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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坑班

鎖定
所謂 “佔坑班”, 指的是部分公辦學校的培訓機構自辦或與社會培訓機構合辦小學生學科培訓班,從中選拔優秀小學生升入該校初中。通過這種途徑進名校的學生需要先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才能進入培訓班,謂之“佔坑”。然後在培訓班中再經過多次考試排定名次,初中校再根據名次錄取小學生,謂之“排位”。2011年2月24日,教育部在相關會議上明確鼓勵高中指標分配到初中。
中文名
佔坑班
本    質
是一種擇校
始    於
大約是上個世紀80年代
注    意
與基礎教育理念相對立

佔坑班簡介

“佔坑班”相關漫畫 “佔坑班”相關漫畫
家長把重點校辦的佔坑班稱作"金坑",而網絡上把民辦的這種班叫"萬能坑"。它可以向幾個重點校送學生。佔坑班以“擇校”為目標,以“高收費”為依託,在加大學生課業負擔的同時,也加大家長的經濟負擔。把義務教育的免費性質變成高收費,“辦班人”中飽私囊,牟取暴利。更多的“佔坑班”是從重點校轉移到民辦培訓機構躲過這一劫。家長把重點校辦的“佔坑班”稱作“金坑”,而網絡上把民辦的這種班叫“萬能坑”——它可以向幾個重點校送學生。“萬能坑”也有了一些“名牌校”,它們在宣傳材料上自稱有幾百名學生提前被一些重點校錄取,一一列舉學生接到了哪些重點校的錄取通知書。 [1] 

佔坑班本質現象

“佔坑班”本質上就是一種擇校,當然與義務教育法所規定的“免試”、“就近”入學、“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以及“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內容格格不入。不過,令人尷尬的是,“佔坑班”的興起恰恰是義務教育公平化努力的一個副產品。像北京地區,小升初實行電腦派位後,分數作為擇校標準的分量減弱,結果各種名目的培訓班取而代之,蜂擁而起。時間一長,相關產業鏈就肆意蔓延,盤根錯節了。 但凡一件事情形成一定規模,就會有專業化的趨勢,就會產生一些專業術語。“佔坑班”就是家長們在長期經驗基礎上發明的術語。由這個詞彙,家長們還演繹出了一些更為“專業”的術語,比如“金坑”(指名校培訓機構所辦的“佔坑班”)、“萬能坑”(指知名社會培訓機構所辦的“佔坑班”)、“蹲坑”(指家長陪同孩子一起參加“佔坑班”)等。這些稀奇古怪的術語,頗有搞笑的意味,但實際上透露出家長們為擇校而忙碌的憂心和操勞。

佔坑班歷史發展

“佔坑班”始於大約是上個世紀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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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小升初”還是全市統一考試,考分決定命運,“佔坑班”對升學的用場還不大。那時,“佔坑班”是為“奧賽”預備的。隨着“奧賽”在社會上身價漸增,“奧數”的行情慢慢看漲。一些中學為了挑“聰明”孩子,就與小學結合自辦奧數班——通過考試招生進班,再不斷篩選,挑選出“苗子”提前升入該校;繼之參加市奧賽、進入全國奧賽培訓隊、最後以在國際奧賽獲獎為最終目的。當然獲獎的只能是鳳毛麟角。“佔坑班”學生中也確有“成功者”,獲獎若干年後還能保送名牌大學。儘管多數孩子沒什麼希望,但還是頗有市場,也確實讓那些辦學者賺了筆大財。
1997年到1998年,“小升初”施行“電腦派位”。由於中學不均衡,校際間差距大,家長不願意孩子進薄弱校,重點校也不願意接收“派位生”,擇校遂成家長和重點校的雙方需求。沒有統一考試了,怎麼挑選“好學生”呢?那些以經營“奧數”為主的“奧校”正好充當這個角色。招生火爆不愁生源,不愁生源則財源茂盛。學生先在這兒“貓”着,一旦遇到時機,重點校就來考試(或由培訓班代理),把可以入選的“苗子”篩出來單獨編班,過些時日再考再重新編班。一個月一考大排名分班就是這種學校的選拔模式。寒來暑往,幾經歷練與折磨,孩子終於被划進重點校“入選對象”;當然是以多數孩子被淘汰為代價——他們雖然以落選者告終,那高額的費用卻一分沒少交。不然就形不成這種辦學的暴利。
這種班突破“電腦派位”暗度陳倉、成了進入重點學校的旁門左道。進了這種班,就等於在重點校預約了一個位置,佔了一個“坑”兒。“佔坑班”遂得其名。
從它的功能看,只要能為重點校選拔到“好”學生、又為學生開闢了進重點校的路徑,倒不在乎是在重點校校內、還是挪到校外,是掛公辦的牌子、還是掛民辦的牌子,是公開選拔還是地下操作。惟一的不同,只是誰是經營的“發包商”,或者説誰來發最大的財。 [2] 

佔坑班教育理念

“佔坑班”與基礎教育理念相對立
“佔坑班”何以要被教育行政部門“叫停”
“佔坑班”以採用“一個月一大考”的頻繁考試篩選學生,嚴重增加了學生的課業負擔,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又以頻受批判的“奧數”為主要載體,違反教育規律和兒童少年身心成長規律。
“佔坑班”建立在“擇校”、“高收費”的基礎上,以“擇校”為目標,以“高收費”為依託,在加大學生課業負擔的同時,也加大家長的經濟負擔。把義務教育的免費性質變成高收費,“辦班人”中飽私囊、牟取暴利。
“佔坑班”維繫重點校體制和教育不均衡的現狀,拉大了學生間的差距,違背教育公平理念。
“佔坑班”與基礎教育健康發展相對立,是義務教育過程中的一個“怪胎”。
“佔坑班”與義務教育法的“免試”、“就近”、“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都格格不入。它是以一連串的考試再考試來應對“免試”的,與使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要求相悖。

佔坑班相關數據

佔坑班 超九成年花費逾八千元
這是公辦重點學校自辦或與社會機構合辦、面向小學生的學科培訓機構,可從中選拔優秀學生升入該校初中。調查報告稱,目前各個名校都有自己對口的培訓學校,只要進入該校就讀,才有可能將來被“點招”進入該名校,因此被稱為“佔坑”。90%以上佔坑班每年花費在八千元以上。
報告以海淀區為例説,2010年海淀區名校對應占坑班106個,在佔坑班學習的總人次為每月55000人次。共點招560人左右。
推優生 各區縣小升初擴大推優比例
推優派位是目前各區縣確認的重大入學政策,目的是為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進入優質中學的機會。這類似於保送制度,每個小學會分配到幾個乃至幾十個名額,學生按成績“排隊”,入圍學生將被推薦到優質學校。報告認為,現在各區縣“小升初”政策的一個調整方向是擴大了推優比例,如東城由2010年的15%上升為2011年的20%,西城區為30%,海淀區為13%,這為擇校留下很大漏洞。
共建生 一所中學10餘單位共建
這被視為“以權擇校”的典型、有北京特色的“小升初”政策。國家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與重點學校通過“合作共建”,滿足本部門職工子女享受“優質教育資源”需求。在實際操作中,共建單位有時利用公共資源給重點學校額外投入,以“共建”名義統一交給學校,這種方式隱蔽性強,信息完全不透明。報告稱,海淀、西城、東城和朝陽均有“共建生”政策,招生比例從未對外公開,許多優質中學的共建單位多達十幾個。 [3] 

佔坑班違反教育法

小升初“淘汰選拔”違反義務教育法
多年以來人們形成一種教育理念,教育部門也在執行一種機制,就是淘汰選拔。一位家長説:“目前教育制度的導向,確定了家長必將做出擇校的選擇”;一位小學校長指出:“這與教育制度有關,也與家長的教育理念有直接關係”。
小升初似乎就是一個不斷淘汰“差生”,不斷選拔“優生”的機制。以往小學為什麼要考試入學?考出分數好把“好學生”送進“重點校”,讓“差學生”進“差學校”。總之,要把孩子分成“優”“差”兩等,因為中學也分成兩等(重點校和非重點校)。小升初取消統一考試,很多人頭腦中仍然擺脱不了淘汰選拔的思維定式,於是就換“推優入學”的辦法把學生分成“推優生”和“非推優生”,還是“優”“差”兩等,把中學仍然分成兩等(接受“推優生”的重點校和接受“非推優生”的非重點校)。這種做法,也違反了“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學生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章第12條)的規定。
今年“小升初”“推優入學”的細微變化,只是“文體科技特長生不能跨區招生”,只是“要求所有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派位生”,只是“班幹部加分從加4分改成加2分”。照此變化進度,人們有理由擔心,2012年實現義務教育初步均衡的目標能否實現?
淘汰選拔機制造成了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不公平,而教育不公平也就是社會不公平。
“佔坑班”應予取締是毋庸置疑的。“佔坑班”的出現與備受追捧有着深刻的背景。義務教育階段不能採用淘汰選拔機制,果真實現了“小升初”沒有任何選拔——“免試”、“就近”、使學生享受“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就是“佔坑班”壽終正寢的那一天。

佔坑班教育部態度

着力解決“佔坑班”、擇校高收費等問題
2011年2月23日,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半年多來通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實施素質教育有關情況。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王定華表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解決大中城市擇校問題的治本之策,當前要着力解決“佔坑班”、擇校高收費等問題 [4] 
王定華稱,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解決大中城市擇校問題的治本之策,通過推進均衡發展,在很多地方已經看到明顯的成效,緩解了義務教育的擇校問題。但是在一些大中城市,這仍然是一個痼疾,是一個頑症,還需要加大工作的力度。把辦班與招生聯繫起來,舉辦所謂的“佔坑班”,甚至有些學校明裏或者暗裏與辦坑班的舉辦人進行聯繫,作為選擇生源的一個途徑,是不允許的,是目前需要着力整頓的。
王定華表示,有些地方出現擇校高收費的問題,這是教育部和有關部門一直反對的,是當前要着力先解決的問題,要淡化一些學校因為招收擇校生又獲取了經濟利益的驅動性。擇校收費的問題,正在得到緩解,以後還需要進一步在取得已有成績的同時把這項工作做的更好。同時,治理擇校收費並不意味着也要停止捐資助學,《教育法》、《捐贈法》等一直鼓勵社會團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這也是中華民族的良好風尚,現在要反對的是把捐資助學與擇校直接掛起鈎來的錯誤做法。
整頓佔坑班,鼓勵高中指標分配到初中
2011年2月24日,教育部舉辦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主題媒體見面會。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嚴禁各地一些中學將辦培訓班與招生聯繫起來,舉辦所謂的“佔坑班”,或者學校與佔坑班舉辦人暗中聯繫,以此作為選擇生源的途徑。
在記者見面會上,山東、湖南和河南的教育主管介紹了各自治理擇校問題的經驗。限制名校班額,將優質高中招生計劃大部分均衡分配到初中校是最主要的兩條措施。本市一位示範高中校長表示,限制班額北京已經推行,但目前將優質高中名額大部分均衡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很難推行,因為這將直接影響學校的辦學質量,阻力較大。
為解決城市擇校問題,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王定華表示,教育部將着力解決擇校高收費問題,並推動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的做法。王定華説,當前首先要解決擇校高收費問題,但這不意味着停止捐資助學。正常的捐資助學是符合法律規定,也是應該鼓勵的,但教育部堅決反對將捐資助學與擇校掛鈎。學校禁止收取擇校費,義務教育階段擇校要與收費完全脱鈎,切斷學校收取擇校生與獲得經濟效益的聯繫。
王定華説,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從根本上必須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造薄弱學校,消除校際教育質量差距。據悉,北京“十二五”期間每年將選派1000名教師到農村學校全職任教,並選派2000名教師到農村薄弱校兼職授課。解決佔坑班、擇校費等問題,還將列入北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