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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鎖定
- 中文名
-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地理位置
- 佛山市
- 派出辦事機構
- 南海管理部
- 主要職能
- 建立和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 辦公地址
- 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三路18號2座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並負責核算;建立和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個人明細賬;依法依規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貸款),保障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三)對違反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單位或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四)承辦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機構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三個科室:
(一)綜合科
負責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網絡的日常維護、升級和電子政務的開展管理工作,與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網絡的協調工作等,保證整個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電子化、網絡化工作的正常運行。
(二)業務科
負責辦理各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開户、繳存和變更、轉移、封存、貸款,以及其他相關的業務等。負責政策解釋和業務諮詢;受理羣眾的來訪、投訴等。指導各管理部開展各項業務。
(三)會計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財務工作。建立市住房公積金專户帳和職工個人明細賬,並依時記賬、造冊;負責與受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銀行對帳,對個人貸款進行核算、催收等;對各管理部的二級分帳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等。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派出機構
(一)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二)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順德管理部
(三)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四)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為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在本市範圍的業務經辦點,其事權按《關於住房公積金中心職責和內部授權管理的指導意見》規定,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內部授權。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政策
2020年4月15日,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稱,《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19〕509號)第十六條條調整為:“繳存職工個人可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貸款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不得向已有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記錄的職工發放貸款。”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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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設機構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引用日期2012-07-30]
- 2. 佛山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收緊:首次貸款未還清前不得再申請 .百家號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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