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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充

(東晉重臣)

鎖定
何充(292~346年),字次道,廬江郡灊縣人。東晉時期重臣,曹魏光祿大夫何楨曾孫、安豐太守何睿的兒子。
優雅俊美,善寫文章。起家江州(王敦)主簿,遷東海王(司馬衝)文學。迎娶明穆皇后的妹妹,授中書侍郎,遷給事黃門侍郎。平定蘇峻之亂,頗有功勳,授散騎常侍,冊封都鄉侯,出任東陽會稽二郡太守,遷丹陽尹、吏部尚書。王導去世後,授車騎將軍、錄尚書事,轉任中書令。晉成帝臨終,入選顧命大臣。晉康帝即位,出任徐州都督。反對庾冰北伐,遷揚州都督。晉穆帝即位,遷侍中、錄尚書事,支持桓温取代庾氏家族鎮守荊州,是譙國桓氏崛起的重要起點。
永和二年(346年)去世,獲贈司空,諡號文穆。著有個人文集五卷,傳於世。
本    名
何充
次道
所處時代
晉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廬江灊縣
出生日期
292年(西晉元康二年)
逝世日期
346年(東晉永和二年)
主要作品
文集五卷
主要成就
輔佐晉康帝和穆帝
籍    貫
廬江郡灊縣
職    業
宰相
官    職
中書監、驃騎將軍、錄尚書事
封    爵
都鄉侯
追    贈
司空
諡    號
文穆

何充人物生平

何充直言不諱

何充風韻深沉高雅,以文章德行著稱。最初任大將軍王敦的屬官,轉任主簿。王敦之兄王含當時為廬江太守,貪污腐敗,行為不檢,王敦曾於座中向眾人稱道:“家兄在郡為官,肯定清廉,廬江人士倍加稱讚。”何充正色道:“我何充就是廬江人,所聽到的與大將軍所言不同。”王敦默然不語。旁人都替何充深感不安,何充泰然自若。由此得罪了王敦,降職為東海王文學。
太寧二年(324年),王敦之亂平定後,何充累遷至中書侍郎 [1] 

何充平步青雲

何充是王導姨姐的兒子,其妻是明穆皇后的妹妹,因此年少時便與王導友善,很早就擔任顯要官職。何充曾拜訪王導,王導以拂塵指着牀喊何充與自己同坐,説:“這是你的座位。”王導修補揚州官舍,回頭對何充説:“這是為你何充而修。”晉明帝也喜愛何充。
太寧三年(325年),晉成帝即位後,遷何充為給事黃門侍郎
咸和三年(328年),歷陽內史蘇峻領兵攻陷建康後,何充東奔三吳地區聯合王舒、虞潭等,討伐叛亂
咸和四年(329年),蘇峻之亂被平定,何充封都鄉侯,拜散騎常侍。後曾出任東陽太守,及後又拜建威將軍,任會稽太守。何充在會稽郡有德政,亦推薦虞喜,提拔當地人謝奉、魏顗等作佐吏。後又遷丹陽尹。
王導、庾亮一起向晉成帝進言説:“何充才識度量過人,嚴謹而公正,有萬夫所歸的聲望,必能掌管朝政,為老臣之助手。老臣辭世之日,願陛下接受何充為近侍,天下將會安定,社稷無憂了。”由此何充遷為吏部尚書,晉封冠軍將軍,又兼任會稽王師。
鹹康五年(339年),王導去世,何充轉護軍將軍,與中書監庾冰都錄尚書事。晉成帝詔令何充、庾冰入宮可各帶披甲執杖的衞士五十人至停車門。
不久何充遷為尚書令,封左將軍。何充認為內外要職分人統領,可以互相糾正對方缺點,如果讓事情專管於一人,那麼對此人的考核就難以公正,於是上疏堅決辭讓尚書令等職務。朝廷許可。改任中書令,加散騎常侍,將軍封號不變。朝廷又讓他兼任州大中正,何充以州里有先賢名流為由,堅決辭讓不就。 [2] 

何充佐命大臣

鹹康八年(342年)六月,晉成帝病重。當時晉成帝二子司馬丕司馬奕皆為嬰兒,而庾冰怕一旦由成帝兒子繼位,自己與皇帝的血緣關係會轉疏,影響庾氏在朝中的影響力。故此以有外族勢力威脅為由向成帝建議立年長君主,並推薦晉成帝之弟司馬嶽,晉成帝最終答應。何充建議説:“父子傳位,是先王既定的法典,忽然妄加改變,恐怕不是利國的良策。所以武王不傳位給有聖德的弟弟,是遵循大義。從前漢景帝也打算傳位給其弟梁王,百官都以為毀亂典章制度,不能接受。如今琅琊王繼位,年幼的太子怎麼辦!國家社稷,災禍將至!”但庾冰不聽從,朝廷亦下詔以司馬嶽為嗣。
不久,何充及庾冰與武陵王司馬晞、會稽王司馬昱及尚書令諸葛恢皆受詔為顧命大臣。次日,晉成帝死,司馬嶽繼位為晉康帝。晉康帝來到殿前,庾冰、何充兩邊侍坐。晉康帝説:“朕繼皇位,是二位愛聊之力。”何充説:“陛下即位,是庾冰一人之力。若依愚臣的主張,陛下就不能君臨天下了。”晉康帝面有愧色。 [3] 
晉康帝即位,後仍委政給庾冰及何充。而同年何充改任驃騎將軍、都督徐州、揚州之晉陵諸軍事、領徐州刺史,出鎮京口,以避諸庾。
建元元年(343年),何充出任驃騎將軍、都督徐州揚州之晉陵諸軍事、假節,兼任徐州刺史,鎮守京口,以迴避庾氏兄弟。不久,庾翼將舉行北伐,庾冰出鎮江州。何充入朝,向康帝進言説:“庾冰是尊貴的國舅,應做宰相掌管朝政,不宜遠出。”朝臣討論的結果否定了何充的建議。於是朝廷徵召何充為都督揚州豫州徐州之琅琊諸軍事、假節,兼任揚州刺史,將軍封號不變。此前,庾翼徵發江、荊二州全部編入户籍的奴隸以充兵役,士人百姓紛紛譴責。何充打算徵發揚州的奴隸來分擔輿論對庾翼的指責。後因中興之時已徵發過三吳的奴隸,如今不宜再徵發而終止。
建元二年(344年),晉康帝病重,庾冰及庾翼打算立晉元帝子會稽王司馬昱為帝,但何充則建議立皇太子司馬聃,並得康帝答允。康帝於當年逝世,何充隨後以康帝遺詔立司馬聃為帝,即晉穆帝。庾冰及庾翼因而十分憎恨何充。當時晉穆帝年幼,臨朝的皇太后褚蒜子重用何充,讓他可帶甲杖百人入殿。又應何充認為自己不宜兼任中書監和錄尚書事之要求,解任中書監並加授侍中,又賜其羽林騎十人。 [4] 

何充輔佐幼主

晉穆帝即位後,庾冰逝世,次年庾翼亦患病,何充一人獨掌大權,輔助幼主。庾翼臨終前,上表朝廷請求將他的職位委託給他的兒子庾爰之。於是議論者都認為庾家世代守西藩,人情所歸,應該依從庾翼的請求,以安人心。何充説:“不可如此。荊、楚是國家的西大門,擁有人口百萬,北有強胡環繞,西與勁蜀為鄰,地勢險阻盤曲,綿延萬里。所任得才則可平定中原,所任非人則國家社稷可憂,正所謂陸抗存則吳國存,陸抗亡則吳國亡,怎能讓一個白麪少年來充當此重任呢!桓温才略過人,文武兼備,經略荊楚的重任,非桓温莫屬。”議論者又説:“庾爰之肯讓桓温嗎?如果他擁兵阻擋桓温,禍害不淺。”何充説:“桓温足以制服他,諸位不必多慮。”
於是,朝廷讓桓温擔負守西藩之重任。庾爰之果然不敢爭。何充以為衞將軍褚裒為皇太后之父,應當執掌朝政,上疏舉薦褚裒參與總領尚書。褚裒以居住狹窄為由,堅決請求做地方長官。何充説:“桓温、褚裒為一方諸侯,殷浩掌管詔令,我可以無辛勞了。” [5] 
何充身居宰相,雖無修正改革之能,但剛強果敢,才識度量過人,執掌國政,正氣凜然,以國家興旺為己任,凡是選任官職,無不以功臣為先,不為私人樹立親戚黨朋,人們因此敬重他。然而,他所親近的多有平庸亂雜之人,信任不得其人,而且酷愛佛教,大修寺廟,供養的和尚以百計,浪費億萬而不吝惜。
親戚朋友貧困短缺,他卻沒有任何施捨饋贈,由此遭受世人的譏議。阮裕曾對他開玩笑説:“卿志大宇宙,勇邁萬古。”何充問其緣故。阮裕説:“我希圖幾千户人口的郡尚且不能得到,卿希圖成佛,這志向能説不大嗎?”當時郗愔和他的弟弟郗曇信奉天師道,而何充及他的弟弟何準篤信佛教,謝萬譏笑他們説:“二郗諂於道,二何佞於佛。”
何充能飲酒,素來為劉惔所看重。劉惔常説:“看見何次道飲酒,直叫人想傾盡家裏所有的存酒。”極佩服何充海量而且能保持不露醉態。 [6] 
永和二年(346年)正月己卯日,何充逝世,享年五十五歲。朝廷追贈司空,諡號為文穆。因其無子,以其侄兒何放繼嗣。 [7] 

何充歷史評價

王導、庾亮:“何充器局方概,有萬夫之望,必能總錄朝端,為老臣之副。臣死之日,願引充內侍,則外譽唯緝,社稷無虞矣。” [8] 
阮裕:“次道自不至此,但布衣超居宰相之位可恨,唯此一條而已!” [9]  “卿志大宇宙,勇邁終古。” [8] 
謝萬:“二郗諂於道,二何佞於佛。” [8] 
何尚之:“渡江已來,則王導、周顗、庾亮、王濛、謝尚、郗超、王坦、王恭、王謐、郭文舉、謝敷、戴逵、許詢,及亡高祖兄弟(即何充兄弟)、王元琳昆季、範汪、孫綽、張玄、殷覬等,或宰輔之冠蓋,或人倫之羽儀,或置情天人之際,或抗跡煙霞之表。” [10] 
《晉書》:“充抗言孺子,雖屈壓於權臣,翊奉儲君,竟導揚於末命,頻參大議,屢畫嘉謀,可謂忠貞在斯而已。” [8] 
贊曰:“次道方概,謀遠忠貞。中軍鑑局,譽光雅俗。夷曠有餘,經綸不足。舍長任短,功虧名辱。”“充風韻淹雅,文義見稱。” [8] 
洪邁:“百年之間,會稽王昱、道子、元顯以宗室,王敦、二桓以逆取,姑置勿言,卞壺、陸玩、郗鑑、陸曄、王彪之、坦之不任事,其真託國者,王導、庾亮、何充、庾冰、蔡謨、殷浩、謝安、劉裕八人而已。” [11] 
趙翼:“嗚呼!王導、郗鑑、庾亮相繼而亡,何充、庾冰、蔡謨皆庸材也,皝乃敢以此言試中國之從違;諸其臣者,畏其暴己罪狀而徇之,諸葛恢不能固持其説,而晉事去矣。” [12] 

何充軼事典故

王濛劉惔與僧人竺法深一同探望何充,但何充只顧著看文書而不理會他們。王濛於是説:“我今日特地與竺法深來見你,都是希望是能擺脱俗務,一起清談,還怎能在低頭看這些東西呢?”何充則答:“我不看這些東西,你們又怎能存活?”

何充家庭成員

何充曾祖父

  • 何楨,曹魏光祿大夫。

何充祖父

  • 何惲,豫州刺史。

何充父親

  • 何睿,晉安豐太守。

何充兄弟

  • 何準,何充五弟。東晉外戚,但專心事佛,不任官。
  • 何充另有一兄,為何松之祖父,名佚。

何充

  • 何法登,王康之妻,生一女王夙旻,王夙旻嫁何元度(何惔子)。

何充

  • 何放,何準子,因何充無子而過繼到何充作為嗣子。
  • 何惔,何準子,南康太守。
  • 何澄,何準子,尚書左僕射。
  • 何法倪,何準女,嫁晉穆帝司馬聃。 [8] 

何充史籍記載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 [8] 
參考資料
  • 1.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何充,字次道,廬江灊人,魏光祿大夫禎之曾孫也。祖惲,豫州刺史。父睿,安豐太守。充風韻淹雅,文義見稱。初闢大將軍王敦掾,轉主簿。敦兄含時為廬江郡,貪污狼藉,敦嘗於座中稱曰:“家兄在郡定佳,廬江人士鹹稱之。”充正色曰:“充即廬江人,所聞異於此。”敦默然。傍人皆為之不安,充晏然自若。由是忤敦,左遷東海王文學,尋屬敦敗,累遷中書侍郎。
  • 2.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充即王導妻之姊子,充妻,明穆皇后之妹也,故少與導善,早歷顯官。嘗詣導,導以麈尾反指牀呼充共坐,曰:“此是君坐也。”導繕揚州解會,顧而言曰:“正為次道耳。”明帝亦友暱之。成帝即位,遷給事黃門侍郎。蘇峻作亂,京都傾覆,導從駕在石頭,充東奔義軍。其後導奔白石,充亦得還。賊平,封都鄉侯,拜散騎常侍,出為東陽太守,仍除建威將軍、會稽內史。在郡甚有德政,薦徵士虞喜,拔郡人謝奉、魏顗等以為佐吏。後以墓被髮去郡。詔徵侍中,不拜。改葬畢,除建威將軍、丹陽尹。王導、庾亮並言於帝曰:“何充器局方概,有萬夫之望,必能總錄朝端,為老臣之副。臣死之日,願引充內侍,則外譽唯緝,社稷無虞矣。”由是加吏部尚書,進號冠軍將軍,又領會稽王師。及導薨,轉護軍將軍,與中書監庾冰參錄尚書事。詔充、冰各以甲杖五十人至止車門。尋遷尚書令,加左將軍。充以內外統任,宜相糾正,若使事綜一人,於課對為嫌,乃上疏固讓。許之。徙中書令,加散騎常侍,領軍如故。又領州大中正,以州有先達宿德,固讓不拜。
  • 3.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庾冰兄弟以舅氏輔王室,權侔人主,慮易世之後,戚屬轉疏,將為外物所攻,謀立康帝,即帝母弟也。每説帝以國有強敵,宜須長君,帝從之。充建議曰:“父子相傳,先王舊典,忽妄改易,懼非長計。故武王不授聖弟,即其義也。昔漢景亦欲傳祚梁王,朝臣鹹以為虧亂典制,據而弗聽。今琅邪踐阼,如孺子何!社稷宗廟,將其危乎!”冰等不從,既而康帝立,帝臨軒,冰、充侍坐。帝曰:“朕嗣鴻業,二君之力也。”充對曰:“陛下龍飛,臣冰之力也。若如臣議,不睹昇平之世。”帝有慚色。
  • 4.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建元初,出為驃騎將軍、都督徐州揚州之晉陵諸軍事、假節,領徐州刺史,鎮京口,以避諸庾。頃之,庾翼將北伐,庾冰出鎮江州,充入朝,言於帝曰:“臣冰舅氏之重,宜居宰相,不應遠出。”朝議不從。於是徵充入為都督揚豫徐州之琅邪諸軍事、假節,領揚州刺史,將軍如故。先是,翼悉發江、荊二州編户奴以充兵役,士庶嗷然。充復欲發揚州奴以均其謗。後以中興時已發三吳,今不宜復發而止。俄而帝疾篤,冰、翼意在簡文帝,而充建議立皇太子,奏可。及帝崩,充奉遺旨,便立太子,是為穆帝,冰、翼甚恨之。獻後臨朝,詔曰:“驃騎任重,可以甲杖百人入殿。”又加中書監、錄尚書事。充自陳既錄尚書,不宜復監中書,許之。復加侍中,羽林騎十人。
  • 5.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冰、翼等尋卒,充專輔幼主。翼臨終,表以後任委息爰之。於時論者並以諸庾世在西籓,人情所歸,宜依翼所請,以安物情。充曰:“不然。荊楚國之西門,户口百萬,北帶強胡,西鄰勁蜀,經略險阻,周旋萬里。得賢則中原可定,勢弱則社稷同憂,所謂陸抗存則吳存,抗亡則吳亡者,豈可以白麪年少猥當此任哉!桓温英略過人,有文武識度,西夏之任,無出温者。”議者又曰:“庾爰之肯避温乎?如令阻兵,恥懼不淺。”充曰:“温足能制之,諸君勿憂。”乃使温西。爰之果不敢爭。充以衞將軍褚裒皇太后父,宜綜朝政,上疏薦裒參錄尚書。裒以地逼,固求外出。充每曰:“桓温、褚裒為方伯,殷浩居門下,我可無勞矣”
  • 6.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充居宰相,雖無澄正改革之能,而強力有器局,臨朝正色,以社稷為己任,凡所選用,皆以功臣為先,不以私恩樹親戚,談者以此重之。然所暱庸雜,信任不得其人,而性好釋典,崇修佛寺,供給沙門以百數,糜費巨億而不吝也。親友至於貧乏,無所施遺,以此獲譏於世。阮裕嘗戲之曰:“卿志大宇宙,勇邁終古。”充問其故。裕曰:“我圖數千户郡尚未能得,卿圖作佛,不亦大乎!”於時郗愔及弟曇奉天師道,而充與弟崇準信釋氏,謝萬譏之雲:“二郗諂於道,二何佞於佛。”充能飲酒,雅為劉惔所貴。惔每雲:“見次道飲,令人慾傾家釀。”言其能温克也。
  • 7.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永和二年卒,時年五十五,贈司空,諡曰文穆。無子,弟子放嗣。卒,又無子,又以兄孫松嗣,位至驃騎諮議參軍。
  • 8.    《晉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5-04]
  • 9.    《世説新語·品藻篇》
  • 10.    《廣弘明集三十卷》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4-30]
  • 11.    《容齋隨筆·卷八》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04-30]
  • 12.    《廿二史劄記》   .新東方寶典[引用日期201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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