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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偉

(重慶市銅梁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

鎖定
何建偉,男,漢族,1964年2月生,重慶銅梁人,黨校研究生學歷,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4年1月被開除黨籍)。曾任重慶市銅梁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5] 
2024年1月,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何建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7]  2024年4月,重慶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何建偉因組織、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被通報。 [8] 
中文名
何建偉
性    別
[5]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重慶銅梁
出生日期
1964年2月 [5] 
畢業院校
中共重慶市委黨校

何建偉人物履歷

1979.09--1981.07 銅梁師範學校中專學習
1981.07--1981.09 畢業待分配
1981.09--1986.09 四川省銅梁縣社濟中學教師
1986.09--1990.06 四川省銅梁縣平灘區中學團委書記
1990.06--1990.09 四川省銅梁縣平灘區中學教導處副主任
1990.09--1992.04 四川省銅梁縣教育局幹部
(1988.09--1991.07渝州教育學院中文專業大專學習)
1992.04--1992.11 四川省銅梁縣委辦公室工作
1992.11--1993.06 四川省銅梁縣委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93.06--1997.04 四川省銅梁縣委辦公室副主任,1995.06任縣委保密局局長(兼)(其間: 1993.08--1994.08掛職任銅梁縣安居鎮黨委副書記;1994.07--1996.12四川省委黨校經管專業大學學習)
1997.04--1997.06 四川省銅梁縣環保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1997.06--1998.03 重慶市銅梁縣環保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1998.03--2001.08 重慶市銅梁縣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8.05任巴川河綜合治理工程指揮部指揮長(兼),1999.05任巴川河綜合治理開發有限公司經理(兼), 2000.07副處級
2001.08--2003.02 重慶市銅梁縣國土房管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3.02--2004.03 重慶市銅梁縣委常委
(2000.09-2003.06重慶市委黨校區域經濟學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4.03--2006.02 重慶市銅梁縣委常委、統戰部長
2006.02--2012.02 重慶市銅梁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其間:2008.07--2009.01掛職任浙江省建德市市長助理)
2012.02--2014.06 重慶市銅梁縣委常委、統戰部長 [5] 
2014.06--2021.12 重慶市銅梁區委常委、統戰部長(其間:2014.07巴嶽山玄天湖度假區管委會主任,2014.08社會主義學院院長,2016.10巴嶽山玄天湖度假區黨工委書記) [5-6] 
2022.01 重慶市銅梁區政協主席 [1] 

何建偉擔任職務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重慶市第六屆委員會委員、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2-3] 

何建偉人物事件

何建偉審查調查

2023年6月7日,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銅梁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何建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何建偉依法雙開

2024年1月,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重慶市委批准,重慶市紀委監委對銅梁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何建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7] 
經查,何建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事項,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在職工錄用、幹部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利;違規收受禮金,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收息,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共財物;違規向羣眾攤派費用;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和公共財政資金分配;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大肆斂財後在鄉村斥巨資修建“私人豪宅”;亦官亦商,甘於被“圍獵”,利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徵地拆遷、撥付工程款、加快行政審批、幹部調整錄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何建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何建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何建偉違規通報

2024年4月,重慶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何建偉因組織、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被通報。
通報顯示,2015年至2023年6月,何建偉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期間,藉由個人提拔之機,組織、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為慶賀其晉升安排的宴請,相關費用均由他人承擔。何建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