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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鎖定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1]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並無統一的鑑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鑑定標準。
中文名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1] 
外文名
Criteria for assessment of disability
一級傷殘
意識消失
分    類
十級
特    點
無統一的鑑定標準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傷殘分類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牀;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1]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七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九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十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鑑定標準

中國的傷殘鑑定並無統一的鑑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鑑定標準。以下是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和實用的五種鑑定標準,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正確的鑑定標準。
工傷職業病勞動能力鑑定
【鑑定標準】《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適用範圍】工傷職業病
【發佈單位】國家技術監督局
【實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鑑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
【適用範圍】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發佈單位】公安部
【實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醫療事故傷殘等級鑑定
【鑑定標準】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002)
【適用範圍】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傷殘程度評定。
【發佈單位】衞生部
【實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3] 
【鑑定標準】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
【實施日期】2014年1月1日
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已經失效)
【鑑定標準】《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
【適用範圍】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
【發佈單位】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衞生部、解放軍總後勤部
【實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傷殘等級的劃分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其等級劃分依據是: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牀;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複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複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