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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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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1951年12月1日—),出生於香港,祖籍廣東中山,漢奸、“禍港四人幫”之一,香港“民主黨”前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原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特別行政長官參選人。 [1-3]  [10-11] 
2019年8月21日,新華社刊發評論《請看投機政客何俊仁的真面目》。文中指出,歷史上,像何俊仁這樣巧言令色、出賣家國的“跳樑小醜”不乏其人,但全都沒有好下場!對這樣一“渣”到底的“反中亂港”分子,就應該讓其真實面目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使其難以遁形! [4] 
2021年4月1日10時30分,香港西九龍法院裁定何俊仁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 [7-8]  。2021年5月17日上午,蔡耀昌等10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在中國香港的區域法院開審。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021年9月1日,根據香港區域法院消息,曾在2019年10月於香港九龍涉組織非法集結案中的何俊仁被控組織、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16個月。 [14]  2021年9月15日,香港區域法院法官宣判:何俊仁判監禁10個月。 [16] 
2023年3月21日,亂港分子何俊仁涉嫌保釋期間干擾證人,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 [18] 
中文名
何俊仁
別    名
AV仁 [12]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51年12月1日 [10] 
職    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祖    籍
廣東中山 [10] 

何俊仁人物履歷

何俊仁 何俊仁
香港大學法律學學士;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香港高等法院律師;
國際公證律師。

何俊仁職業

執業律師和公證律師
香港立法會議員

何俊仁人物爭議

何俊仁相關事件

2014年,何俊仁被記者拍到在財政司司長宣讀預算案時公然在立法會會議廳用平板電腦瀏覽豔照,輿論譁然。 [4] 
2014年12月11日,警方協助司法人員展開全面清障。在夏愨道及添華道交界,留守的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被警方帶走。 [5] 
2019年8月3日,何俊仁與黎智英、李柱銘等“禍港四人幫”在飯店與美方人員密會。 [4] 
2020年4月18日,警方拘捕何俊仁,涉嫌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組織和參與在香港島和九龍進行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將於5月18日在東區法院應訊。 [6] 
2021年2月16日,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何俊仁等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審理中,除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外,包括何俊仁在內的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3月10日,案件在香港西九龍法院繼續審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8] 
2021年4月1日10時30分,香港西九龍法院裁定何俊仁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 [7-8] 
2021年5月17日上午,蔡耀昌等10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在中國香港的區域法院開審。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9] 
2021年6月11日,黎智英等20人所涉的2020年發生於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宗非法集結案,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何俊仁等11名被告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和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13] 
2021年9月1日,根據香港區域法院消息,曾在2019年10月於香港九龍涉組織非法集結案中的7名反中亂港分子被控組織、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何俊仁被判囚16個月。 [14] 
2021年9月9日,何俊仁等12名於2020年6月參與非法集會案的被告在香港區域法院認罪,他們被控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15] 
2021年9月15日,香港區域法院法官宣判:何俊仁判監禁10個月。 [16] 
已經解散的亂港組織香港“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2022年4月26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二次提訊,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再訊。 [17] 

何俊仁人民網評論

2019年8月19日,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題為《看清“禍港四人幫”的真面目》文章。指出,禍港分子常雄辯滔滔,大唱高調,卻難掩為反而反的真面目。“禍港四人幫”之一的何俊仁,1997年在香港立法局就曾表示支持《逃犯條例草案》通過,李柱銘1998年就敦促特區政府去和內地談移交逃犯協議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安排,時任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的陳方安生接納了有關修例要求,承諾儘快修改法例。現如今,這些人全換了嘴臉和説辭,變臉如翻書,所為何來?當然不是為社會公義和民眾福祉,只是為反對而反對,只求挑戰特區政府的管治權、離間香港和內地關係、給自己的“外國主子”創造可乘之機而已。 [3] 

何俊仁新華社評論

2019年8月21日,新華社刊發評論《請看投機政客何俊仁的真面目》。全文如下:
能夠擠進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的“搞事隊伍”,能夠成功攀附當上西方反華勢力在香港的代言人,“禍港四人幫”中最年輕的何俊仁可謂是削尖了腦袋,費盡了心思,着實是將見風使舵、政治投機、耍賴詭辯、顛倒黑白等種種“厚黑學”技能發揮到了相當水準。
此次修例風波中,從煽動造謠到元朗暴亂,從中環密謀,再到違法遊行的現場,都可以看到何俊仁上躥下跳的身影,這也讓越來越多的香港人看清了何俊仁“反中亂港”、西方反華勢力“鷹犬”的本質,任他再怎樣投機,最終只會落得被世人唾棄的下場。
翻開何俊仁的從政史,堪稱其身不正、信用破產。他醜聞纏身,多次在選舉中瞞報、漏報個人資產;自己被曝私造違建卻揭發政治對手違建,被媒體譏為“寬己嚴人”;因攜家眷接受航空公司款待,被質疑參與“免費豪遊團”,有潛在利益衝突。最讓何俊仁“走紅”的是,2014年他被記者拍到在財政司司長宣讀預算案時公然在立法會會議廳用平板電腦瀏覽豔照,輿論譁然。這樣一個素質低下、沒有誠信的人卻將自己粉飾成“民主的衞道士”“港人代言人”,實屬一大笑話!
以何俊仁的不堪品行,他的政治生涯從做“牆頭草”、當“搖擺人”、“搏出位”,到轉而吃裏扒外、甘做美國忠實“鷹犬”,並不足為怪。無論在擔任區議員、立法會議員還是當民主黨主席期間,他忽左忽右,反反覆覆。參選2012年香港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大敗而歸後,轉而在2015年挑頭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普選法案,嚴重阻礙香港民主政制的發展。不過,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怎麼搖擺、怎麼飄忽,何俊仁“反中亂港”的立場倒是一貫的,他費盡心思,為撈取政治資本無所不用其極,是標準的投機政客。近年來,他更加主動、更加積極地迎合西方反華勢力的立場,惡意干擾特區政府施政,肆意攻擊內地社會制度、司法制度等,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這些“投名狀”讓他最終得到了西方反華勢力的高度關注並主動與其接觸,成為一名美國在香港大力扶植的政治代言人。
在“反中亂港”分子中,何俊仁是煽動暴力、巧於詭辯、蠱惑民眾的“行家裏手”。無論是“佔中”期間以身試法,還是此次“反修例”事件中背後操盤,何俊仁及其背後的政治勢力都是香港社會近年來日益泛政治化、激進化甚至暴力化的主要策劃者和組織者。他曾叫囂如果特區政府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就要面對一個“新的香港”。這赤裸裸的威脅,將其及同道者搞亂香港、顛覆特區政府、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狼子野心暴露無遺。
在此次“反修例”風波中,何俊仁玩弄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手段和他的同黨李柱銘如出一轍。他蹦得高,罵得狠,一副“慷慨激昂”的模樣,然而殊不知其在香港迴歸前同李柱銘一樣,也是“逃犯條例”的支持者、推動者。香港媒體揭露,他在當時港英立法局發言,希望就有關香港與內地移交逃犯事宜達成協議從而予以立法。言猶在耳,出爾反爾!
何俊仁還肆無忌憚顛倒黑白、睜眼説瞎話,把踐踏法治的暴力示威美化成為“天經地義”;干擾、歪曲、打壓警察的公正執法,給警方扣上“警權過大”“濫用暴力”的帽子,甚至炮製並煽動“仇警”“黑警”論調,鼓勵針對警察的暴力行為……何俊仁身為專業律師,卻躲在背後教唆違法暴力行為,拿香港年輕人當棋子和炮灰,推動暴力不斷升級,干擾香港司法,破壞香港法治,十足一個陰險小人。
2019年8月3日晚,何俊仁與黎智英、李柱銘等“禍港四人幫”在飯店與美方人員密會。窗外暴力流血,窗內觥籌交錯,此情此景實在令人憤慨。何俊仁之流靠出賣香港和國家利益找美國主子求好處,如此一副奴顏媚態,就是毫無忌憚地昭告世人,他們就是外部勢力煽動“顏色革命”的“馬前卒”。
歷史上,像何俊仁這樣巧言令色、出賣家國的“跳樑小醜”不乏其人,但全都沒有好下場!對這樣一“渣”到底的“反中亂港”分子,就應該讓其真實面目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使其難以遁形! [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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