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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吞

鎖定
併吞,漢語詞彙,拼音:bìng tūn,容納合並;侵佔別國領土或他人的財物、土地。
中文名
併吞
外文名
annex
拼    音
bìng tūn
注    音
ㄅㄧㄥˋ ㄊㄨㄣ

目錄

併吞釋義

1、[merge;swallowup]把別國的領土或他人的財產強行併入自己的範圍。
2、吞沒,淹沒。
若干住人的地區反而為沙漠所併吞。——《向沙漠進軍》 [1] 
3、兼併侵吞。
4、容納合並。

併吞出處

漢賈誼《過秦論》

併吞例句

1、兼併侵吞。
漢賈誼《過秦論》: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
唐·李山甫《亂後途中》詩:諸侯貪割據,羣盜恣併吞。
宋·岳飛《御書屯田三事跋》:祜(羊祜)輔晉武,慨然有併吞之心。 [3] 
《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下》:自取唐州破湖南後,志氣愈驕,有併吞天下之心。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五十四回《吳國太佛寺看新郎劉皇叔洞房續佳偶》:汝主乃錢塘小吏之子,素無功德於朝廷;今倚勢力,佔據六郡八十一州,尚自貪心不足,而欲併吞漢土。
明 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一一一回:昔日武祖縱橫四海,文帝、明帝有包括宇宙之志,併吞八荒之心。 [4] 
《東周列國志》第一百零五回:秦王曰:“寡人慾併吞六國,計將安出。”
2、容納合並。
晉·郭璞《江賦》:揔括漢泗,兼包淮湘,併吞沅澧,汲引沮漳。
3、把別國的領土或別人的產業等強行納入自己的範圍內。
明·無名氏《臨潼鬥寶》第一折:某有心併吞十七國諸侯,爭奈無有妙計
清·無名氏《義火可握國記》:其後雖併吞四鄰,不復染指於該國。
柯超《辛壬瑣記》:賊既敗竄,散處紹屬。紹民疲敝,無所得食,每自相併吞。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