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佤族

鎖定
佤族,中國、緬甸的少數民族之一,民族語言為佤語,屬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佤德語支,沒有通用文字,人們用實物、木刻記事、計數或傳遞消息。
佤族主要居住在中國雲南省西南部的滄源、西盟、孟連、耿馬、瀾滄、雙江、鎮康、永德等縣和緬甸的佤邦、撣邦等地,中國境內還有一部分佤族散居在保山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昆明市和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等地。
根據《中國統計年鑑-2021》,中國境內佤族的人口數為430977人。 [4] 
中文名
佤族
別    名
勒佤,阿佤,巴饒克
居住地區
滇西南,阿佤山區,緬甸佤邦
人口數量
43.09 萬(2021年中國境內) [4] 
語    種
佤語,巴饒克,阿佤
文    字
原無,1957年創拉丁式佤文
宗教信仰
原始宗教,少數佛教基督教
節    日
新米節 佤年 拉木鼓 接新水

目錄

  1. 1 族稱
  2. 2 歷史
  3. 3 人口
  4. 4 社會
  5. 5 經濟
  1. 6 文化
  2. 信仰
  3. 建築
  4. 飲食
  5. 服飾
  6. 出行
  7. 家庭
  1. 禮節
  2. 曆法
  3. 文學
  4. 7 藝術
  5. 繪雕
  6. 音樂
  7. 舞蹈
  1. 8 習俗
  2. 節日
  3. 婚戀
  4. 喪葬

佤族族稱

佤族 佤族
過去不同地區的佤族有着不同的自稱。大體説來,鎮康、永德一帶的佤族自稱“佤”;耿馬、雙江、滄源、瀾滄的佤族自稱“巴饒”或“布饒”;西盟、孟連的佤族自稱“阿佤”、“阿佤萊”和“勒佤”。
漢族、傣族、拉祜族對佤族的稱呼也有不同。對鎮康、永德一帶的佤族,傣族稱“拉”,漢族稱“本人”。對其他地區的佤族,漢族、傣族、拉祜族統稱為“阿佤”或“佧佤”。“佧佤”又有“大佧佤”和“小佧佤”之分,“大佧佤”指西盟等地的佤族;“小佧佤”指滄源、雙江、耿馬、瀾滄、孟連等地的佤族。“佧”為傣語,是奴隸的意思,稱“佧佤”含有貶意和侮辱性。
新中國成立以後,根據大多數人民的意願,確定稱為佤族 [2] 

佤族歷史

佤族的起源,普遍流傳着《司崗裏》的神話傳説。按照滄源佤族的解釋,“司崗”是“葫蘆”,“裏”是“出來”,意即從葫蘆裏出來的人;按照西盟佤族的解釋,“司崗”是“石洞”,“裏”是“出來”,意即“人是從石洞裏出來的”。各地佤族雖然對“司崗裏”的解釋有所不同,但都把阿佤山視為人類的發祥地。這説明佤族人民在阿佤山居住已有久遠的歷史,或者就是當地的最早居民。“司崗裏”可能是佤族對他們遠古穴居生活的回憶。
在先秦時期的著作如《山海經》、《竹書紀年》和《國語》中,都有“僬僥”這個族稱的記載。《後漢書》也記有“永昌郡徼外僬僥種夷內附”。“僬僥”與佤族自稱“巴饒”的語音很相近。永昌郡治在今雲南保山,其轄區南部和西部正是佤德語支各族的分佈區。“僬僥”很可能是佤德語支各族的先民。
公元前109年,漢武帝置益州郡,轄區達到今保山市的廣大地區。當時分佈在瀾滄江以西的佤族、布朗族、德昂族的先民,已在西漢的統屬之下。公元69年,東漢置永昌郡,轄區包括今臨滄市、普洱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的佤族分佈區。在永昌郡又有哀牢人居住。從《華陽國志》和《後漢書》的相關記載看,當時的永昌郡已是民族雜居的地區,有穿胸、儋耳、閩、越、濮、鳩僚、傈、裸濮等族。哀牢人並非指某一個民族,應該是居於哀牢山區各民族的總稱,也包括佤族的先民在內。
唐朝時期,雲南瀾滄江和怒江流域是各民族的雜居區,族稱很多。據《蠻書》、《新唐書》等記載,有望、望苴子、望外喻、朴子蠻、木棉濮、赤口濮、金齒、繡腳、繡面、尋傳、麼些等等。其中望、望苴子、望外喻這些名稱和現在佤族的自稱“佤”基本相同或十分相近。
元朝時期,雲南西南部有蒲蠻居住,這在《元史》、《新元史》和《雲南志略》中都有記載。蒲蠻分“熟蒲”和“生蒲”。“熟蒲”分佈在今保山、昌寧、鳳慶、雲縣一帶;“生蒲”分佈在“熟蒲”的南部。“熟蒲”和“生蒲”之分,反映了佤德語支各族各地社會發展的不平衡,從其分佈來看,“生蒲”主要指的是佤族。
明代設孟連長官司。在佤族分佈的其他地區又設置了鎮康御夷州和孟定御夷府,後又在孟定御夷府地分置耿馬宣撫司,仍屬孟定御夷府。清代沿襲明制,略有變更。
1885年,英國吞併緬甸以後,侵略矛頭指向了雲南。英國以中緬邊界問題為藉口,不斷派遣武裝人員、傳教士潛入阿佤山區,查看地形,繪製地圖,進行各種陰謀活動,甚至煽動佤族人民脱離祖國。1887年,設鎮邊直隸廳,轄孟連、西盟、瀾滄和滄源等地。民國時期,滄源、耿馬置設治局,鎮康、雙江、瀾滄(包括孟連和西盟)均改為縣。
阿佤山區是一個十分富庶的地方,英國早已垂涎班洪、班老一帶豐富的銀、鋁礦。1934年1月,英國公然武裝侵佔礦區,製造了有名的“班洪事件”。班洪、班老部落首領邀集周圍十多個部落,剽牛立盟,組織武裝,誓將英國侵略者趕出國門之外。景谷、瀾滄、緬寧(今臨翔區)、雙江、耿馬等地的漢族、傣族、拉祜族、彝族等各族人民組成1 400多人的“西南邊防民眾義勇軍”前來支援,打得侵略者狼狽不堪。但是國民黨政府屈服於英帝國主義的壓力,強迫遣散義勇軍,壓制佤族人民的反抗鬥爭。1936年,以班洪為首的佤族17個部落王發出了《告祖國同胞書》,嚴正聲明阿佤山“自昔遠祖,世受中國撫綏,固守邊疆……我佧佤山數十萬户寧血流成河,斷不作英帝國之奴隸,即剩一槍一弩一銀一婦一孺,頭顱可碎,此心不渝……願斷頭顱,不願為英帝國牛馬,此志此情堅持到底”。佤族人民大義凜然的呼聲,得到舉國輿論的響應,終於挫敗了英帝國主義的強盜行徑。
抗日戰爭時期,佤族和各族人民為抗擊日本侵略者入侵雲南,以人力、物力和財力積極支援滇西南抗日部隊,並組織“耿馬滄源支隊”、“阿佤山區遊擊支隊”、“阿佤山特區自衞支隊”、“班洪自衞支隊”等游擊隊與侵略者展開武裝鬥爭。1944年,又配合抗日部隊在班洪、班老等地痛擊日寇,收復失地,將日軍驅逐出孟定 [2] 

佤族人口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中國境內的佤族總人口數為429709 [1]  人。
根據《中國統計年鑑-2021》,中國境內佤族的人口數為430977人。 [4] 

佤族社會

在阿佤山中心地區,生產資料私有制雖已確立,但還保留着原始農村公社的殘餘。每一個村社都有一定的地域範圍,包括一到數個自然村。每個村社的可耕地,一般有10%到20%是村社公有的,大部分耕地及生產工具、房舍、牲畜、武器、生活用具都屬個體家庭及個人所有。私有的土地可以長期佔有、使用、繼承、轉讓、抵押和買賣。村社公有的土地,凡村社成員都可以耕種。村社成員在這種所有制基礎上,以個體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
由於佤族各地區的社會發展階段不同,人們在生產中的關係也有區別。西盟佤族在生產中有合種、換工、借種、僱傭、債務、蓄奴和租佃等關係。合種即由兩家組成的共耕關係,雙方平均出種子和勞動力,共同生產,產品平均分配,土地不管為何方所有,皆不計報酬。換工是在農忙季節臨時組成的互相助耕關係。借種是耕地較少的農户向耕地多的農户借地耕種。僱傭和債務關係比較普遍,前者,主、僱雙方多有親戚關係;後者,債務關係主要是互相幫助和互通有無,後來逐漸變為剝削關係。蓄奴和租佃關係雖仍存在但不普遍。
由於財富不均,社會上出現了有吃有穿、僱工放債的富裕人“珠米”;自種自食或基本夠吃的中等户“庫普萊”;缺吃少穿、借債幫工的貧困户“普查”和奴隸“官覺克”。西盟佤族由於對生產資料佔有不同而出現了社會分化狀況,但是這種分化還沒有達到固定和明顯的程度,也沒有發展成為某種階級社會的特定的階級,而是正處於形成階級社會的過程中。
阿佤山邊緣地區的生產水平,一般比中心地區先進。普遍使用鐵製農具,水田比重已達到耕地總面積的20%以上。旱地耕作技術也較為先進,挖犁撒種已代替刀耕火種。這類地區在生產關係上的特點是政治上享有特權的部落大頭人,已具有某些封建領主的性質。滄源縣班洪部落基本上可以作為這類地區的典型。
新中國成立前,班洪地區封建領主性質的社會經濟,大約已有一百年的歷史。“班洪王”對部落轄區的土地享有最高的所有權,依附於土地的佤族人民是他的隸屬民。在人們已經形成的觀念中,班洪地區的一切,包括土地、山川、甚至森林中的虎、象、鹿、豹等都屬於“班洪王”所有。雖然人們在生產中的經濟關係也有合種、換工、借種、僱傭、債務、租佃等形式,但性質卻不盡相同。譬如合種關係中已產生了剝削因素;僱工關係比較普遍;債務關係相當嚴重,約有60%以上的農民借債,而富裕階層都不同程度地用高利貸盤剝農民。
鎮康、永德一帶的佤族,與前兩類地區的顯著差別是,水田較多,土地佔有集中。地主、富農依靠土地和其他社會財富佔有的優勢,對廣大農民進行地租、僱工和高利貸剝削,早已進入封建地主經濟發展階段。
新中國成立前,在佤族各地區,由於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組織也有區別。
阿佤山中心地區的佤族,尚處於以村寨為單位的分散狀態。村寨是一個地域、經濟、政治和軍事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從父系氏族公社發展而來的原始農村公社的性質和組織形式。每個村寨內部又往往包括幾個小寨,每個寨子一般包括幾個家族和不同姓的個別家庭。村寨都有一定的地域範圍,成員有一定的權利、義務和共同的宗教活動,還有窩郎、頭人和魔巴共同管理政治和宗教事務。窩郎在最初時可能是氏族長,後來逐漸演變為村寨的首領。窩郎一般為世襲,職權很大,管理村寨中的宗教、政治和其他一切事務。但到了新中國成立前夕,職權範圍已縮小,雖然名義上還是村寨的領袖,享有一定的威信,實際上只管理宗教上的某些事務。頭人是村寨成員民主選舉產生的政治領袖,條件是經濟富裕,善於説話辦事,公平勇敢等。新中國成立前幾十年,由於“珠米”即富裕階層的出現,頭人開始享有某些特權,管理村寨的一些重要事務,在佤族的政治活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魔巴是巫師,主持宗教活動。魔巴多是老年人,知道的事情多,在羣眾中也有一定的威信,對佤族的社會政治生活,起着一定的影響。
村寨的共同事務如械鬥、對外糾紛、獵頭等由“頭人會議”解決,有的事情還得召開“寨民大會”討論處理。村寨有不成文的習慣法,對村寨成員一視同仁,處理的範圍包括泄露村寨的機密、不參加集體行動、盜竊、債務、婚姻等。對於違反習慣法行為的處理,輕則受到頭人和羣眾的斥責、賠償、道歉等,重則抄家、驅逐出寨或處死。
新中國成立前,由於血族復仇的觀念影響,西盟佤族村寨之間的械鬥很多。祖輩之仇子孫不忘,常延續幾代,才得到解決。械鬥時,凡成年男子都要參加,能參加而不參加者,為習慣法所不容,輕則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重則受物質的懲罰。有時,在議定一定的條件後,仇家寨也進行和解。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舉行和解“洗手”儀式,雙方的頭人或魔巴互相敬酒,互送表示一條心的牛肋骨,並栽一塊石頭,以後即不復為仇。
班洪地區即俗稱的“班洪部落”,相當於今滄源佤族自治縣班洪、班老和芒卡三個鄉(鎮)的範圍。一百多年前,班洪地區尚是分散的小部落。胡姓家族原居住在紹興(今緬甸境內),後來遷到了班洪,受南板頭人“達伯”某種程度的控制。在胡姓家族和班洪寨勢力發展之後,與南板發生了矛盾和鬥爭。班洪首先打敗了頗有勢力的富貢部落,規定富貢的百姓每年要給班洪胡姓官家勞動服役,富貢的土地,胡姓官家可以隨便開種。接着,班洪又打敗了南板,規定南板的百姓要給胡姓官家種地;胡家有人死,要南板的人挖墳坑、抬屍體、埋葬;南板的土地,胡家也可以隨便開種。村寨與村寨、部落與部落之間的隸屬、依附關係就是這樣通過武力建立起來的。胡家接着又征服了周圍的蕉山、老廠等村寨。其他的村寨、部落見班洪勢大也就都陸續歸服了。新中國成立前,班洪胡姓官家所管轄的範圍被稱為“葫蘆王地”。在這個區域內,班洪王是最高統治者,其下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機構和脱離生產專門從事管理的人員。班洪王是世襲制,一般為長子繼承。首位班洪王是達本。達本傳位於長子胡玉山,胡玉山傳位於長子胡中漢。胡中漢死時,其子年幼,由其弟胡中華代理。1954年,胡中華被“委任”為班洪王。輔助班洪王辦事的,有“達夥”(衙門)、波勐、拉勐、伙頭、管事等,由其近親臣僚協助處理政務。
永德、鎮康等地的佤族從明清以來一直受傣族土司的統治,新中國成立前也實行了國民黨政府的保甲制度。
1949年12月,佤族人民和雲南各族人民一起獲得了解放。由於阿佤山地處邊疆,情況比較複雜。1951年,中央民族訪問團深入阿佤山區,傳達黨對佤族和各族人民的深切關懷,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幫助佤族人民解決生產、生活上亟待解決的問題,為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在佤族地區的實施奠定了基礎。1954年6月成立了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1955年10月成立了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1964年2月成立了滄源佤族自治縣;1965年3月成立了西盟佤族自治縣;1985年12月成立了雙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縣 [2] 

佤族經濟

長期以來,佤族與漢族、傣族、拉祜族居住在同一地區,相互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促進了彼此的發展。明代中葉以後,陸續有大批漢族礦工進入阿佤山區,開採銀礦,並在此落户。清初,漢族貧苦勞動人民來到這裏的更多。在班洪、班老部落一帶由石屏人吳尚賢開設的茂隆銀廠,礦工曾達兩三萬人之多。內地商人前來經商的也不絕於途。1800年,清政府因害怕“聚集丁夫,滋生事端”而關閉了茂隆銀廠。不久,在西盟永廣一帶又有漢人開礦建廠。這樣大規模的開礦建廠,對佤族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由於漢族人民帶來了鐵器和水稻種植的技術,這一地區的佤族鍛鑄鐵器、冶制銀器、種植水田和使用耕牛,都是從這時開始的。
新中國成立前,佤族各地區由於歷史條件和與其他民族的關係密切程度不同,社會發展水平不平衡。阿佤山中心地區的西盟和滄源、瀾滄的一小部分佤族,還停留在原始社會末期或向階級社會的過渡階段;阿佤山邊緣地區的耿馬、雙江和滄源、瀾滄、孟連的大部分地區的佤族,因受傣族的影響較深或受傣族土司的統治,基本上已發展為封建領主制;居住鎮康、永德等地的佤族,與傣族、漢族發生經濟文化的關係密切,較早接受了傣族、漢族的先進文化,已經處於封建地主經濟發展階段。
鎮康、永德一帶的佤族農業生產水平較高,水田較多,生產技術接近或基本與當地漢族、傣族相同。阿佤山邊緣地區,農業相當落後,主要種植旱谷與小紅米,水稻、蕎、玉米、豆類次之。所用的鐵製生產工具有犁、板鋤、矛、鏟、砍刀、長刀等。阿佤山中心地區更為落後。由於尚未掌握冶鐵技術,鐵器原料仰仗外地輸入,因此,鐵製農具不足,還兼有一定數量的竹、木農具,如耙、臼、碓、播種筒等。個別地方還不會用犁,畜力使用也不普遍。
佤族少女
佤族少女(7張)
耕地有旱地和水田之分。旱地都是山地,耕作十分粗放,有“刀耕火種”和“挖犁撒種”兩種。“刀耕火種”是在長滿茅草樹木的荒地上,把茅草樹木砍倒、曬乾後放火燒光,用灰燼作肥料,不經犁挖即用矛、鏟刨坑點種。刀耕火種的土地,一般種上兩年就要輪歇。“挖犁撒種”是把茅草樹木砍倒、曬乾後放火燒光,用鋤挖或犁耕鬆土,然後撒播種子。挖犁撒種的土地,一般要連續種三四年後才輪歇。兩者的比重基本各佔一半,有的地方則全是不犁不挖的“火山地”。
水田基本沒有水利設施,要到雨季才能犁耙的“雷響田”,坡度大,田丘狹小。在中心地區,水田的數量極少。收割的方法也比較原始,大都是現割現脱粒。脱粒多用腳搓,所收糧食貯入大竹筒內。水田的產量一般每公頃2250公斤,旱地約每公頃1125公斤。
佤族在勞動生產中有性別和年齡的分工。春耕時,男子將荒地上的茅草樹木砍倒、曬乾後放火燒光,用矛、鏟或竹尖器挖穴,婦女和小孩隨後點種、蓋土,收割、舂米也由婦女擔任。勞動力的使用率不高。在阿佤山的中心地區,頻繁的村寨宗教活動、生產忌日和部落械鬥等幾乎要佔去半年的時間。
在阿佤山大部分地區,手工業尚未成為獨立的生產部門,有打鐵、編篾、紡織、釀酒、制檳榔等,多半供家庭消費,僅在農閒時進行。
佤族婦女都會用手捻線和紡線,不用織機,用一套竹木工具織布,每天可織約一尺寬的布一米。所織筒裙和筒帕(挎包)都系自用。副業不甚發達,有飼養牲畜、採集和狩獵,後者主要是彌補糧食的不足。
阿佤山區形成以物易物的初級市場,只有幾十年的時間。最早在西盟出現的所謂“煙會”,是隨着鴉片生產的需要而出現的,內地商人用鹽、茶、煙、辣椒、線、布、牛等換取鴉片。交易的方式以物物交換為主。新中國成立後,已根絕鴉片種植 [2] 

佤族文化

佤族信仰

佤族的宗教信仰有原始宗教、佛教和基督教三種。
  • 原始宗教
原始宗教信仰是佤族最具特點和普遍性的信仰;佛教和基督教傳入佤族地區的時間不長,信仰者也只是部分地區的佤族。
佤族相信靈魂不滅和萬物有靈。在他們的觀念中,人類、山川、河流、植物、動物和凡為他們所不能理解的一切自然現象如風雨雷電等等,都有靈魂,或稱鬼神。在佤族人那裏,鬼和神沒有加以區分,都指觀念中的靈魂。佤族認為人的生、老、病、死都與靈魂有關。通過人性的泛化和外推,也就很容易地認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現象都有靈魂,都受一個不可理解的力量所主宰,由此形成了萬物有靈的自然崇拜或原始宗教。
佤族最崇拜的是“木依吉”神,把它視為是主宰萬物和創造人間萬物的最高神靈“鬼”。佤族所進行的如拉木鼓、砍牛尾巴和獵人頭祭等較大的宗教活動,都是為了祭祀它而舉行的。每個佤族村寨附近,都有一片長着參天大樹的茂密林子,佤族稱其為“龍梅吉”,即“鬼林地”。佤族認為神林是“木依吉”存在的地方,人們不能亂闖進神林,不能動神林中的一草一木、一石一土,否則,會受到神靈的懲罰。至今,許多佤族村寨的神林還保護得較好,有的成為風景林,有的仍作為禁忌場所。滄源勐角鄉翁丁村的神林、糯良鄉南撒寨的一片林地、單甲鄉單甲大寨東北面的原始森林和班洪鄉南板村的一片大榕樹林,都是不可亂闖之禁地。
佤族信仰和崇拜的另一重要的神是“阿依俄”,把它供奉在房內鬼神火塘左邊的房壁上,視其為男性祖先,凡有男性的人家都供奉它。每當遇到大事如結婚、生育、死亡、生產、蓋房、收養子等等事情,都要祭它,並向它禱告。
為了得到鬼神的保佑,佤族的宗教活動十分頻繁。每年全寨性的祭祀照例由祭水鬼祈求風調雨順開始,接着是拉木鼓、砍牛尾巴、剽牛、獵人頭祭谷、祈求豐收等一系列活動。獵頭的習俗是原始社會的一種殘餘,由於生產落後而長期保留下來。隨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這種落後的習俗已被廢除。
  • 佛教
佤族信仰的佛教,有漢傳佛教和南傳佛教兩派。漢傳佛教是在百年前由大理傳入滄源巖帥和單甲等村寨,到新中國成立前信仰的人已經很少。南傳佛教傳入佤族地區,約有百年左右,首先傳入滄源的班老,後來傳到班洪、勐角等地。新中國成立以前,佤族信仰南傳佛教的約有兩萬多人。
  • 基督教
基督教傳入佤族地區的時間是20世紀初。美國浸信會牧師永偉裏在1905年時到今瀾滄、雙江一帶傳播基督教。永偉裏及其後人經過租買土地,修建教堂和傳教,使基督教逐漸在拉祜族和佤族中傳開。新中國成立以前,佤族信仰基督教的約有兩萬多人,主要分佈在滄源和瀾滄 [2] 

佤族建築

佤族建築風格之一 佤族建築風格之一
佤族的村寨多建在山坡或小山巔,房子隨山勢而建,不拘方向,由高而低。一個村寨的規模,大者上百户,小則十幾户,一般在百户上下。
從用材上説,主要有竹木結構和土木結構兩種。從建築樣式上説,主要有“幹欄式”樓房和“四壁落地房”兩種。滄源、西盟、孟連、瀾滄、雙江的佤族以竹木結構為主,為“幹欄式” 建築,一般分上下兩層,上層住人,下層無遮擋,用作畜廄或堆放農具雜物。
佤族在修建房子時有互助的習慣,一般當日即可建成。
大頭人和有錢的人可以建“大房子”,其標誌是在房上設特別的木刻,牆上掛有象徵富有的帶犄角的牛頭骨,形式和陳設則和普通住房相同。室內有主、客、鬼三個火塘,主火塘供煮飯用。鎮康、永德的佤族,其住宅多為使用土坯、磚、瓦修建的四壁落地房,也分兩層,上層住人,下層放農具雜物 [2] 

佤族飲食

佤族婦女在曬糧 佤族婦女在曬糧
佤族以稻穀(大米)為主食,也食用小紅米、玉米、豆類。
肉類以家養的禽畜為主,有牛、雞、豬等,農閒時獵取野豬、麂子、九節狸、野雞、鳥類等食用。蔬菜品種眾多,有竹筍、青菜、黃瓜、冬瓜、辣椒和野菜等。
佤族的飲食比較簡單,普遍食用爛飯,一般日食兩餐或三餐。過去,佤族在吃飯時大都用手抓食,現在都用筷子和勺。
佤族喜歡喝酒,將小紅米煮熟拌入酒藥發酵,約半個月後將其放在竹筒內摻入冷水,即成水酒。佤族有“無酒不成禮,説話不算數”的説法。
佤族還喜歡飲苦茶、吸草煙和嚼檳榔 [2] 

佤族服飾

佤族服飾之一 佤族服飾之一
佤族的服飾各地不同。
西盟佤族傳統的男子服裝,是無領短上衣,褲子短而肥大,用黑色或紅色的布纏頭,青年男子頸部多以竹圈或藤圈為飾。女子穿黑色無領短衣,下圍直筒摺裙,頭戴銀箍或篾箍,以銀項圈和多串料珠為胸飾,腰部和頸部戴若干藤圈,還喜歡戴多個銀鐲和大耳環。
滄源佤族的男子服裝,是圓領對襟上衣,褲子短而肥大,用黑色或紅色的布纏頭。女子以長髮為美,戴銀或鋁製的耳飾和項圈,穿圓領窄袖右衽開襟短衣,胸飾有銀泡數排,下穿直筒長裙,有多種花紋。
永德、鎮康的佤族服飾與當地的漢族服飾基本相同 [2] 

佤族出行

道路是村寨內部人們相互溝通和對外交往的重要設施。
佤族村寨由於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和自然地理環境的限制,村寨內的道路多不夠完整,呈不規則狀,完全隨房屋排列變化自然形成,多為土路、亂石路,坎坷難行。
從寨子“永”走出去的道路,一般有3至4條,依各寨進出方便而定,多為羊腸小道 [2] 

佤族家庭

佤族以一夫一妻制的家庭為社會的基本生產和消費單位。財產多由幼子繼承,女子沒有繼承權。多妻為社會所允許。
佤族命名時用父子連名制,其特點是“逆推反連”,由自己上溯祖先。例如“散比裏——比裏松”,這是一個家譜中的兩代,其中“散比裏”標明“散”是“比裏”的兒子,“比裏松”也標明“比裏”是“松”的兒子。兩代相連雖然僅指“散”與“比裏”兩人,但卻標明兒子、父親和祖父三代人的輩分 [2] 

佤族禮節

尊敬老人是一切民族的道德規範,佤族也不例外。佤族格言“格拉那格拉揚”意為“孝敬是禮”,反映了佤族重要的道德規範。佤族以尊重長輩、孝敬老人為榮,尊重老人的言談、行為。若老人失去勞動力,兒女們則負擔贍養費用,或代為勞動生產。老人死後,也有送終之禮。
由於繁衍種族的艱辛與醫藥衞生的落後,生命在阿佤山顯得脆弱而珍貴,因此,佤族特別注重對兒童的愛護與養育。佤族格言“格拉莫格拉宏”意為“相愛是禮”,主要體現在對兒童的愛護與養育上。佤族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其父母在幼兒滿月及兒童五歲時要舉行兩次育兒儀式,以後還要帶兒童參加各種宴會,學習“阿佤理”,讓其懂得美好生活要靠勞動來創造。在日常生活中,佤族忌諱打罵兒童,因為這不僅會使兒童肉體受到傷害,更主要的是會把兒童的靈魂嚇跑 [2] 

佤族曆法

佤族創造了簡單的歷法。每年有12個月,歲首月以某種自然現象為標誌。根據每個月的氣候和其他條件,安排生產、宗教和其他活動 [2] 

佤族文學

佤族文學屬於民間口頭文學,內容包括神話傳説、故事、童話、寓言、諺語等等。佤族人民通過各種文學樣式,展示了佤族的審美觀念、道德觀念、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
佤族
佤族(2張)
廣泛流傳在佤族地區的《司崗裏》神話傳説,是佤族人民家喻户曉的口頭文學,內容包括天地的形成、動植物的產生、人類的起源和民族產生、語言由來等。《司崗裏》神話把佤族社會生產、生活經驗、民族歷史、文學藝術、民族關係、風土人情等融為一體,是集合佤族傳統文化的“百科全書”。
在佤族的民間傳説中,《滄源崖畫的傳説》、《獵頭祭谷的傳説》、《新米節的傳説》、《水酒的來歷》等最具有民族特點和文化內涵。
在佤族的故事中,孤兒的故事和動物的故事最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孤兒的故事具有廣闊的社會基礎,是佤族特定社會歷史階段的產物,代表性的故事有《孤兒巖惹》、《孤兒和仙女》等。動物的故事充滿濃厚的生活氣息和強烈的地域文化特色,代表性的作品有《驕傲的老虎》、《百鳥蓋房》、《黃牛、水牛和豹子》、《牛為什麼吃草犁地》等。
佤族有豐富的童話和寓言,代表性的童話有《巖嘎和龍女》、《牛哥哥》、《一隻好勝的老虎》、《數星星》等。代表性的寓言有《害羞的竹子》、《愛漂亮的馬鹿》、《石巖、風和白花》、《潭水和山泉》等。
佤族的諺語是佤族人民生產、生活經驗的積累和總結,表現了佤族人民的生活態度和道德品質,也反映了佤族人民的處世哲學,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感染力。如“地不種長草,人不勤餓肚”、“一棵竹子不成蓬,一人做事難成功”、“是樹就要直立挺拔,是人就要心地善良”、“旱地寬,荒的多;姑娘白,懶的多”等等 [2] 

佤族藝術

佤族繪雕

佤族的繪畫和雕刻藝術大都與佤族的神話傳説和宗教信仰有着密切聯繫。繪畫一般體現在“大房子”的木板壁上繪製人像、動物圖像等,大都簡單原始;雕刻除了在“大房子”的屋脊上刻有人像和鳥像外,剽牛祭鬼標誌的牛角叉和木鼓上也刻有人像和牛頭等,但都較為粗糙和簡單。
此外,滄源崖畫的族屬一般認為是佤族,在十五個崖畫點上,可辨認的圖形有一千多個,繪畫顏料以赤鐵礦粉末、動物血和膠質植物液體混合而成。滄源崖畫構圖簡練,人物、動物圖形千姿百態,反映了滄源崖畫地區先民狩獵、放牧、村落、戰爭、舞蹈等內容 [2] 

佤族音樂

佤族音樂的特點主要是原始、樸素、優美、健康,以其質樸的音調和粗獷的風格而獨具一格。
歌曲都是民歌,有勞動歌、情歌、宗教歌、悼念歌、歡慶歌和兒歌等;使用的樂器有口篾、短笛、葫蘆笙、獨絃琴、木鼓、象腳鼓、銅鋩、釵等 [2] 

佤族舞蹈

佤族舞蹈 佤族舞蹈
佤族舞蹈題材廣泛,舞風古樸粗獷、熱情奔放,主要的舞蹈有圓圈舞、木鼓舞、蓋房舞、舂碓舞、甩髮舞、象腳鼓舞、竹竿舞等。
其中的木鼓舞和甩髮舞,展示了佤族文化的深厚底藴和濃郁的民族特色,享譽中外 [2] 

佤族習俗

佤族節日

佤族創造的傳統節日主要有新火節、播種節和新米節。
新火節是佤族的年節,充滿了“辭舊迎新”的色彩。每年農曆十二月或次年一月,村寨各家各户在長者的指揮下熄滅火塘的火,舉行“送舊火”儀式,然後到神山用“鑽木取火”的方式取新火種,並帶到長者家中燃成大火,各家各户再將新火取回使用。在佤族看來,新火節是災難、飢餓、疾病的結束,是吉祥、温飽、健康的開始。
2012年中國佤族木鼓節
2012年中國佤族木鼓節(11張)
播種節在每年農曆三月十五日前後舉行。播種之前,頭人先要召集村寨的長者殺雞看卦,擇定吉日並祭祀谷魂後,各家各户便開始到田地播種。夜晚,大家圍着火塘吃飯、喝水酒,接着到廣場唱歌對調,祈禱風調雨順,家家豐收。
新米節在每年農曆八月中旬舉行。當穀物開始成熟時,頭人召集有威望的長者商定吉日。過節前,村寨的青壯年男子要修路搭橋,婦女則打掃衞生,洗滌衣物。節日這天,由各家各户到田地裏採摘少許穀穗,統一到主辦節日的頭人家,然後就殺雞、宰豬、過濾水酒,煮糯米飯,飯熟後,頭人念祝辭,看雞卦,大家開始吃飯、喝水酒,共慶豐收。當夜幕降臨,男女老少齊集廣場,唱歌跳舞,熱鬧非凡。
此外,耿馬四排山的佤族有青苗節,滄源班洪、班老的佤族有貢象節等。隨着民族文化的交往,佤族也有端午、中秋、春節等漢族傳統節日。
2003年,西盟佤族自治縣新創了木鼓節。2004年,滄源佤族自治縣新創了司崗裏狂歡節 [2] 

佤族婚戀

過去佤族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交往,稱為“串姑娘”,青年男女三、兩成羣聚在一起,對唱情歌,中意者贈送禮物定情。經過談情説愛,如男女雙方願意結合,便可締結婚姻,但需由父母作主。結婚時,男方要給女方聘禮,稱為“奶母錢”和“買姑娘錢”,後者可以延期交付。
佤族禁止同姓通婚,是佤族締結婚姻中的一條嚴格的律令。所謂“同姓”,是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關係的人們集體,就佤族現實來講,是家族。佤族過去特別盛行姑舅表婚,與外族通婚的情況很少 [2] 

佤族喪葬

佤族的喪葬習俗主要以土葬為主,間有火葬、野葬等遺俗。
佤族把人死分為“永孟姆”(善終)和“永早敖”(凶死)兩類。
凡是正常死亡的,如老死病死的,並在家中死的為“永孟姆”,凡是意外死亡的,如刀、槍、水、火、自殺、難產以及死於外地者為“永早敖”。丈夫在妻子妊娠期病死的,也視為“永早敖”。
佤族對兩類死亡的喪俗有明顯區別,“永早敖”者不能和“永孟姆”者在一塊墓地,也不能實行同等規模與形式的葬禮。
阿佤山每個村寨都有兩塊墓地,一塊為葬“永孟姆”者的墓地,一塊為葬“永早敖”者的墓地,兩塊墓地在寨子西邊一公里左右,“永孟姆”者的墓地在上,“永早敖”者的墓地在下,相隔一定距離。
佤族的喪葬習俗中,墓穴的選擇有時用雞蛋佔選,雞蛋拋起到人的頭頂,讓雞蛋落下,若雞蛋破碎,則表示死者願意埋在那個地方,若不破碎,則需另選,以雞蛋破碎為止。佤
族墓地真正體現了公有的性質,死者無論選擇墓地的哪一地點,都無“佔有權”,如再有死者葬在同一地點,仍有選擇的自由。
佤族村寨墓地的簡樸性也許是世界民族中的典型。
而且,佤族的傳統葬俗既不立碑、不起墳,也不舉行掃墓祭拜活動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