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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可及
鎖定
- 中文名
- 何可及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白族
- 出生日期
- 1584年
- 逝世日期
- 1658年
- 出生地
- 劍川治城
- 代表作品
- 與史秉信續修鶴慶府志,附劍川州事於後
- 字
- 允升
- 號
- 若溪
何可及人物生平
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何可及,乙卯科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再登已未進士,初授河南涉縣,有惠政;天啓甲子年(1624)充任河南同考,主考選拔張星等學識優秀者八人為仕。時,考生房周士答題立意新穎,放言時弊,初榜黜落,可及查知此事,有意查閲房周士考卷,閲後倍加讚賞,以首卷特別推薦,房周士復中榜首。此舉大得人心,可及一時被譽為“伯樂”。
何可及令臨漳疏理漳河工程之際,獲秦李斯玉筋傳國璽,貢於熹宗皇帝,遂擢升陝西道御吏。可及至此得以巡視西城,管節慎庫,差巡七省漕運,兼理河道。任職期間,盡忠盡職,均建卓異功績,官至太僕寺卿,躋身於明末王朝最高層。
明崇禎初年,督巡兩浙鹽鹺,時值海嘯,浙江鹽場盡被水淹,可及敢於據實奏報災情,兩浙得蠲免鹽課銀二十萬兩,可及尚親臨災患重地,督促修築海防,惠及沿海八十餘縣,兩浙災民俱受裨益。何可及任太僕寺卿之時,正值魏忠賢擅權,雖有違心之舉,然未失理智天良,多有同情忠良,憫憐故里鄉親之情誼。天啓六年(1626)禮部給事中、劍川籍楊棟朝冒死上疏,歷數魏璫罪狀,奏請熹宗對魏“嚴加堪問”,不料《首參魏璫疏》被魏忠賢截扣,情勢十分嚴峻,何可及想方設法,以白語山花體通告楊棟朝,“烏鴉已佔鳳凰巢,廟中佛主已非真,一時黃土成金錠,莫再冒死行;華山劍水是故鄉,梓里親情繫在心,城東門外快打點,夢蒼快逃生”。經何可及等多方周旋,楊棟朝死罪雖免。活罪難逃,被削職為民,迴歸劍川。
魏忠賢倒台,祟禎皇帝執政後。可及立即上奏《題復漕巨科臣疏》,力薦重臣章允儒、陳熙昌、楊棟朝等。可及不避鄉黨之嫌,內舉之議,提出楊棟朝首參魏璫之舉,讚揚楊棟朝“留都(南京)不拜逆祠”的節烈行動,崇禎皇帝及時採納何可及奏本,重新重用楊棟朝。明崇禎三年(1630),何可及退居林下,旋即在金華山麓文源村吉慶觀(今神登村何家祠)設塾授徒,桃李盈門,頗多建樹。明崇禎十二年(1639)劍川大飢,可及盡放家中儲糧,救濟災民。七十四壽而終。
何可及主要成就
明崇禎年間,何可及與史秉信續修鶴慶府志,附劍川州事於後,惜毀於兵燹而無存;
何可及家庭成員
何可及注重子孫教育,後代多有作為。
長子何基盛,清康熙吏部候選訓導。纂修《康熙劍川州志》,並參與《康熙鶴慶府志》修纂:
其餘 何基兆、何基隆、何基繁、何基衍、何基茂、何基定均有學問功名;
孫子 何竣為清康熙辛卯科舉人,阿迷州學正,廣南府教授,祿勸州學正。
何可及何可及故居
何可及故居位於劍川古城西門街60號,建於明天啓元年(1620)至天啓三年(1623)間,是雲南省境內保存較為完整的典型明代四合院,具有北方四合院的明顯特性,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院落用料簡潔粗壯,抗震性強,經歷了劍川四次6級以上大地震,依然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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