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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胤

鎖定
何胤(446年-531年),字子季,更字胤叔,廬江郡灊縣(今安徽霍山縣)人。廬江何氏家族重要成員,中國南朝齊梁間文學家。 [3] 
何胤前期活躍於南齊政治領域,主要參與朝廷的文化建設。起家齊秘書郎,累遷多職,履歷顯要。師從儒學宗師,受《易》《詩》《禮》,深受器重。接任國子祭酒,主持修撰新禮,與王儉、周顒、江淹、丘遲、蕭琛、王僧孺等多有來往,當時入國子受學者,有鍾嶸、徐勉、蕭洽、虞羲等。後期退隱山林,以聚徒授業為務。永元以來迄於南梁,朝廷多次徵辟不就,後與陸璉、賀瑒、何炯、孔僉等人有力地配合了梁主 復興儒學的文化政策。 [3] 
何胤學問廣博,儒、玄、釋兼治,有《周易注》10卷、《毛詩總集》6卷、《毛詩隱義》10卷、《禮記隱義》20卷、《禮問答》55卷等。他一生主要從事學術文化活動,而文學交織於學術之中,由此加強了文士聯繫與交往,實際影響着南朝文學的創作和發展。 [2-3] 
子季
所處時代
出生日期
446年
逝世日期
531年
本    名
何胤
籍    貫
廬江灊(今安徽霍山縣東北)

何胤人物生平

何胤生於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年少好學,師從劉獻受《易經》及《禮記》、《毛詩》,又入鐘山定林寺內典,其業皆通。起家齊秘書郎,出為建安太守。後入為太子中庶子,撰新禮。齊明帝時,入山隱居以終。
梁武帝中大通三年,去世,年八十六歲。

何胤個人作品

《注百法論》一卷,《十二門論》一卷,周易一卷,又作《毛詩隱義》十卷,《毛詩總集》六卷,《禮記隱義》二十卷,《禮答問》五十五卷,行於世。 [1-2] 

何胤史籍記載

《南齊書 卷五十四 列傳第三十五◎高逸》
胤,字子季,點之弟也。年八歲,居憂哀毀若成人。既長好學。師事沛國劉瓛,受《易》及《禮記》、《毛詩》,又入鐘山定林寺內典,其業皆通。而縱情誕節,時人未之知也,唯劉瓛與汝南周顒深器異之。
起家齊秘書郎,遷太子舍人。出為建安太守,為政有恩信,民不忍欺。每伏臘放囚還家,依期而返。入為尚書三公郎,不拜,遷司徒主簿。注《易》,又解《禮記》,於卷背書之,謂為《隱義》。累遷中書郎、員外散騎常侍太尉從事中郎、司徒右長史、給事黃門侍郎、太子中庶子、領國子博士、丹陽邑中正。尚書令王儉受詔撰新禮,未就而卒。又使特進張緒續成之,緒又卒;屬在司徒竟陵王子良,子良以讓胤,乃置學士二十人,佐胤撰錄。永明十年,遷侍中,領步兵校尉,轉為國子祭酒。鬱林嗣位,胤為後族,甚見親待。累遷左民尚書、領驍騎、中書令、領臨海、巴陵王師。
胤雖貴顯,常懷止足。建武初,已築室郊外,號曰小山,恆與學徒遊處其內。至是,遂賣園宅,欲入東山,未及發,聞謝朏罷吳興郡不還,胤恐後之,乃拜表辭職,不待報輒去。明帝大怒,使御史中丞袁昂奏收胤,尋有詔許之。胤以會稽山多靈異,往遊焉,居若邪山雲門寺。初,胤二兄求、點並棲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隱,世號點為大山;胤為小山,亦曰東山。
永元中,徵太常太子詹事,並不就。高祖霸府建,引胤為軍謀祭酒,與書曰:“想恆清豫,縱情林壑,致足歡也。既內絕心戰,外勞物役,以道養和,履候無爽。若邪擅美東區,山川相屬,前世嘉賞,是為樂土。僕推遷簿官,自東徂西,悟言素對,用成睽闋傾首東顧,曷日無懷。疇昔歡遇,曳裾儒肆,實欲卧遊千載,畋漁百氏,一行為吏,此事遂乖。屬以世道威夷,仍離屯故,投袂數千,克黜釁禍。思得矚卷諮款,寓情古昔,夫豈不懷,事與願謝。君清襟素託,棲寄不近,中居人世,殆同隱淪。既俯拾青組,又脱屣朱黻。但理存用舍,義貴隨時,往識禍萌,實為先覺,超然獨善,有識欽嗟。今者為邦,貧賤鹹恥,好仁由己,幸無凝滯。比別具白,此未盡言。今遣候承音息矯首還翰,慰其引領。”胤不至。
高祖踐阼,詔為特進、右光祿大夫手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矇蔽,昧於治道。雖復劬勞日昃,思致隆平,而先王遺範,尚藴方策,自舉之用,存乎其人。兼以世道澆暮,爭詐繁起,改俗遷風,良有未易。自非以儒雅弘朝,高尚軌物,則汩流所至,莫知其限。治人之與治身,獨善之與兼濟,得失去取,為用孰多。吾雖不學,頗好博古,尚想高塵,每懷擊節。今世務紛亂,憂責是當,不得不屈道巖阿,共成世美。必望深達往懷,不吝濡足。今遣領軍司馬王果宣旨諭意,遲面在近。”果至,胤單衣鹿巾,執經卷,下牀跪受詔書,就席伏讀。胤因謂果曰:“吾昔於齊朝欲陳兩三條事,一者欲正郊丘,二者欲更鑄九鼎,三者欲樹雙闕。世傳晉室欲立闕,王丞相指牛頭山雲:‘此天闕也’,是則未明立闕之意。闕者,謂之象魏。縣象法於其上,浹日而收之。象者,法也;魏者,當塗而高大貌也。鼎者神器,有國所先,故王孫滿斥言,楚子頓盡。圓丘國郊,舊典不同。南郊祠五帝靈威仰之類,圓丘祠天皇大帝、北極大星是也。往代合之郊丘,先儒之巨失。今梁德告始,不宜遂因前謬。卿宜詣闕陳之。”果曰:“僕之鄙劣,豈敢輕議國典?此當敬俟叔孫生耳。”胤曰:“卿詎不遣傳詔還朝拜表,留與我同遊邪?”果愕然曰:“古今不聞此例。”胤曰:“《檀弓》兩卷,皆言物始。自卿而始,何必有例。”果曰:“今君遂當邈然絕世,猶有致身理不?”胤曰:“卿但以事見推,吾年已五十七,月食四鬥米不盡,何容得有宦情?昔荷聖王跂識,今又蒙旌賁,甚願詣闕謝恩,但比腰腳大惡,此心不遂耳。”
果還,以胤意奏聞,有敕給白衣尚書祿,胤固辭。又敕山陰庫錢月給五萬,胤又不受。乃敕胤曰:“頃者學業淪廢,儒術將盡,閭閻搢紳,鮮聞好事。吾每思弘獎,其風未移,當扆興言為嘆。本欲屈卿暫出,開導後生,既屬廢業,此懷未遂,延佇之勞,載盈夢想。理舟虛席,須俟來秋,所望惠然,申其宿抱耳。卿門徒中經明行修,厥數有幾?且欲瞻彼堂堂,置此周行。便可具以名聞,副其勞望。”又曰:“比歲學者殊為寡少,良由無復聚徒,故明經斯廢。每一念此,為之慨然。卿居儒宗,加以德素,當敕後進有意向者,就卿受業。想深思誨誘,使斯文載興。”於是遣何子朗、孔壽等六人於東山受學。
太守衡陽王元簡深加禮敬,月中常命駕式閭,談論終日。胤以若邪處勢迫隘,不容生徒,乃遷秦望山。山有飛泉,西起學舍,即林成援,因巖為堵。別為小閣室寢處其中,躬自啓閉,僮僕無得至者。山側營田二頃,講隙從生徒遊之。胤初遷,將築室,忽見二人著玄冠,容貌甚偉,問胤曰:“君欲居此邪?”乃指一處雲:“此中殊吉。”忽不復見,胤依其言而止焉。尋而山發洪水,樹石皆倒拔,唯胤所居室巋然獨存。元簡乃命記室參軍鍾嶸作《瑞室頌》,刻石以旌之。及元簡去郡,入山與胤別,送至都賜埭,去郡三里,因曰:“僕自棄人事,交遊路斷,自非降貴山藪,豈容復望城邑?此埭之遊,於今絕矣。”執手涕零。
何氏過江,自晉司空充並葬吳西山。胤家世年皆不永,唯祖尚之至七十二。胤年登祖壽,乃移還吳,作《別山詩》一首,言甚悽愴。至吳,居虎丘西寺講經論,學徒復隨之,東境守宰經途者,莫不畢至。胤常禁殺,有虞人逐鹿,鹿徑來趨胤,伏而不動。又有異鳥如鶴,紅色,集講堂,馴狎如家禽焉。
初,開善寺藏法師與胤遇於秦望,後還都,卒於鐘山。其死日,胤在般若寺,見一僧授胤香奩並函書,雲“呈何居士”,言訖失所在。胤開函,乃是《大莊嚴論》,世中未有。又於寺內立明珠柱,乃七日七夜放光,太守何遠以狀啓。昭明太子欽其德,遣舍人何思澄致手令以褒美之。
中大通三年,卒,年八十六。先是胤疾,妻江氏夢神人告之曰:“汝夫壽盡。既有至德,應獲延期,爾當代之。”妻覺説焉,俄得患而卒,胤疾乃瘳。至是胤夢一神女並八十許人,並衣帢,行列至前,俱拜牀下,覺又見之,便命營兇具。既而疾動,因不自治。
何胤注《百法論》、《十二門論》各一卷,注《周易》十卷、《毛詩總集》六卷、《毛詩隱義》十卷、《禮記隱義》二十卷、《禮答問》五十五卷。
子撰,亦不仕,廬陵王闢為主簿,不就。
參考資料
  • 1.    像取自1921年修《浙江上虞嵩鎮何氏宗譜》。
  • 2.    【唐】姚思廉.梁書:中華書局,1973年5月:《梁書》卷五十一,第735頁。
  • 3.    何胤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