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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

鎖定
何秀蘭,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1]  [10]  。反中亂港分子。 [7] 
2021年4月1日10時30分,香港西九龍法院裁定何秀蘭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 [2-3] 
2021年5月17日,何秀蘭等10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在中國香港的區域法院開審。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5]  2021年6月11日,黎智英等20人所涉的2020年發生於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宗非法集結案,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開庭審理。20名被告中,楊森和何秀蘭表示準備認罪,法院將於9月9日處理這兩人的認罪答辯。 [6]  2021年9月1日,根據香港區域法院消息,7名反中亂港分子被控組織、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何秀蘭等被判囚11至14個月。 [7]  2021年9月9日,何秀蘭在香港區域法院認罪。 [8] 
2022年11月25日,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何秀蘭等6人“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名成立。 [11] 
中文名
何秀蘭
畢業院校
滑鐵盧大學

何秀蘭人物履歷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1]  。反中亂港分子。 [7] 
曾任中國香港特區太平紳士。 [10] 

何秀蘭職務任免

2022年11月11日,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刊憲公佈,撤銷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 [10] 

何秀蘭選舉組別

地方選區 ——香港島

何秀蘭所屬政治團體

公民起動
工黨

何秀蘭人物事件

2020年,何秀蘭等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轉由香港區院審理,9月18日,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在西九龍法院的法庭進行聆訊。何秀蘭已通過律師表示不認罪 [4] 
2021年2月16日,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何秀蘭等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審理中,除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外,包括何秀蘭在內的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3月10日,案件在香港西九龍法院繼續審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3] 
2021年4月1日10時30分,香港西九龍法院裁定何秀蘭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 [2-3] 
2021年5月17日上午,何秀蘭等10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在中國香港的區域法院開審。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5] 
2021年6月11日,黎智英等20人所涉的2020年發生於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宗非法集結案,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開庭審理。20名被告中,楊森和何秀蘭表示準備認罪,法院將於9月9日處理這兩人的認罪答辯。 [6] 
2021年9月1日,根據香港區域法院消息,曾在2019年10月於香港九龍涉組織非法集結案中的7名反中亂港分子被控組織、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被判囚11至14個月。 [7] 
2021年9月9日,何秀蘭在香港區域法院認罪。 [8] 
2021年9月15日,香港區域法院法官宣判:何秀蘭以“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禁6個月。 [9] 
2022年11月25日,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6人“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名成立。據悉,反中亂港分子何秀蘭等6人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間內遵從香港法例《社團條例》的規定註冊,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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