
  • 13.    來俊臣  .西安市地情資料信息中心基礎數據全文檢索系統[引用日期2024-01-28]
  • 14.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兇險不事生產,反覆殘害,舉無與比。曾於和州犯奸盜被鞫,遂妄告密。召見奏,刺史東平王續杖之一百。
  • 15.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按詔獄,數稱旨。後陰縱其慘,脅制羣臣,前後夷千餘族。生平有纖介,皆入於死。拜左台御史中丞,中外累息,至以目語。
  • 16.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按制獄,少不會意者,必引之,前後坐族千餘家。二年,擢拜左台御史中丞。朝廷累息,無交言者,道路以目。
  • 17.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天授中,續以罪誅,俊臣上書得召見,自陳前上琅邪王衝反狀,為續所抑。武后以為諒,擢累侍御史。
  • 18.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後續天授中被誅,俊臣復告密,召見,奏言前所告密是豫、博州事,枉被續決杖,遂不得申。則天以為忠,累遷侍御史,加朝散大夫。
  • 19.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與侍御史侯思止、王弘義、郭霸、李仁敬,司刑評事康暐、衞遂忠等,同惡相濟。招集無賴數百人,令其告事,共為羅織,千里響應。欲誣陷一人,即數處別告,皆是事狀不異,以惑上下。仍皆雲:"請付來俊臣推勘,必獲實情。"則天於是於麗景門別置推事院,俊臣推勘必獲,專令俊臣等按鞫,亦號為新開門。但入新開門者,百不全一。弘義戲謂麗景門為"例竟門",言入此門者,例皆竟也。
  • 20.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俊臣知羣臣不敢斥己,乃有異圖,常自比石勒,欲告皇嗣及廬陵王與南北衙謀反,因得騁志。遂忠發其謀。初,俊臣屢掎摭諸武、太平公主、張昌宗等過咎,後不發。至是諸武怨,共證其罪。有詔斬於西市,年四十七。
  • 21.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俊臣將羅告武氏諸王及太平公主、張易之等,遂相掎摭,則天屢保持之。而諸武及太平公主恐懼,共發其罪。乃棄市。
  • 22.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有詔斬於西市,年四十七,人皆相慶,曰:"今得背著牀瞑矣!"爭抉目、擿肝、醢其肉,須臾盡,以馬踐其骨,無孑餘,家屬籍沒。
  • 23.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方俊臣用事,託天官得選者二百餘員,及敗,有司自首,後責之,對曰:"臣亂陛下法,身受戮;忤俊臣,覆臣家。"後赦其罪。
  • 24.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俊臣鞫囚,不問輕重皆注醯於鼻,掘地為牢,或寢以匽溺,或絕其糧,囚至齧衣絮以食,大抵非死終不得出。每赦令下,必先殺重囚乃宣詔。又作大枷,各為號:一、定百脈,二、喘不得,三、突地吼,四、著即臣,五、失魂膽,六、實同反,七、反是實,八、死豬愁,九、求即死,十、求破家。後以鐵為冒頭,被枷者宛轉地上,少遷而絕。凡囚至,先布械於前示囚,莫不震懼,皆自誣服。
  • 25.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則天重其賞以酬之,故吏競勸為酷矣。由是告密之徒,紛然道路;名流僶俛閲日而已。朝士多因入朝,默遭掩襲,以至於族,與其家無複音息。故每入朝者,必與其家訣曰:"不知重相見不?"
  • 26.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如意初,誣告大臣狄仁傑、任令暉、李遊道、袁智弘、崔神基、盧獻等下獄。俊臣顓以夷誅大臣為功,乃奏囚降制,一問而服者同首,法得減死。
  • 27.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及脅仁杰等反,仁杰嘆曰:"大周革命,萬物惟新,唐朝舊臣,甘從誅戮。反是實。"俊臣乃少寬之。
  • 28.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仁杰子光遠持之稱變,得召見。則天覽之愕然,召問俊臣曰:"卿言仁杰等承反,今子弟訟冤,何故也?"俊臣曰:"此等何能自伏其罪!臣寢處甚安,亦不去其巾帶。"則天令通事舍人周綝視之。
  • 29.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先是,宰相樂思晦為俊臣夷其家, 有子九歲隸司農,上變,得召見,言:"俊臣兇慘,罔上不道,若陛下假條反狀付之,無大小皆如詔。臣父死族夷,不求生,但惜陛下法為俊臣所弄耳!"後意寤,由是仁杰六族皆免。
  • 30.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則天意少解,乃召見仁杰曰:"卿承反何也?"仁杰等曰:"不承反,臣已死於枷棒矣。"則天曰:"何謂作謝死表?"仁杰曰:"無。"因以表示之,乃知其代署,遂出此六家。
  • 31.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俊臣令綝少留,附進狀,乃令判官妄為仁杰等作謝死表,代署而進之。
  • 32.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俊臣覆按大將軍張虔勖、大將軍內侍範雲仙於洛陽牧院。虔勖等不堪其苦,自訟于徐有功,言辭頗厲。俊臣命衞士以亂刀斬殺之。雲仙亦言歷事先朝,稱所司冤苦,俊臣命截去其舌。士庶破膽,無敢言者。
  • 33.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俊臣累坐贓,為衞吏紀履忠所告下獄。長壽二年,除殿中丞。又坐贓,出為同州參軍。逼奪同列參軍妻,仍辱其母。
  • 34.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久之,俊臣納賈人金,為御史紀履忠所劾,下獄當死。後忠其上變,得不誅,免為民。
  • 35.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萬歲通天元年,召為合宮尉,擢拜洛陽令、司農少卿。則天賜其奴婢十人,當受於司農。時西蕃酋長阿史那斛瑟羅家有細婢,善歌舞,俊臣因令其黨羅告斛瑟羅反,將圖其婢。諸蕃長詣闕割耳剺面訟冤者數十人,乃得不族。時綦連耀、劉思禮等有異謀,明堂尉吉頊知之,不自安,以白俊臣發之,連坐族者數十輩。俊臣將擅其功,復羅告頊,得召見,僅而免。
  • 36.    《新唐書·卷二百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四》:俊臣誣司刑史樊戩,以謀反誅,其子訴闕下,有司無敢治,因自刳腹。秋官侍郎劉如璿為流涕,俊臣奏與同惡,如璿自訴年老而涕,吏論以絞,後為宥死,流漢州。
  • 37.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俊臣先逼妻太原王慶詵女。俊臣與河東衞遂忠有舊。遂忠行雖不著,然好學,有詞辯。嘗攜酒謁俊臣,俊臣方與妻族宴集,應門者紿雲:"已出矣。"遂忠知妄,入其宅,慢罵毀辱之。俊臣恥其妻族,命毆擊反接,既而免之,自此構隙。
  • 38.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開元十三年三月十二日,御史大夫程行諶奏:周朝酷吏來子珣、萬國俊、王弘義、侯思止、郭霸、焦仁亶、張知默、李敬仁、唐奉一、來俊臣、周興、丘神勣、索元禮、曹仁哲、王景昭、裴籍、李秦授、劉光業、王德壽、屈貞筠、鮑思恭、劉景陽、王處貞二十三人,殘害宗枝,毒陷良善,情狀尤重,子孫不許與官。
  • 39.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逮則天以女主臨朝,大臣未附;委政獄吏,剪除宗枝。於是來俊臣、索元禮、萬國俊、周興、丘神勣、侯思止、郭霸、王弘義之屬,紛紛而出。然後起告密之刑,制羅織之獄,生人屏息,莫能自固。至於懷忠蹈義,連頸就戮者,不可勝言。武后因之坐移唐鼎,天網一舉,而卒籠八荒;酷之為用,斯害也已。遂使酷吏之黨,橫噬於朝,制公卿之死命,擅王者之威力。貴從其欲,毒侈其心,天誅發於唇吻,國柄秉於掌握。兇慝之士,榮而慕之,身赴鼎鑊,死而無悔。若是者,何哉?要時希旨,見利忘義也!
  • 40.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六上·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來俊臣,雍州萬年人也。父操,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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