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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廣延

鎖定
何廣延,男,漢族,1973年6月出生,廣東梅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潮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24年3月,何廣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1] 
中文名
何廣延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省梅州市
出生日期
1973年6月
畢業院校
中山大學

何廣延人物履歷

1992年09月後,中山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
1996年07月後,任廣東省政府辦公廳信訪處、黨委辦科員;
1999年09月後,任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黨委辦、綜合二處副主任科員(1998年09月至2000年06月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課程班學習);
2002年08月後,任廣東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二處主任科員(其間:2004年02月至2004年11月借調到省領導辦公室工作);
2004年11月後,任廣東省政府秘書組正科職秘書;
2005年12月後,任廣東省政府秘書組副處職秘書;
2008年06月後,任廣東省政府秘書組正處職秘書;
2009年06月後,任廣東省政府應急辦副主任(其間:2009年09月至2009年12月廣東省委黨校第二期青一班學習);
2010年04月後,任廣東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正處職);
2010年10月後,任廣東省水利廳辦公室主任;
2011年02月後,任廣東省水利廳副總工程師(2010年12月至2012年03月掛任河源市委書記助理、市委農辦主任);
2012年03月後,任河源市市長助理,東源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3年11月後,任河源市政府黨組成員,東源縣委副書記、縣長(2009年09月至2014年06月暨南大學經濟學院金融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
2015年10月後,任河源市東源縣委書記;
2016年12月後,任河源市委常委,東源縣委書記;
2017年01月後,任河源市委常委、秘書長,東源縣委書記;
2017年07月後,任河源市委常委、秘書長;
2020年05月後,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20年06月後,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2] 
2021年08月後,任潮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2022年12月 [8]  [1]  [3-6] 
2022年起,任廣東省水利廳一級巡視員。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代表 [7]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7] 

何廣延人物事件

何廣延審查調查

2023年6月30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潮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何廣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9-10] 

何廣延依法雙開

2024年3月16日,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潮州市原市長何廣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廣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申報、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何廣延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廣東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何廣延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潮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對何廣延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省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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