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住持和尚/441425
住持和尚
鎖定
住持和尚職掌全寺的
修持
(教育)、寺務(行政)、戒律和清規(法律)、弘法(佈道)、經濟財務等
事權
,等於政府的
元首
,社會的領袖。
中文名
住持和尚
別 名
方丈
出 自
《
禪苑清規
》
職 務
職掌全寺的
修持
寺務弘法等
他在寺內住的地方,叫做“方丈”,也就是佛經上説,維摩居室,僅有方丈之意,所以普通便叫一寺的住持和尚作“方丈”。有時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經上“住持正法”之意。《
禪苑清規
》稱尊宿住持謂:“代佛揚化,表異知事,故云傳法。名處一方,續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轉法輪,名為出世。師承有據,乃號傳燈。”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
次
編輯次數:10次
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盛夏晚意
(2022-07-21)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