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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發理

鎖定
何發理,男,漢族,1954年1月出生,陝西洛川人,大學普通班、省委黨校研究生文化程度,197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已被開除黨籍),1977年1月參加工作。曾任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陝西省環保廳廳長。
2021年3月,何發理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陝西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2021年10月,何發理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2022年4月,何發理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5]  [7] 
中文名
何發理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陝西洛川
出生日期
1954年1月
畢業院校
陝西省委黨校
政治面貌
羣眾 [5] 

何發理人物履歷

1974.09——1977.01 西北農學院園藝系果樹專業學習
1977.01——1984.11 陝西省林業廳造林處幹部
1984.11——1987.02 陝西省太白山國家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委書記(正處)
1987.02——1988.06 陝西省林業廳造林處副處長
1988.06——1992.11 陝西省林木種子公司經理、省林木種苗工作站站長
(1991.09-1992.07,參加陝西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2.11——2003.03 陝西省林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1994.09-1994.11,參加陝西省委黨校地廳級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1995.09-1998.06,陝西省委黨校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2000.09-2001.01,參加陝西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3.03——2009.01 陝西省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09-2004.11,參加中央黨校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9.01——2013.02 陝西省環境保護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3.02——2017.03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7年3月退休。 [1-3] 

何發理人物事件

何發理違紀被查

2021年3月19日,據陝西省紀委監委消息: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原陝西省環保廳廳長何發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何發理開除黨籍

2021年10月,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原陝西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廳長何發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發理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干預採購項目承發包事項;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何發理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價值觀扭曲,權力觀異化,“親”“清”不分,把環保職權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收受鉅額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發理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5] 

何發理提起公訴

2022年1月,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原陝西省環保廳廳長何發理(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發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漢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何發理在任陝西省林業廳副廳長,陝西省環保局局長,陝西省環保廳廳長,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6] 

何發理依法獲刑

2022年4月,何發理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