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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民政局

鎖定
佳木斯市民政局是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2] 
2021年5月,被中共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龍江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1] 
中文名
佳木斯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佳木斯市行政中心4號樓2樓
所屬單位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機構屬性
政府組成部門

佳木斯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貫徹實施國家、省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民政工作規範性文件、相關政策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權限內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審批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市社會組織黨工委日常工作。
(四)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五)擬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負責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和報批工作。組織指導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跨縣(市)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推進婚俗改革。負責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工作。負責華僑和涉港澳台兒童收養登記。指導和監督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八)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一)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縣(市)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2] 

佳木斯市民政局領導分工

王科明黨組書記、局長,社會組織黨工委書記,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袁天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常務工作、黨建工作、安全生產工作、信訪工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工會工作、駐村扶貧工作。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李 光: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區劃地名工作、社會組織黨工委日常工作和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慈善社工和福彩發行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區劃地名科、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市福彩發行中心、市慈善總會。
李世威: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社會事務與兒童福利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與兒童福利科、精神病人福利院(市精神疾病醫院)、市兒童福利院、市救助站、市殯葬事務服務中心。負責聯繫乾元殯葬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張 鵬:黨組成員、市民政事務服務中心主任。負責社會救助工作、養老服務工作、招商引資工作。分管社會救助科、養老服務科、市民政事務服務中心、市社會福利院、市老年公寓。
婁江凌: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市紀委監委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周 奕:三級調研員,協助李光同志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和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為確保各項工作及時高效開展,袁天才同志與張鵬同志互為AB崗;李光同志與李世威同志互為AB崗。 [2] 

佳木斯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民政信息管理及宣傳工作,組織協調調研活動。負責民政政策法規及發展方向調查和研究,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民政執法工作。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工作,對其合法性審查把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各類清單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財務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計劃的申報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全市民政統計管理和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各縣(市)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對非法社會組織的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社會組織黨工委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政策。指導慈善組織及其活動和社會捐助工作。監督全市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燬,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三)社會救助科。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落實。會同市財政部門分配、管理社會救助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負責全市城鄉救助工作的宣傳。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及規劃,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區劃地名科。負責審核和報批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協調處理縣(市)、鄉(鎮)級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認定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地名標誌設置工作,審核跨縣(市)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
(六)社會事務與兒童福利科。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組織實施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務規範。負責建立骨灰堂、殯儀服務站的審批工作。負責殯葬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工作。負責涉港澳台、華僑兒童收養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的有關工作。配合省級部門做好跨區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機構、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指導收養登記工作。
(七)養老服務科。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九)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其辦事機構與人事教育科合署辦公。
(十)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其辦事機構與人事教育科合署辦公。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