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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本初

鎖定
何本初(1907—1954),四川省永川聚美鄉人。曾任國民革命軍第四十七軍李家鈺部隊參謀、機要秘書,蒲江縣長,邛崍縣長,四川省第十五行政督察區(劍閣)專員等職。1954年何本初病死在南充監獄。 [1] 
中文名
何本初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四川省永川聚美鄉
出生日期
1907年
逝世日期
1954年
性    別
人物生平
何本初,四川省永川聚美鄉人。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生於貧苦農民家庭。幼讀私塾,繼入高等小學堂讀書。後考進永川官醫館醫藥學校。民國9年(1920)畢業後棄醫就武,到四川第七師在永川縣辦的軍官學校受訓後,留七師司令部作副官,深受師長陳國棟信任。陳國棟任自貢鹽運使時,何本初隨行,被委派作緝私營營長。民國11年(1922)到國民革命軍第四十七軍李家鈺部隊先任參謀,後升任機要秘書。民國17年(1928)春,李家鈺委何本初任蒲江縣長。蒲江縣土匪打家劫舍,十分猖狂。何本初剿撫兼施,土匪一時隱匿。民國23年(1934),何本初在高河場殺害共產黨員宋薇欽(女)、宋其康、楊方安。為了阻擋紅軍北上,向百姓勒派“剿赤費”,隨糧附加“剿共軍費”3成;強派民工大修防禦工事,在縣城四門修築碉堡,並組織“守備隊”、“保安隊”、“反共義勇隊”等武裝,大搞“軍事化”。蒲江人民給他羅列了12條罪狀,印發快郵代電,眉山專署為緩和民憤,把何本初調往彭山作縣長。 [1] 
民國24年(1935)10月何本初到彭山上任後,首先懲治土匪,接着彈壓騷擾百姓的傷兵和打擊販毒、吸毒者,同時還增添文化設施,整頓市容市貌,經常微服查訪,老百姓稱他為“何草鞋”。 [1] 
民國24年(1935)彭山發生水災,何本初組織搶險,親自划船在洪水中搶救災民,受到省府嘉獎,記大功1次。 [1] 
民國25年(1936)5月,賀龍率紅軍數千人由桑坪間道向彭山推進,僅1夜就達縣境,包圍了城南後山高地的兩連軍隊;紅軍便衣也悄悄混進城。這時何本初正在縣府召開機關法團緊急會議,商議堵截紅軍的辦法。紅軍便衣隊直搗會場,一時槍聲四起,何本初倉皇逃去。 [1] 
同年10月,何本初調任邛崍縣長,一如既往,注意整頓機關作風和社會秩序,但卻暗中貪污全縣農貸經費。此事為邛崍縣農村合作指導辦公室黃紹輝(後為共產黨員,曾任永川縣農村金庫主任及中共永川特支書記)發現,黃前往質詢。何本初依仗自己的權勢,無禮責罵黃紹輝。黃紹輝在氣憤之下,用木棍打了何本初。 [1] 
民國27年(1938)以後,何本初在嶽池、仁壽、夾江、敍永等地作縣長。張羣主川時,何本初更受器重,被提升自貢市長。甫1年,調任四川省第十五行政督察區(劍閣)專員,後調第十六行政督察區(茂縣)任專員兼區保安司令,直到四川解放。 [1] 
1950年初何本初迫於形勢,宣佈起義,隨國民黨起義人員到成都集中學習,途經汶川縣龍溪鎮時,趁黑夜逃跑,在汶川卧龍鄉與川康反共救國軍頭子周迅予(原國民黨成都稽查處處長)相遇。周迅予電報台灣委任何本初為“川康甘青反共突擊軍”(後更名為“中華反共突擊軍”)第249路副司令兼第三縱隊司令,安圖死灰復燃,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山剿匪,何本初與周迅予率殘兵狼逃竄到阿壩,被麥桑(中阿壩)土司華爾功成烈捉住交給解放軍。1954年何本初病死在南充監獄。 [1] 
參考資料
  • 1.    鍾子夫;張義富;劉芳;.永川縣誌/人 物.永川縣誌編修委員會: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08月:90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