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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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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偃,(413年—458年),字仲弘,廬江郡灊縣(今安徽霍山)人,左光祿大夫何尚之次子,南朝宋官員。生於晉安帝義熙九年,卒於宋武帝大明二年,年四十六歲。
州闢儀曹從事。舉秀才。元嘉中,位太子中庶子,歷侍中,掌詔誥。時尚之為司空尚書令,偃居門下,父子並處機要,甚得時譽。孝武帝時,遷吏部尚書。與顏竣有隙,心不自安,遂得悸疾。孝武帝遇之厚,倍加治療,始得瘥。時帝長女山陰公主愛傾一時,配偃子戢。及卒,帝為之哭傷不已,諡曰靖。偃好談玄,曾注莊子逍遙篇,與文集十九卷,(《隋志注》作八卷,《兩唐書志》作十六卷。此從《隋書志》)並行於世。 [1] 
本    名
何偃
所處時代
南朝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廬江灊縣(今安徽霍山)
出生日期
413年
逝世日期
458年

何偃人物生平

東晉義熙九年(公元413年),本文的主角何偃出生在了劉宋朝一個低級士族家庭(1)。這個家庭自何偃的曾祖父何惔開始進入仕途(2),祖父何叔度和父親何尚之當時也都任官。何偃是家中中子,即非長非幼中不溜的。何偃的籍貫是廬江郡灊縣,但是他的籍貫很難定州,因為就在他出生的這年,廬江郡從揚州劃出,歸到豫州(3)。此外,他的籍貫和出生地恐怕也不統一。因為正史不載,筆者推測有以下幾種可能:建康、吳郡、灊縣或其他地方。首先當時任官,家屬未必就跟隨。比如本文隨後將提及的宋文帝太子劉劭政變後,遭到外部方鎮力量的反抗,而這些軍鎮將領府佐的家屬有許多在建康(4)。當然也不能排除跟隨的可能,因此在史無明證的情況下,我們只能從兩方面去推測。即如果其曾祖父出仕後,家族集團仍留廬江郡灊縣,則他可能出生於家鄉。如果其家外遷,則一般跟隨祖父和父親為合理。義熙九年,其祖父或是擔任吳郡太守,或是在建康做尚書(5)。而其父早年追隨長期在建康為官謝混(6),起家又是揚州的臨津縣令,在義熙十一年前後(7)進入劉裕平西將軍幕府,出征荊州。從上述推斷,便得出這幾種可能。當然,嚴耕望先生提出“何氏家族世居揚州”(8)。不知嚴先生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但是個人認為,雖然祖父和父親為官在揚州,其父還追隨謝混,但家族是否世居值得商榷,至少證據不夠有力。這還牽涉到後文他被哪個州徵辟的問題,在此先作申明。 何家雖然幾代為官,但何偃出生時,家中並不富裕(9)。然而這個家族的鄉品卻不低。從其父起家就是縣令推斷至少是三品(10)。大約在元嘉十年(公元433年)(11),他被揚州州府闢為議曹從事(12)。隨後被推舉為秀才,經過考核(13),授予中軍參軍,併入臨川王劉義慶的平西將軍府擔任主簿一職。首先,南北朝時期州府負責行政,軍府負責軍事,但實際上軍府侵奪州府權力,使得在通常情況下府佐系統在地位和權力上要超越州佐系統,因此進入軍府是種榮升。而這位臨川王劉義慶便是編著《世説新語》之人,其才學在當時宋室諸王中十分突出,以至於高祖劉裕稱讚説:“此我家豐城也”(14)。何偃在他的軍府中任職,一面反映他有一定能力,另一面也使他在政治和學術方面獲益非淺。後來朝廷召他去做太子洗馬,他沒有上任。其中原因無從考究。
元嘉十九年(公元442年),他出任丹陽郡丞。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起點。丹陽郡是建康所在地,而郡丞是丹陽郡最高行政長官的副手。此後,他又擔任廬陵王友。這又是一個升遷。因為之前的議曹從事、中軍參軍、平西主簿、丹陽郡丞均是第七品的官職,而王友這一職務是第六品的。此後的三個官職分別是太子中舍人、中書郎、太子中庶子。前兩者是六品的職務,後者則為第五品。其中太子中舍人和太子中庶子屬於東宮的官員,前者的作用相當於黃門侍郎,即在太子身邊執掌威儀、負責進諫糾失的官員(15);後者的作用相當於侍中,即負責管理太子東宮內諸事,在太子身邊負責進奏、商討事務,太子車駕出行時則陪同太子的官員(16)。這兩個職務與太子比較接近,因為這些官員的任命權不在太子手中,因此不能認為他就是太子黨的成員。不過,從後來太子劉劭即位後重用他來看,至少他們之間的關係還是不錯的。中書郎是負責編撰工作的人員,十分清要(17)。
此後,宋文帝第九子義陽王劉昶擔任南彭城下邳郡太守,因此宋文帝派何偃出任義陽國行事,負責管理這位皇子的封國。當時的封國相當於郡,而封國的正式行政長官應該是內史,行事只是有內史管理的權限,但沒有名實,説穿了是個代理。這恐怕是宋文帝的一種用人策略吧。當然,這種代理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去做的,這反映出宋文帝對何偃的信任。
元嘉二十七年後的某一天(18),時任吏部尚書的江湛推薦王微出來做官。王微是文帝元老重臣王弘弟弟王孺的兒子,他不慕功名,又與何偃友善。當時有種傳言,江湛的保舉裏有何偃的功勞。何偃為此不安,特意寫了封信去解釋。看來信起了作用,王微在元嘉三十年病故時,還囑咐家人將自己所彈之琴送與何偃(19)。這裏可以看出何偃比較善於溝通,也説明年輕時的何偃也有比較真誠和性情的一面,否則淡泊功名的王微也不會與他深交如此。
元嘉二十九年(公元452年),聽説北魏太武帝駕崩之後北魏內部混亂的宋文帝想要再次北伐。無疑,對於封建帝王來説,很多事情是乾綱獨斷的。但是,他無法做到事事躬親,需要臣子們來處理具體的事項;另外他還需要了解大臣們的態度,好決定如何使用和調遣,因此他派人來徵求大臣們對北伐的意見。這裏要插敍一下的是,自從宋文帝登基之後,已經發起了兩次大規模的北伐。一次是在元嘉七年,一次是在元嘉二十七年,但是這兩次都遭到慘敗,甚至第二次被北魏軍隊的反攻打到了長江對岸。熱衷一統北方的宋文帝自然不甘心於這樣的結果,想要再度北伐在情理之中。然而宋朝北伐連續挫敗,尤其是第二次,出兵時就出現財政緊張(20),遭北魏反擊後長江以北地區破壞嚴重。因此,宋朝根本沒有力量支持一次北伐行動。此外,宋軍連續戰敗,鋭氣盡喪,早已不是當年熊羆之師,在心理上他們沒有優勢。所以,宋文帝的決策無疑是錯誤的。何偃自然也看到了問題,反對出兵北伐,但是他也看到,宋文帝的態度很堅決,身為臣子,不能直接冒犯君顏,因此他在上書中採取了迂迴勸諫的策略。他先承認皇帝在談到北伐時説北魏有內亂容易被消滅是正確的判斷,承認皇帝的籌劃很完備,很快筆鋒一轉談到己方的種種困難,尤其是邊境州郡破敗的情況,認為應該再等待時機(21)。不知是這種勸諫的策略起了作用,還是因為其父何尚之再度出山,返回朝廷管理北伐後勤事務(22),亦或兼而有之,宋文帝沒有給他臉色,調他做了始興王劉濬徵北將軍府的長史兼南東海太守。南東海郡隸屬南徐州,比義陽國更靠近京畿,但國在政治待遇上要高於郡,國內史的地位要高於郡太守。當然他之前是個行事,現在是個實封的太守,所以基本上可以算平調。
不久,何偃再度得到提拔,出任司徒左長史(23)。這個官職相當重要。因為當時實行九品官人法,各地中正評定人物品級之後需要由司徒左長史來審核(24),這樣對朝廷人事有一定的干預權。何偃能充當這個職務,不能不説與他父親得寵有關。
(1)見(10),九品官人法規定九品,實際一品虛懸,最高甲族為二品。鄉品三品就已經是卑品。
(2)《宋書·何尚之列傳》“曾祖凖,高尚不應徵闢。祖惔,南康太守。”
(3)《宋書·州郡志》“九年,割揚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屬豫州”
(4)《宋書·劉劭列傳》“劭欲殺三鎮士庶家口”
(5)《宋書·何尚之列傳》“義熙五年……時叔度為尚書……後為金紫光祿大夫,吳郡太守”
(6)《宋書·何尚之列傳》“為陳郡謝混知,與之遊處”《晉書·謝混列傳》“歷中書令、中領軍、尚書左僕射、領選”《晉書·安帝紀》義熙八年九月己卯“太尉劉裕害….. 尚書左僕射謝混”。可知義熙八年九月前謝混長期在建康為官,自然何尚之也在建康。
(7)《宋書·何尚之列傳》“高祖領徵西將軍,補府主簿。”校勘記“按時在義熙九年,劉裕兼領荊州”。時間有誤,依據《宋書·武帝紀》“(義熙)十一年正月…..率眾軍西討。復加黃鉞,領荊州刺史。”
(8)《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冊,P173
(9)《宋書·何尚之列傳》“家貧”
(10)臨津乃揚州之縣,推測為三品縣。另參見(12),議曹從事為第七品,按宮崎市定鄉品與官品差四品,應為三品。按現在歷史學界對宮崎的質疑,也在三品或四品。
(11)筆者的推測。《通典·選舉二》“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如果按此條,何偃應在元嘉二十年左右做官。但是,最大的矛盾是根據《宋書·劉義慶列傳》,他在元嘉十年至十六年為平西將軍,此後升衞將軍。因此何偃斷不會在元嘉十六年以後出來做官。根據《梁書·武帝紀》記載他在齊朝為官時上書“聞中間立格,甲族以二十登仕,後門以過立試吏。”可見宋齊一般的規矩可能是二十為官。那麼何偃應在元嘉十年左右出來做官。
(12)這裏選擇揚州沒有選擇豫州,是因為筆者覺得,雖然嚴先生的世居還有瑕疵,但是揚州的可能性比較大。
(13)《通典·選舉二》“宋制,丹陽、吳、會稽、吳興四郡歲舉二人,餘郡各一人。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試,天子或親臨之。及公卿所舉,皆屬於吏部,敍才銓用。”
(14)《宋書·劉義慶列傳》
(15)《宋書·百官志》“(太子)中舍人……職如黃門侍郎”,“給事黃門侍郎……與侍中具掌門下眾事。郊廟臨軒,則一人執麾。”另本條與(16)關於門下省的事務可參考萬繩楠在《魏晉南北朝文化史》中引《隋書·百官志》的相關討論段落。
(16)《宋書·百官志》“(太子)中庶子……職如侍中”“侍中……掌奏事,直侍左右,應對獻替。法駕出,則正直一人負璽陪乘。殿內門下眾事皆掌之。”
(17)關於中書郎的職務,《宋書·百官志》根本沒有記載,《南朝宋會要》上中書省條有專門的正員中書郎。晉初時,著作郎隸屬中書省,稱中書著作郎,惠帝以後就不再稱中書著作郎。中書郎作中書著作郎解也不合理。不知究竟是什麼,歡迎方家點撥。
(18)《宋書·江湛列傳》“二十七年,轉吏部尚書。”《宋書·王微列傳》“吏部尚書江湛舉微為吏部郎。”
(19)《宋書·王微列傳》“遺令薄葬......以嘗所彈琴置牀上,何長史來,以琴與之。何長史者,偃也。”
(20)《宋書·文帝紀》元嘉二十七年條“索虜攻懸瓠城,行汝南郡事陳憲拒之。以軍興減百官俸三分之一。三月乙丑,淮南太守諸葛闡求減俸祿同內百官,於是州及郡縣丞尉並悉同減。”《宋書·索虜列傳》“是歲,軍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獻金帛等物,以助國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獻私財至數十萬......有司又奏軍用不充,揚、南徐、兗、江四州富有之民,家資滿五十萬,僧尼滿二十萬者,並四分換一,過此率討,事息即還。”
(21)《宋書·何偃列傳》“偃議曰:‘內幹胡法宗宣詔,逮問北伐。伏計賊審有殘禍,犬羊易亂,殲殄非難,誠如天旨。今雖廟算無遺,而士未精習。緣邊鎮戍,充實者寡,邊民流散,多未附業。控引所資,取給根本。虧根本以殉邊患,宜動必萬克。無慮往歲挫傷,續以內釁,侮亡取亂,誠為沛然。然淮、泗數州,實亦雕耗,流傭未歸,創痍未起。且攻守不等,客主形異,薄之則勢艱,圍之則曠日,進退之間,奸虞互起。竊謂當今之弊易衄,方來之寇不深,宜含垢藏疾,以齊天道。’”
(22)《宋書·何尚之列傳》“尚之既還任事,上待之愈隆。是時復遣軍北伐,資給戎旅,悉以委之。”
(23)《宋書·劉劭列傳》“司徒左長史何偃為侍中。”
(24)《通典·職官二》“司徒加置左長史,掌差次九品,銓衡人倫。”

何偃史籍記載

《宋書 卷五十九 列傳第十九》 [1] 
何偃,字仲弘,廬江灊人,司空尚之中子也。州闢議曹從事,舉秀才,除中軍參軍,臨川王義慶平西府主簿。召為太子洗馬,不拜。元嘉十九年,為丹陽丞,除廬陵王友,太子中舍人,中書郎,太子中庶子。時義陽王昶任東官,使偃行義陽國事。
二十九年,太祖欲更北伐,訪之羣臣,偃議曰:「內幹胡法宗宣詔,逮問北伐。伏計賊審有殘禍,犬羊易亂,殲殄非難,誠如天旨。今雖廟算無遺,而士未精習。緣邊鎮戍,充實者寡,邊民流散,多未附業。控引所資,取給根本。虧根本以殉邊患,宜動必萬克。無慮往歲挫傷,續以內釁,侮亡取亂,誠為沛然。然淮、泗數州,實亦雕耗,流傭未歸,創痍未起。且攻守不等,客主形異,薄之則勢艱,圍之則曠日,進退之間,奸虞互起。竊謂當今之弊易衄,方來之寇不深,宜含垢藏疾,以齊天道。」遷始興王浚徵北長史、南東海太守。
元兇弒立,以偃為侍中,掌詔誥。時尚之為司空、尚書令,偃居門下,父子並處權要,時為寒心;而尚之及偃善攝機宜,曲得時譽。會世祖即位,任遇無改,除大司馬長史,遷侍中,領太子中庶子。時責百官讜言,偃以為:「宜重農恤本,並官省事,考課以知能否,增俸以除吏奸。責成良守,久於其職。都督刺史,宜別其任。」
改領驍騎將軍,親遇隆密,有加舊臣。轉吏部尚書。尚之去選未五載,偃復襲其跡,世以為榮。侍中顏竣至是始貴,與偃俱在門下,以文義賞會,相得甚歡。竣自謂任遇隆密,宜居重大,而位次與偃等未殊,意稍不悦。及偃代竣領選,竣愈憤懣,與偃遂有隙。竣時勢傾朝野,偃不自安,遂發心悸病,意慮乖僻,上表解職,告醫不仕。世祖遇偃既深,備加治療,名醫上藥,隨所宜須,乃得瘥。時上長女山陰公主愛傾一時,配偃子戢。素好談玄,注《莊子·消搖篇》傳於世。
大明二年,卒官,時年四十六。世祖與顏竣詔曰:「何偃遂成異世,美志長往。與之周旋,重以姻媾,臨哭傷怨,良不能已。往矣如何!宜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本官如故。」諡曰靖子。子戢,升明末,為相國左長史。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