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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貸款債權信託

鎖定
住宅貸款債權信託是以住宅貸款債權為信託對象而設立的信託。其信託目的一般是貸款人為將其貸款債權轉變成可用資金。該業務在日本開展的較為普遍,他們的基本做法是: 住宅貸款機構將多筆貸款債權綜合信託給信託機構; 信託機構向貸款機構簽發受益權證,並同時可委託貸款機構辦理部分信託事務,如監督貸款使用情況和催收貸款本息; 貸款機構分割出售信託受益權證,收回資金繼續運用; 貸款機構代信託機構收回到期的貸款本息後,信託機構向信託受益權證受讓人支付投資本金和收益。若信託貸款債權中出現到期不能收回的情況時 (即出現不良債權時),貸款機構需將其他良性住宅貸款債權替還不良信託貸款債權。 [1] 
中文名
住宅貸款債權信託
外文名
Residential Mortgage Trust
定    義
住宅貸款債權為信託對象而設立的信託
住宅抵押貸款債權信託(Residential Mortgage Trust)
什麼是住宅貸款債權信託[1]
住宅貸款債權信託是指專業經營住宅貸款業務的機構或銀行,將其擁有的尚未到期的住宅貸款債權委託給信託機構管理,由信託機構向借款人收取貸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給受益人的一種信託行為。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