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國家税務總局佛山市税務局,是由原佛山市國家税務局、原佛山市地方税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國家税務總局佛山市税務局掛牌成立,標誌着原佛山市國家税務局、原佛山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 
中文名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
地    區
佛山市
隸    屬
廣東省地方税務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機構概況

1994年9月國、地税機構分設以來,我市各級地税部門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高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秉承“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新時期治税方針,砥礪奮進,税費收入穩居全省地級市之首,“帶好隊、收好税、保好障”三大機制建設穩步推進,專業化税源管理新體系建設成效顯著,納税服務品牌享譽全國税務系統,文化建設碩果累累,隊伍綜合素質不斷提升。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税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費在本市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各税、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税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檢查監督地方税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税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税務系統的税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税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税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税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税費收入

從1995年至2008年,全市累計組織地方税費收入1711.0億元。2008年,地方税收收入達213.8億元,與1994年的13.05億元相比,增長了近16倍。地方税收收入規模逐年擴大,為促進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財力保障。2000年,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的決定,地税部門接管社會保險費徵繳工作,9年間,全市共徵繳社保費394.3億元,年均增長28.5%。無論是組織地方税收收入,還是徵繳社保費,都走在全省地級市的前列。2008年,全市組織地方税費收入突破300億元,達到319.5億元。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徵收範圍

我市地方税務機關主要負責如下各種地方税的徵收和管理工作:1.企業所得税(不含從2009年起新增企業所得税納税人中,應繳納增值税的企業、企業所得税全額為中央收入的企業);2.個人所得税(不包括儲蓄存款個人所得税);3.資源税;4.城鎮土地使用税;5.土地增值税;6.城市維護建設税(不含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7.房產税;8.車船税;9.印花税(不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税);10.契税;11.耕地佔用税;12.煙葉税,13.納税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增值税暫由地税機關代徵。
此外,地方税務機關還負責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堤圍防護費、價格調節基金、工會經費的徵管。廣東省政府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地税機關負責徵收。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機構情況

11個科室:辦公室、法規科、税政科(國際税務管理科)、規費管理科、納税服務科、徵收管理科、計劃財務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辦公室(基層工作科)、監察室;
1個直屬行政單位:佛山市地方税務局稽查局;
2個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規費服務中心;
4個直屬機構:禪城區局、南海區局、高明區局、三水區局;20個基層税務分局。
2009年順德區實行“大部制”改革後,原順德區地方税務局與順德區財政局合併成為順德區財税局,歸口地方政府管理。
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税法宣傳、税收調查研究、局機關和本市地方税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
法規科
負責地方税收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局內製定的税收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辦理税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指導本市地方税務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税收政策調研和理論研究;指導本市税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
税政科
負責地方各税種(包括涉外地方税收)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税種在執行中的有關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税種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税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税種税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規費管理科
負責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其在執行中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税務部門負責徵收的各種規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
徵收管理科
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市各級地方税務機關執行税收徵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負責制定本市地方税務系統綜合性地方税收徵管規定及制度;強化和完善徵管手段;負責税務登記的綜合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納税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地方税收徵管質量檢查、考核。
計劃財務科
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地方税收收入計劃;編制、分配和調整年度地方税收計劃以及檢查、督促、分析計劃的執行情況;彙總分析全市地方税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監督檢查地方税收會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税源監控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税收票證的使用、管理和檢查;指導和組織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税收計劃、統計、會計工作的開展;負責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納税服務科
負責為地方税納税人公告税收信息、提供納税諮詢和税收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受理納税人有關地方税務投訴及舉報。
信息管理科
負責本市地方税務系統信息化工作的規劃、管理和指導;負責本市地方税務系統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組織實施、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本市地方税務系統計算機信息的技術處理和維護;為本市地方税務系統信息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
人事教育科
負責管理權限內的領導幹部和本級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税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加掛基層工作科牌子)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青婦工作;指導全市地方税務系統基層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地方税務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税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地方税務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幹部離任審計;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行政單位的行政後勤服務工作。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佛山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税務機關和佛山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和佛山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朱毅: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少雄:分管法規科和機關黨委辦公室(基層工作科),掛點聯繫禪城區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海山:分管納税服務科和稽查局,掛點聯繫南海區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戚晉北:分管辦公室(含政務公開工作)、徵收管理科和人事教育科,掛點聯繫三水區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周衞平:分管監察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健勁:分管規費科和信息管理科。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李懷嘉:分管税政科、計劃財務科和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掛點聯繫高明區局。 [3] 

佛山市地方税務局發展規劃

根據當前形勢和省地税局、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實際,近階段全市地税工作的主要奮鬥目標是:全面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積極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潮,築牢發展根基,突出風險防控,切實勤政廉政,穩步提升税費徵管、納税服務水平和行政效能,為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作出新貢獻。
一是強化徵管基礎,科學組織税費收入,全面落實税收優惠政策。完善綜合治税體系,規範企業註銷管理、非正常户管理和欠税管理,建立税收質量評價體系;聯合相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落實文件及政策指引,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開發地税、社保、財政三方協同辦公系統,規範業務流程;嚴格執行堤圍費新標準,落實月營業額2萬元以下中小微企業免徵政策。二是主動有為,紮實有序推進各項改革。密切關注營改增、資源税改革等動向,全面落實、積極應對財税體制改革部署;深入推進税務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着力做好審批下放或取消事項的後續管理工作,穩妥銜接政府網上辦事大廳與省局電子辦税服務廳。三是提速增效雙減負,着力改善民生。完善納税信用“灰名單”、“黑名單”制度;堅持自願選擇、積極引導原則,大力推廣電子辦税服務廳。四是強化法治基礎,切實防控各類風險。統一全市業務流程、政策執行口徑和執法尺度,健全税費政策和業務流程發佈、跟蹤、反饋機制;依法查處大案要案並有序向社會曝光;出台《税務行政強制執行操作指引》,做好税務爭議預防、調解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加強信息等領域安全防範。五是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打造為民務實清廉隊伍。深入查擺問題,嚴格整改落實,加強制度建設,從體制機制上解決羣眾集中反映的問題;深入開展“連心橋”行動,做好扶貧“雙到”工作,幫扶弱勢羣體;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公務接待等制度,整治“庸懶散奢”;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和責任追究。六是強化組織人才基礎,不斷提升行政效能和人員素質。加快績效管理步伐,探索全系統績效考核結果多元化應用;制定教育培訓五年規劃,修訂完善學歷學位教育和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暫行辦法;重點開展基層業務骨幹、前台人員、兼職教師等業務技能培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