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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佳木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中文名
佳木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佳木斯市郊區長安西路816號機關中心1號樓3樓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主任
李樹偉

佳木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市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三)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四)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相應調控政策建議。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六)牽頭組織全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有關任務。承擔統籌協調利用外資和走出去有關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對俄合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綜合協調、規劃編制等工作。
(七)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申報、轉發和分解下達中央和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
(八)推進落實全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承擔全市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牽頭開展對口合作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
(九)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全市鐵路、民航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推進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十)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一)跟蹤研判涉及全市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全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十三)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全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全市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全市能源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全市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
(十六)統籌管理全市重大項目工作。擬訂並推進落實服務央企有關政策,協調央企有關重大項目規劃與建設。
(十七)承擔市深入推進東北全面振興領導小組、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大橋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俄合作協調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以及機場建設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佳木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衞、保密、信訪、檔案、督辦、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提出全市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生產力佈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市級發展規劃。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提出全市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
(三)國民經濟綜合運行科。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市調控目標和調控建議,監測研判全市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
(四)體制綜合改革科(政策法規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產權制度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承擔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
(五)固定資產投資科。提出全市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建議。申報、轉發和分解下達中央和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計劃,按權限審核重大項目,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政策,按權限審核有關項目。牽頭提出我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備選項目,負責納入規劃項目的管理和推進。
(七)區域經濟服務科。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規劃和政策。推進東北東部綠色經濟帶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
(八)振興和對外合作科。組織擬訂全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市深入推進東北全面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對口支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與廣東等對口合作工作。
(九)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科。承擔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對俄合作協調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大橋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農村經濟科(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提出全市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生態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協調開展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編制相關工作。
(十一)交通基礎設施發展科。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全市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和佈局建議。負責規定權限內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審批、核准。
(十二)產業協調科。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謀劃產業發展,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的措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擬訂實施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三)高技術創新發展科。統籌謀劃高技術產業發展,組織擬訂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綜合協調全市創新創業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推動落實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佈局和重點項目。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
(十四)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佳木斯市節能監察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
(十五)社會發展科。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全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全市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建議。
(十六)經濟貿易和財政金融科。參與擬訂全市糧食政策和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領域基礎設施項目安排意見。擬訂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備案和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管理。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轉報非上市企業(公司)發行債券申請。
(十七)商品價格和收費管理科。負責按照《黑龍江省定價目錄》授權的價格管理權限組織擬訂、調整市管商品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不合理收費。
(十八)成本調查監審科。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成本調查監審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省下達的各項農產品和重點行業重要商品及服務項目成本調查工作;按規定承擔政府定價項目成本監審工作,為政府制定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和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服務。
(十九)價格信息認定科。負責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報表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發佈、反饋市場價格信息、反映物價動態。負責對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進行價格確認;對發生的各類價格糾紛進行調解和仲裁;對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有償服務項目價格進行公證性認定;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指定,對下級有爭議的涉案物品價格認定結論進行復核裁定。
(二十)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科(佳木斯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推進落實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二十一)評估督導科。組織實施全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制度,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二十二)央企聯絡科。負責與央企及其總部的溝通聯繫,擬訂並推進落實服務央企有關政策。協調央企有關重大項目規劃與建設,促進重大項目落地。
(二十三)市重大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全市重大項目建設年度計劃。監測分析市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情況,牽頭負責重大項目的協調推進及督查考核,研究提出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省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綜合信息平台中涉及我市的項目管理工作。
(二十四)能源科。組織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參與研究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承擔規定權限內煤電、抽水蓄能發電、電網固定資產投資、煤炭開發、石油、天然氣和煉油等項目的管理、審核及上報工作。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工作。
(二十五)人事科。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幹部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其辦事機構與人事科合署辦公。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其辦事機構與人事科合署辦公。 [1] 

佳木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李樹偉  主  任 黨組書記
鄭寶斌  副主任 黨組成員
張曉光  副主任 黨組成員
徐  亮  副主任 黨組成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