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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吞
鎖定
併吞,漢語詞彙,拼音:bìng tūn,容納合並;侵佔別國領土或他人的財物、土地。
- 中文名
- 併吞
- 外文名
- annex
- 拼 音
- bìng tūn
- 注 音
- ㄅㄧㄥˋ ㄊㄨㄣ
併吞釋義
1、[merge;swallowup]把別國的領土或他人的財產強行併入自己的範圍。
2、吞沒,淹沒。
3、兼併侵吞。
4、容納合並。
併吞出處
漢賈誼《過秦論》
併吞例句
1、兼併侵吞。
唐·李山甫《亂後途中》詩:諸侯貪割據,羣盜恣併吞。
《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下》:自取唐州破湖南後,志氣愈驕,有併吞天下之心。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五十四回《吳國太佛寺看新郎劉皇叔洞房續佳偶》:汝主乃錢塘小吏之子,素無功德於朝廷;今倚勢力,佔據六郡八十一州,尚自貪心不足,而欲併吞漢土。
《東周列國志》第一百零五回:秦王曰:“寡人慾併吞六國,計將安出。”
2、容納合並。
晉·郭璞《江賦》:揔括漢泗,兼包淮湘,併吞沅澧,汲引沮漳。
3、把別國的領土或別人的產業等強行納入自己的範圍內。
明·無名氏《臨潼鬥寶》第一折:某有心併吞十七國諸侯,爭奈無有妙計。
清·無名氏《義火可握國記》:其後雖併吞四鄰,不復染指於該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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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料 .漢典[引用日期2015-11-17]
- 2. 資料 .百度詞典[引用日期2013-09-08]
- 3. 併吞 .百度漢語[引用日期2022-01-22]
- 4. 併吞的解釋|併吞的意思|漢典“併吞”詞語的解釋 .漢典[引用日期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