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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發理
鎖定
何發理,男,漢族,1954年1月出生,陝西洛川人,大學普通班、省委黨校研究生文化程度,197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已被開除黨籍),1977年1月參加工作。曾任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陝西省環保廳廳長。
何發理人物履歷
1974.09——1977.01 西北農學院園藝系果樹專業學習
1977.01——1984.11 陝西省林業廳造林處幹部
1984.11——1987.02 陝西省太白山國家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委書記(正處)
1987.02——1988.06 陝西省林業廳造林處副處長
1988.06——1992.11 陝西省林木種子公司經理、省林木種苗工作站站長
(1991.09-1992.07,參加陝西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2.11——2003.03 陝西省林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1994.09-1994.11,參加陝西省委黨校地廳級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1995.09-1998.06,陝西省委黨校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2000.09-2001.01,參加陝西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3.03——2009.01 陝西省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09-2004.11,參加中央黨校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9.01——2013.02 陝西省環境保護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3.02——2017.03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何發理人物事件
何發理違紀被查
何發理開除黨籍
2021年10月,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原陝西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廳長何發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發理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干預採購項目承發包事項;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何發理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價值觀扭曲,權力觀異化,“親”“清”不分,把環保職權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收受鉅額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發理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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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發理提起公訴
2022年1月,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原陝西省環保廳廳長何發理(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發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漢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何發理在任陝西省林業廳副廳長,陝西省環保局局長,陝西省環保廳廳長,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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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發理依法獲刑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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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原陝西省環保廳廳長何發理接受審查調查 .中紀委[引用日期2021-03-20]
- 2.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原陝西省環保廳廳長何發理接受審查調查 .海外網[引用日期2021-03-20]
- 3.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陝西日報[引用日期2017-03-31]
- 4.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原陝西省環保廳廳長何發理接受審查調查 .環球網[引用日期2021-03-19]
- 5. 原陝西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廳長何發理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1-10-21]
- 6. 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何發理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2-01-04]
- 7. 警鐘丨貪慾不可縱 伸手必被捉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何發理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