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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明

(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黨委書記)

鎖定
何金明,男,漢族,1967年12月生,山東青島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11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1] 
2021年8月,何金明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3] 
中文名
何金明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山東青島
出生日期
1967年12月

何金明人物履歷

曾任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警大隊辦事員、科員、副科級偵察員,青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二大隊副大隊長,青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政委,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等職。 [1] 
2009年09月任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黨委書記、政委;
2009年11月任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政委;
2010年02月任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年06月任青島市城陽區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城陽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0年09月任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長;
2020年10月任青島市市南區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1] 

何金明人物事件

何金明涉嫌違紀

2021年5月,據青島市紀委監委消息,青島市市南區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何金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青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何金明依法雙開

2021年8月9日,從青島市紀委監委獲悉,經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何金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金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執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何金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甘於被“圍獵”,大搞權力尋租、肆意斂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何金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