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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事局

鎖定
佛山海事局位於佛山市禪城區綠景一路24號,是一個組織機構。

佛山海事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二、按權限負責轄區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處
置及調查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指揮轄區船舶防颱、水上搜尋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國內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記以及船舶法定
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國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受理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四、負責轄區航運公司、遊艇俱樂部安全與防污染活動
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管理、指導轄區內通航水域巡邏、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核及監督管理、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
六、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
任資格、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工作、船員服務簿發放及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考試發證工作。
七、按照授權,負責實施轄區內海事勞工條件檢查。
八、管理、指導轄區內船舶現場監督檢查、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強制引航監督、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其他貨物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範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九、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局範圍內的規劃計劃、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固定資產、規範徵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技術裝備、政務信息、黨羣、審計、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等工作。

佛山海事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通航管理處、指揮中心、海巡執法支隊、船舶監督處、危管防污處、執法督察處、船員管理處、政務中心、船舶檢驗處、財務處、黨羣工作部、後勤管理中心
順德海事處、三水海事處、南海海事處、高明海事處、禪城海事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