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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局

鎖定
佛山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局是佛山市的政府事業單位,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負責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級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文名
佛山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局
機構類型
非盈利性組織機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城鄉規劃、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和擬訂本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市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利用和保護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審核區級和審批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並負責審核和報批;參與區域規劃以及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及可行性研究。
(三)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含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組織審核重大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核發跨區及市級重大建設項目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通知》。
(四)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實現耕地佔補平衡。承擔上報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五)負責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確權、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和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土地分等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公佈;對土地使用權價格評估機構業績結果進行備案;承擔市人民政府調處土地權屬糾紛工作。
(六)負責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擬訂實施節約集約用地政策,組織或指導閒置用地處置工作;擬訂實施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儲備、供應政策;擬訂國有建設用地供地年度計劃和全市土地出讓金標準;負責辦理一級土地市場的出讓、租賃審批,並監督土地使用權出讓等交易行為。
(七)負責採礦權審批、採礦權市場監管、礦產資源儲量監管工作;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實施監督管理;承擔調處採礦爭議、糾紛。
(八)負責測繪管理以及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全市測繪行業發展規劃和公共技術標準,審核財政性資金測繪項目,負責基礎測繪、地籍測繪以及用地測量、規劃定線與檢測測量等城鄉規劃勘察測繪和測繪市場管理,負責測繪基準、測繪成果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組織實施金土工程等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
(十)負責城鄉建設檔案和國土資源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建檔案的核驗、鑑定、接收、保管和開發利用。
(十一)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編制實施市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和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指導、監督地質遺蹟保護工作;協助上級開展地質勘查管理。
(十二)監督檢查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和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強化執法監察,調查處理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組織和辦理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複議、應訴等相關法律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級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