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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旱

鎖定
伏旱,是一種氣象災害,是發生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期間的旱象。屬於夏旱中某一時段的旱情,因這期間正處於伏天,故稱“伏旱”。在此期間春播農作物正處在抽穗、揚花、灌漿期,需要大量水分補充、供給。如果沒有降雨或降雨稀少,就會發生旱情,將嚴重影響作物的生長,造成減產或絕收和人畜飲水困難。伏旱對農業生產有很大影響,同時還影響工礦業用水、生活用水和航運事業;也因乾熱缺水,引發疾病,危害人、畜健康。 [1-2] 
中文名
伏旱
氣候類型
季風區災害性氣候
性    質
氣象災害
特    點
太陽輻射強烈,温度高、濕度小
發生時間
7月中旬至8月中旬期間
影    響
發生旱情,將嚴重影響作物的生長

伏旱含義

伏旱,發生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期間的旱象。屬夏旱中某一時段的旱情,因這期間正處於伏天,故稱“伏旱”。在此期間春播農作物正處在抽穗、揚花、灌漿期,需要大量水分補充、供給。北京地區正值雨季,一般年份,天然降水均能滿足作物的正常需要。如果沒有降雨或降雨稀少,就會發生旱情,將嚴重影響作物的生長,造成減產或絕收和人畜飲水困難。 [3] 

伏旱特點

伏旱的特點是太陽輻射強烈,温度高、濕度小、蒸發和蒸騰量大,成為一年中最熱的一段時間。中國長江流域在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的控制下,晴熱少雨,伏旱的發生比較頻繁,高達50%。其他地區有些年份也出現伏(夏)旱。 夏季是農作物生育旺盛的時期,伏(夏)旱雖不及春旱出現的頻率高;但對作物的危害一般較春旱重,所以有“春旱不算旱,夏旱減一半”的農諺。
伏旱不僅關係到當年作物的生長,而且也決定當年水庫的蓄水量和土壤底墒的形成,對來年的冬小麥和春播作物的生長及產量都有重要影響。盛夏伏天期間出現於長江中下游及四川盆地東部地區的乾旱。伏旱發生於梅雨期之後,通常為7月中旬—8月中旬的三伏時段內。伏旱期間高温悶熱、晴朗少雨、蒸發旺盛、旱情災害嚴重。7月平均氣温可達28—31℃,如重慶為28.6℃,漢口29.0℃,南京28.2℃,號稱長江流域的“三大火爐”。

伏旱原因

大體上從7月中旬到8月中旬。此時梅雨靜止鋒已於7月上旬推移到黃河中下游和東北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被“副高”控制,形成反氣旋天氣,以下沉氣流為主,日照長,太陽輻射很強,氣温高,蒸發旺盛。農作物生長也快,農田需水量很大。但由於氣團單一,除局部地區的雷陣雨外,無大片雨區,普遍出現乾旱酷暑天氣,故叫“伏旱”。這一季節長江中下游地區午後氣温一般達33~35℃,個別地方有高達43~45℃的高温記錄。
伏旱主要發生在中國長江流域及江南地區特別是湖北、湖南、江西、江蘇、安徽等省。在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控制,且少颱風活動時,容易出現嚴重乾旱,降水量顯著少於多年平均值的現象。大體上從7月中旬到8月中旬。(伏天從夏至後第3個庚日起,大約在每年7月12日之後的10天裏。)

伏旱防治

伏旱防禦措施

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禦乾旱的應急和救災工作;
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啓動遠距離調水等應急供水方案,採取提外水、打深井、車載送水等多種手段,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牲畜飲水;
3、限時或者限量供應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縮小或者階段性停止農業灌溉供水;
4、嚴禁非生產性高耗水及服務業用水,暫停排放工業污水;
5、氣象部門適時加大人工增雨作業力度。

伏旱判斷標準

伏旱對農業生產和人類的生活都有較大的影響,對是否是伏旱有一個判斷的標準。
一般性伏旱標準:6月下旬到9月上中旬,連續20-29天總雨量<30毫米,其中有5天以上高温出現。
重伏旱標準:連續30-39天總雨量<40毫米,其中有7天以上高温出現。
嚴重伏旱標準:連續超過(等於)40天總雨量<60毫米,其中有10天以上高温出現。

伏旱耕作影響

梅雨過後,就會出現伏旱。主要發生在中國長江中下游地區,特別是湖北、湖南、江西、江蘇、安徽等地區,會出現較長時間的晴熱少雨天氣,這時夏季農作物(如水稻等)生長很不利,比春旱更嚴重,故稱春旱不算旱,夏旱減一半的農諺;當大氣環流發生異常,副熱帶高壓位置沒有按常規由南向北推進時,有些地區會出現嚴重的伏旱。如2000年入夏以來,因受異常氣候影響,河南省出現了大面積嚴重伏旱,豫南的部分市縣降水量創建國以來歷史同期最少紀錄。據河南省2000年6月1日至8月18日的累計雨量統計,全省降雨量為46毫米至392毫米。有91個市縣降雨較常年偏少1成至9成。有30多個市縣降雨量創下建國以來歷史同期最少或次少紀錄。特別是7月7日以來的40多天時間,全省大部旱情急劇發展,據統計,共有96個市縣的累計雨量在100毫米以下,其中有72個市縣降雨不足50毫米,較常年偏少5成至10成。

伏旱降水影響

伏旱期間的降水量明顯地減少,一般為95—120毫米,與5—6月的春雨、梅雨季節相比,減少了近三分之二。蒸發量偏大是伏旱的顯著特徵。7—8月的蒸發量可達255—280毫米,與5—6月相比,約增加80%。降水量與蒸發量的差值是表現伏旱程度的重要指標。降水量少於蒸發量則為負值,負值越大則伏旱強度越大。
參考資料
  • 1.    《大連市氣象志》編纂委員會.《大連市氣象志》.北京:氣象出版社,2014.06
  • 2.    氣象詞典:伏旱  .中國氣象局官方網站.2010-05-06[引用日期2013-03-16]
  • 3.    劉延愷.《北京水務知識詞典》.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8.03