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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實施辦法,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中文名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內設機構
18個
職能簡介
7條
所在地
佛山市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規範性文件,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相關規劃和計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擬訂住房發展規劃。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徵收和補償管理工作;負責小區建設和物業管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房屋安全使用、房屋白蟻防治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工作,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政策的建議。
(四)負責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和保障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指導監督各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負責住房租賃管理工作。
(五)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全市建設工程定額、計價依據和工程造價技術標準並指導和監督實施。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發展。
(六)負責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編制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參與房屋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相關職責。具體負責結建式、兼顧式人防工程從施工報建至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即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指導人防工程設計資質認定和監理資質認定工作。
(八)負責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工作。組織建築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發展應用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監督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規程的實施。
(九)負責規範、指導城鄉建設的工作。參與協調指導住建領域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村鎮規劃,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牽頭負責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城鎮燃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城鎮燃氣行業及油氣長輸管道安全保護監管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燃氣工程的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供排水行業管理和行業te許經營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排水體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規劃、審批、建設、質量監督、驗收和維護等工作;指導供排水安全生產和城鎮節約用水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管理和服務職能,加快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體系。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紮實做好宜居城鄉建設和品質提升。 [1]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對外聯絡和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後勤保障等內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組織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課題調研論證和決策諮詢性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審核規範性文件和執法文書。組織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承擔有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裁決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的評估。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立、檢查和評議考核工作。負責本單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協同業務科室對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組織查處上級交辦、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策法規的普法工作。監督和指導各區、本局各相關科室的依法行政和行政處罰工作。牽頭負責信訪工作和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和建議。
(三)綜合監督科。負責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項活動及重點工作進行檢查和督辦。負責政務信息、綜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和綜合調研。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系統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績效管理、幹部履職監督工作。
(四)住房規劃和保障科。組織擬訂住房發展規劃,編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執行。擬訂人才安居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調研、方案擬訂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和年度工作計劃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財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各區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和相關協調工作,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指導各區做好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工作。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管。掌握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擬訂全市房地產管理政策和監管政策,監督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中介服務等相關工作。建立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行業誠信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各區開展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相關行為。
(六)房屋和物業管理科。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小區建設、房屋安全使用、房屋白蟻防治工作。擬訂物業管理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管理物業管理行業。擬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牽頭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工作。
(七)建築業發展和設計科技科(總工室)。擬訂促進建築行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訂勘察設計、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的地方性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勘察設計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圖和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項目抗震設防技術工作,組織大中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超限高層建築抗震審查。負責建設科技管理工作,開展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評審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和重大科技課題論證。統籌房屋安全鑑定市場監管和行業監管。指導行業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負責行業職業資格監管服務工作,指導行業註冊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八)建築市場監管科。負責建築市場監管。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立建築市場和建築行業誠信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實施建築行業相關資質管理規定。指導實施房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不含農村自建房)相關政策法規。負責預防和化解房屋建築工程領域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等矛盾糾紛。擬訂全市建設工程定額、計價依據和工程造價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監督實施工程招標投標相關政策法規,擬訂房屋建築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九)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佛山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擬訂房屋建築工程(不含農村自建房)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人防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全市房屋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和相關人員的考核工作。指導編制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房屋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和相關人員的考核工作。擬訂全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混凝土預製構件的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禁止現場使用袋裝水泥、袋裝預拌砂漿、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攪拌砂漿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城鄉建設科。負責規範、指導城鄉建設的工作。擬訂本市城鄉建設的政策和地方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指導住建領域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參與村鎮規劃等相關規劃審核,指導村鎮建設、全市宜居城鄉創建、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一)供排水管理科。負責供排水行業管理和行業te許經營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排水體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規劃、建設、質量監督、驗收和維護等工作。負責供排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供水企業安全生產。指導監督供水水質、城鎮二次供水以及節約用水工作。監督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的監督管理。監督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十二)燃氣發展和監管科。擬訂城鎮燃氣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管理、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保護的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城鎮燃氣工程建設的實施。處理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的重大問題。擬訂城鎮燃氣、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城鎮燃氣經營許可和事中事後監管工作。依法查處危害城鎮燃氣和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城鎮燃氣工程建設的實施。指導、協調車用加氫站建設、運營和安全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車用加氫站經營許可工作。
(十三)行政審批管理科。承辦本單位行政許可和社會服務等事項的核準、審核、備案、變更、結果反饋、發件發證等工作。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擬訂行政審批工作制度、標準。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有關工作。指導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對委託下放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十四)人事科。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單位

佛山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中心
佛山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站
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登記信息中心
佛山市代建項目管理中心 [3]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任領導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曾陽春 [4]  [6]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獲榮譽

2023年7月,被授予“廣東省節能先進集體”稱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