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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檔案學會

鎖定
佛山市檔案學會是由佛山市從事檔案工作研究的人員和單位自願結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地方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中文名
佛山市檔案學會
地    點
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號
性    質
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業務主管單位
佛山市檔案局
類    型
機構組織
主營項目
學術研究

目錄

佛山市檔案學會簡介

佛山市檔案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學術性羣眾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為佛山市檔案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佛山市民政局,本會接受這兩個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學會宗旨是組織全體會員,團結廣大檔案工作者,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檔案學術研究和諮詢活動,促進檔案事業的發展,為佛山市三個文明建設服務。
學會會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號(市委大院4號樓佛山市檔案局內)。 [1] 

佛山市檔案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全稱為佛山市檔案學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是由佛山市檔案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學術性羣眾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組織全體會員,團結廣大檔案工作者,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檔案學術研究和諮詢活動,促進檔案事業的發展,為佛山市三個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佛山市檔案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佛山市民政局,本會接受這兩個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會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號(市委大院4號樓佛山市檔案局內)。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會員開展羣眾性的檔案科學技術研究和檔案學術交流、業務參觀活動,向有關部門推薦本地區有價值的檔案學術文章,不斷提高會員和檔案工作者學術研究水平,促進我市檔案事業的發展。
(二)編輯出版會刊和有關學術研究資料,普及檔案學知識,介紹國內外檔案學術研究成果。
(三)開展檔案業務諮詢服務工作,鼓勵會員提出合理化建議,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向黨和政府反映檔案工作者的意見。
(四)加強與兄弟市檔案學會及本市有關學會的聯繫,交流學會工作經驗。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團體會員:佛山市各區成立的檔案學會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二)個人會員:具備本章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人員,通過相應的入會程序,即成為本會的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為各單位從事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關心檔案事業建設,積極支持本會活動的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或者為熱心檔案學術研究,從事其他專業工作的人員。
(四)中國檔案學會、廣東省檔案學會在本市的會員,為本會的當然會員。
第九條 會員加入本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書面申請。
(二)經學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學會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理事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會的終止事宜。
(五)決定學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本會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決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制定學會工作計劃、學術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學術活動,向有關部門推薦有價值的檔案學著述、論文和成果,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
(十二)向廣東省檔案學會推薦會員。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經理事會研究決定,本會可以聘請若干名名譽會長。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佛山市檔案專業領域有一定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每屆4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在特殊情況下,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本會副理事長或秘書長可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本會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 本會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四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30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經2005年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修改。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