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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能

鎖定
使用權能,是指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對物加以利用,以滿足生產或生活需要的權能。使用以佔有為前提,但佔有人卻未必有使用權能(如質權人、保管人只能佔有,不能使用)。 [1] 
善意佔有是指非法佔有人不知也不應知其佔有為非法的佔有,而惡意佔有則是指非法佔有人明知或應知其佔有為非法的佔有。所有人可以向非法佔有人提起返還原物之訴。而惡意佔有人則可能還需承擔行政甚至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1.    劉美林.市場經濟法律概論(第二版):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