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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廣平

(廣東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

鎖定
何廣平,男,1954年8月出生,漢族,遼寧蓋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0年1月參加工作,197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一級警監警銜。
2022年3月,何廣平被開除黨籍。
中文名
何廣平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遼寧蓋縣
出生日期
1954年8月
畢業院校
中山大學

何廣平人物履歷

1970年01月—1976年03月,在廣州軍區工作;
1976年03月—1977年03月,廣東省江門市無線電一廠工人;
1977年03月—1980年08月,中山大學學生; [1] 
1980年08月—1992年09月,廣東省公安廳幹部、副科長、科長;
1992年09月—1996年01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處副處長
1996年01月—1998年08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處處長
1998年08月—2000年05月,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巡警管理處處長
2000年05月—2002年12月,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處長
2002年12月—2010年11月,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0年11月—2013年09月,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2012年4月明確為正廳級)
2013年09月—2015年10月,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兼職副主任 [7] 
2015年10月退休 [2-6] 

何廣平人物事件

何廣平違紀被查

2021年9月,廣東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何廣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8] 

何廣平開除黨籍

2022年3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何廣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廣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要求他人出資為其親屬租賃、裝修房屋及發放“空餉”;執法犯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在工程承攬、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何廣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廣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