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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地國家
鎖定
低地國家名稱來源
地理學家們在有關歐洲的地理著作中,常把比、荷放在一起敍述。由於比、荷瀕臨北海和英吉利海峽,同盧森堡以及北部的部分地方稱為“尼德蘭”,即“低地”,所以1830年比利時脱離荷蘭獨立後,人們仍稱比、荷為“低地國家”。
英國把這一地區視作它的屏障,如果哪個國家侵入這一地區,那麼它將直接威脅到英吉利海峽的安全。
低地國家早期歷史
1815年三國歸於統一建立荷蘭王國,1830年比利時選擇獨立。
低地國家光輝的17世紀
低地國家無能的18世紀
在整個18世紀,掌權的議會派商人,為了減輕鉅額公債的負擔,也為了所謂“真正的自由”(大資產階級享有各省自主的政治特權與累退税税率),共和國裁撤大部分的軍事力量,自願降低國際地位、淪為二流國家也心甘情願。
但是,荷蘭仍然是歐洲三大富國之一,就算到1770年代也是人均所得最高的國家(亞當·斯密因此在1776年説荷蘭仍是歐洲“最富有”的國家),它強大的金融霸權,使別國都想與它結盟。
低地國家恥辱的19世紀
英國打垮荷蘭可以説是作為失去北美十三州的巨大補償,這增強了英國的國力與競爭力(荷蘭從此失去與英國競爭商貿的力量),原本在一百年內向荷蘭人借貸的鉅額國債(參見威廉三世),也可用戰爭為藉口而免付利息,並在戰後以低價向荷蘭商人收購國債。
1588荷蘭聯省共和國成立。17世紀荷蘭進入“黃金年代”通過荷蘭西印度公司和荷蘭東印度公司一度統治着印度尼西亞,台灣,加勒比海諸國,從葡萄牙手裏搶下了好望角和印度以及巴西殖民地;壟斷着日本的對外貿易和發現新西蘭,以及建立新阿姆斯特丹(紐約)成為世界霸主。
當初在17世紀叱吒風雲的“海上馬車伕”與殖民帝國,隨着這場戰爭而崩潰衰落,成為歐洲強權輕視的對象
1795年荷蘭被皮什格魯將軍率領的法國革命軍佔領,成立了巴達維亞共和國,在拿破崙一世在位時期將荷蘭封予其弟路易·波拿巴,在1810年至1813年荷蘭被分割成為法國兩個行省,直到1815年法國佔領才結束。
比利時隨後獨立,並且獲得非洲的剛果。
19世紀盧森堡獨立。
低地國家國際地位
二戰後在馬歇爾計劃幫助下經濟騰飛,並且在歐共體成立時候發揮了巨大作用(6個創始國,除開法德意就是低地國家,英國對此抱有懷疑,而小國在其中也調和着法德關係。)
低地國家社會
均通過同性婚姻法案,荷蘭是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低地國家經濟
詳細參見比荷盧經濟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