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蘭德斯
(西歐的歷史地名)
鎖定
- 中文名
- 佛蘭德斯
- 外文名
-
荷蘭語:Vlaanderen
英語:Flanders
佛蘭德斯歷史沿革
最初居住在這裏的是克爾特部落,公元前1世紀羅馬人佔領這一地區,自3世紀起弗里斯人和法蘭克人移居此地。5世紀這個地區被稱為佛蘭德斯(法蘭德斯)(意為平原)。9世紀佛蘭德成為法蘭克王國的伯爵領地,870年,佛蘭德斯(法蘭德斯)屬於西法蘭克王國。在卡佩王朝時期,法蘭德斯由佛蘭德伯爵統治。佛蘭德伯爵是法蘭西最重要的貴族之一,屬於法國六大貴族之一(其餘五個分別為諾曼底、香檳、圖盧茲、勃艮第和阿基坦)。
中世紀初期,毛紡織手工業在佛蘭德斯(法蘭德斯)發展起來,出現了伊珀爾、布魯日和根特等城市。到中世紀盛期,這些城市發展成為歐洲的工商業中心。法蘭德斯是英格蘭王國和法蘭西王國長期爭奪的目標。1384年由於法蘭德斯的瑪格麗特和勃艮第的約翰之間的聯姻而併入勃艮第公國,1477年歸哈布斯堡王朝統治,1556年歸西屬尼德蘭管轄。
1648年佛蘭德斯的北部地區(今荷蘭澤蘭省)歸併荷蘭,1659~1679年法蘭德斯的南部地區(今法國加來海峽省)歸併法國,法蘭德斯的其餘地區(除布拉班特外)於1713年成為奧屬尼德蘭的主要部分。1794年法國佔領法蘭德斯,1815年維也納會議又把它劃歸荷蘭。
佛蘭德斯名稱來歷
現今比利時仍有兩個省份以法蘭德斯為名,分別為東弗蘭德省與西弗蘭德省。法蘭德斯伯國曾在中古初期為法蘭西王國強大的諸侯之一,在其極盛期,領土幾乎囊括了整個比利時與東北法蘭西,後逐漸為法蘭西國王所壓服,其領土也逐漸縮小。中古盛期以後,佛蘭德伯國相繼畫分出海諾伯國、阿圖瓦公國等地,這兩地現今也是比利時與法國的行政區劃之一。
在15世紀以後,法蘭德斯與其他16個低地地區的省份/封邑,同為勃艮第公國的領土,後隨著勃艮第王朝的覆滅,被劃入了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地。在查理五世將哈布斯堡家族一分為二時,法蘭德斯與其他16省歸到了哈布斯堡家族西班牙支系之手,因此該地被稱為“西屬尼德蘭”。18世紀後,法蘭德斯與其他西屬尼德蘭南部6省(北部10省早已獨立為尼德蘭共和國,也就是俗稱的荷蘭共和國),改歸哈布斯堡家族奧地利支系,於是改稱“奧屬尼德蘭”。
佛蘭德斯商業和城市
11世紀,佛蘭德斯(法蘭德斯)發展成歐洲最富有的地區。他們從英國進口羊毛,紡成面料賣給歐洲大陸,繁榮的紡織貿易使法蘭德斯很多城市變得富有,擁有了權力。直到1300年,根特,布魯日,安特衞普等都從貴族條例裏獲得了城市自主權,發展出令人自豪的城市文化。
- 參考資料
-
- 1. 法蘭德斯的地圖 | 比利時法蘭德斯旅遊局 .比利時法蘭德斯旅遊局旅遊局官網[引用日期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