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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佳木斯市科學技術局是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1] 
中文名
佳木斯市科學技術局
辦公地址
佳木斯市長安西路812號市政府2號樓5樓
現任局長
國宏利 [4]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佳木斯市科學技術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擬訂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意見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推進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五)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市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六)編制市科技項目計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七)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
(八)牽頭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開展科技型企業評價、認定等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推動落實科技型企業扶持政策。
(九)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負責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議及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計劃和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國外專家與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計劃、政策。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科教強市,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市科技管理平台,完善管理流程,政府部門逐步向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轉變,逐步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市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1] 

佳木斯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預決算相關工作。
(二)資源配置與創新體系建設科
擬定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創新調查及科技統計工作。承擔建立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建設管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
(三)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科
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市屬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佈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市屬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擬訂市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
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研究提出重點任務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提出市重點實驗室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四)高新技術科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點關鍵技術攻關及產業化。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
(五)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點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
(六)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
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指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作。推動科技創業服務載體建設和開展科技型企業評價、認定等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推動落實科技型企業扶持政策。
(七)外國專家服務與對外合作科
擬訂外國專家和出國(境)培訓管理服務辦法。擬訂外國專家和出國(境)培訓項目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出國(境)培訓、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對外科技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計劃和措施,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承擔本市省企業院士工作站、科學家工作室的推薦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人事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紀檢工作。 [1] 

佳木斯市科學技術局現任領導

國宏利:局長 [2-4] 
張志民: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海博:黨組成員、副局長
史昌會:黨組成員、副局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