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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雷達條約

鎖定
佈雷達條約,結束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的條約。
中文名
佈雷達條約
簽訂時間
1667年7月31日
1667年7月31日英國、荷蘭、法國和丹麥在荷蘭佈雷達(Breda)簽訂。依約:英國對《航海條例》作部分有利於荷蘭的變動,允許荷蘭商船將萊茵河沿岸各國的貨物運抵英國,放寬英荷通商原則。英國獲得荷蘭在北美的新尼德蘭和在非洲的幾個據點,收復由法國佔據的西印度羣島的安提瓜、蒙特塞拉特等地;荷蘭保留蘇里南和普洛龍(Pulo Run);法國保留法屬圭亞那,從英國手中收回阿卡迪亞(Arkadia)。 [1] 
參考資料
  • 1.    王覺非主編.《歐洲歷史大辭典·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5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